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漫談消費與資本主義連結

(Photo from flickr by LendingMemo

1962年3月15日,時任美國總統約翰·甘迺迪在美國國會發表《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分別為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

國際消費者協會於1983年正式將每年的3月15日制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消費者」一詞原指揮霍者,帶有負面意涵,到了19世紀中期,逐漸轉化為中性詞彙,用來指涉相對於「生產者」的抽象實體。然而,如今的消費模式已被資本主義體制收編,成了建構個人生存價值與意義的必備手段。如法國哲學家布希亞所言:「消費行為已與實際需求完全脫離了關係,消費不再只是為既存的生存需求,更是一種理念上的實踐。」

談及資本主義運作模式,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 )在其經典著作《不公平的代價:破解階級對立的金權結構》一書中,以「市場失靈,政府失能」的分析觀點指出,「劫貧濟富」的資本主義是造成社會貧富不均現象日益惡化的元兇。「我們為分配不均付出很高的代價──經濟體系不穩定、沒效率、成長減緩,並且陷民主體制於岌岌可危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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