長篇偵探小說中精心設計犯罪的犯人,經常是一種虛無主義者

文/江戶川亂步;譯/陳冠貴 ※本文涉及數本推理作品劇情 偵探小說本來的目的,就在於運用邏輯解開複雜謎題的樂趣,作者幾乎不會從正面描寫罪犯的心理。「犯人的意外性」簡直等同一個滿足條件,因此犯人直到小說最後都不會露出真面目。也就是,作者沒有進一步細描寫犯人的心理或性格,一旦犯人暴露了,偵探小說就結束了,…

我統計過了,在這些知名的偵探小說裡,被害人就是犯人!

文/江戶川亂步;譯/陳冠貴 ※本文涉及數本推理作品詭計 自從偵探小說這種小說形式發明後,才過了僅僅一百一十年,這段期間世界各國的偵探作家競相發表謎題詭計的創意,把人能夠想出的詭計幾乎蒐羅殆盡, 已經沒有任何開發完全嶄新詭計的空間。 我在戰後閱讀了相當大量的英美偵探小說, 一邊讀一邊做謎題詭計的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