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作者霍布斯擁君主專制

「當國家未成立之前,缺少了對人類行為的某種約束,人類將會處在『每個人對抗每個人的戰爭』(A war of every man against every man) 的危險中,生命將會是充滿暴力、死亡、孤寂、貧窮、殘忍與短暫的不斷恐懼。」──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利維坦》(Leviathan)。
國家是如何建立起來的?權威如何産生?政權從何而來、又如何獲得其合法性?這些問題在1651年出版的《利維坦》皆能找到答案。此作是英國哲學家霍布斯學術生涯的代表作,他在書中清楚揭示:人非性善,倘若縱容每個人各行其是,人們將會依著本性,為了食慾、物慾或性慾,恣意燒殺擄掠。這種混亂的無政府狀態,便是所謂的「自然狀態」。
若要免除這種狀態,必須仰賴外在力量的監督,霍布斯認為最有效率的方法是將所有人的權力和力量都集中讓渡給一個人或一群人(或稱議會),讓渡之後,由於受託付者行使的是眾人之志,是以人人必須服從於他,此及所謂的「利維坦」,為保障人類生存安全幸福而存在。
霍布斯生於1588年4月5日,從牛津大學畢業後,受聘為貴族的家庭教師,1610至1637年,先後三次陪同他的學生走訪歐洲,結識了伽利略、培根等人。後來英國內戰爆發,霍布斯流亡法國,《利維坦》即為此時期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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