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宗弦少年小說創作經驗談】第三人稱的運用與轉換

小說中以第三人稱的「他」來敘述故事,常用的方式可以大約分為三類:一是第三人稱單一觀點,二是複式的單一觀點,三是全知觀點。

第一種,作者以「他」為主角,敘述過程中所有人物,都只有「他」的觀點。這類似第一人稱「我」的效果,作者帶領讀者隨時貼近「他」,理解「他」所認知的世界,但是作者和主角卻能保有彈性距離,可以短暫離開「他」去交代一些身外的事物,但絕不貼近其他角色,去看他們的觀點。而且謹守事件呈現時,主角必定在場的原則。

我的作品中:「姑姑家的夏令營」、「第一百面金牌」、「台灣炒飯王」、「我的姐姐鬼新娘」等,都屬於這一類。

第二種,可以用「我」來說一章節,再用「他」來說一章節,交互運作。也可以挑出幾個主要的角色,分為以他們為主角,一人敘述一個章節,綜合個別的敘述觀點,共同組成一個相關連的故事。

我的作品「雨男孩·雪女孩」,採用的便是後者。主要角色有蕭天雨、王美雪、蕭天雨的阿嬤、爸爸、甘露法師、光藏小和尚,以及蕭天雨的前世林大海,這些人分別站在自己的觀點,來敘述彼此的關係與情節的進展,組合成一本十萬字的前世今生輪迴小說。

這麼做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讀者在冗長的十萬字閱讀中,不是只侷限在一個人的觀點,而是能進到各個要角的內心,用不同人的觀點彼此交叉來看每一個人,除了讓人物更立體,可順勢轉換場景和心境來製造趣味,也可藉此隱藏陰暗面和懸疑來製造高潮。

第三種全知觀點,作者宛如「天神」,通曉故事中的所有一切,在任何有需要的情況下,作者可以帶著讀者進到每一個角色的內心,用他的眼睛來看事情,作者也可以長時間脫離主角,去講述另一個時空中,主角所不知的相關大事。

以「有人在鹿港搞鬼」為例,大部分情節中,主角「缺嘴宏」都在現場,貢獻他的觀點,但是在兩個乞丐去害死惡霸黃昇,和道士作法在「送肉粽」的重要情節,「缺嘴宏」都不在(也不應該在),但讀者都需要知道。

再以「鬼強盜與大屎神」為例,這一本內容講述溺愛、啃老、老人照護,設定為「親子共讀」的少年小說,大部分情節中,主角林亞傑都在現場,貢獻他的觀點。但我為了邀請「家長讀者」參與閱讀,設計了幾個以「亞傑的媽媽」為觀點的情節,由她來看丈夫、小孩、婆婆,希望引發家長共鳴,進而一起省思。少年讀者也能因此瞭解,為人父母者所面臨的種種生活壓力。

閱讀小說,理解「他」人在做什麼、想什麼,將自己投射在某個角色上,藉以抒發抑鬱的情緒,獲得被人瞭解的欣慰,甚或取得窺探的快感,這都是小說在提供娛樂、啟蒙和成長之餘,所貢獻的心輔功能。

所以請多多閱讀小說吧!你會因為增強了對「他」人的「同理心」,而成為一個更貼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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