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少事多、自由化、資訊科技:明日律師必須正面迎擊的三種挑戰!
文/理查‧薩斯金(Richard Susskind) 譯/麥慧芬
法律市場正經歷前所未有的轉變。接下來的 20 年間,律師工作的方式將徹底改變。我們將看到提供法律服務的全新方式,新的法律服務業者會進入市場,而法院的運作模式也將轉型。除非順應變化,否則許多傳統的法律執業都將面臨末路。另外一方面,全新的機會將呈現在具有企業家精神與創造力的年輕律師眼前。
我認為造成這種改變的驅力有三個:「錢少事多」的挑戰、市場自由化,以及資訊科技的進展。其他論者或許會指出不同的原因,譬如人口結構的變化、全球化趨勢。我並不否認這些因素的重要性,不過在此我特別強調的是法律服務方式的改變;綜合我所有的研究與顧問工作,加以我在職場的所見所聞,使我堅信我所提出的這三個驅力確實值得注意。且讓我一一說明。
「錢少事多」的挑戰
律師的客戶形形色色都有:有可能是大型企業或組織內部的法律顧問,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在企業面臨重大糾紛或有重大交易要處理時,提供具體的法律建議;也有可能是中小型企業的經理人,他們有一堆租賃、聘僱的問題,還要符合各式各樣的政府規定;當然還有一般人民,他們遇到搬家問題、債務問題、人身傷害賠償等等,需要法律協助。儘管法律服務的需求五花八門,目前這些當事人都面臨一個大挑戰──一般說來,他們無法負擔以傳統方式提供的法務服務的費用。
這些大公司與金融機構的法務面臨工作量增加但資源縮水的窘境。在這樣的環境下,勢必得做出妥協。我把這個問題稱為「錢少事多」的挑戰──企業內部的律師要如何以較低的成本與外部的法律事務所合作,提供企業更多的法律服務?然而,在法律服務需求如此龐大的時代,許多企業人士都承認他們負擔不起律師費用,因此經常被迫在沒有法律指導下冒險行事。至於消費者,雖然法律對我們的生活很重要,但是公共法律扶助的大幅縮減,實際上造成只有最有錢與最貧窮的人有辦法負擔律師費用,我相信這個挑戰最能夠代表未來十年法律市場的景況。我預期它將會不可逆地改變律師的工作方式。
市場自由化
改變的第二個主要驅力是市場的自由化,然而,「律師獨占」(exclusivity of lawyer)這個原則卻是多數司法轄區所接受的。這個獨占原則的正當性來自於:為當事人的利益著想,提供法律建議者必須受過適當的訓練、擁有適當的經驗。試想,我們絕對不希望隨便一個張三李四就可以替我們進行腦部手術;同理,我們也不會希望隨便一個人就可以代表我們出庭。
不過有個大問題是,這個由法律專家所組成的封閉圈子,似乎無法提供消費者足夠的選擇。數十年來,這樣的不滿導致批評者與改革者主張,法律是個不合理的獨占事業,法律執業更是一種設限以及反競爭的行為。因此,許多人遊說當局必須放寬提供法律服務的限制。這是一種市場自由化的呼籲。(請注意,自由化與解除管制這個惡獸不同。大多數倡導自由化的人仍然認為律師要受到規範,也希望新型態的法律服務提供者受到管制。)
資訊科技的進展
過去 30 年來,我很大部分的時間都投入研究資訊科技對於律師以及法庭的影響,並為文探討相關的議題。我也向數不清的法律事務所、企業的法務部門及政府單位提供相關的建議。大體來說,法律專業尚未擁抱全新的體系,不過他們愈來愈明白自己不可能自外於科技浪潮。
資訊科技無處不在。全球有 22 億的網路使用人口、8 億的臉書用戶、35 億個電子郵件信箱、一百萬公里長的海底光纖網路電纜,以及 50 多億的手機用戶。另外,根據 Google 執行董事長艾瑞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說法:「現在我們創造出來的資訊量,相當於人類文明之初到 2003 年所創造出來的資訊總量。」事實上,每隔兩天,我們就創造出超過 5×1018 位元的資料。資訊科技與網路絕非短暫的狂熱,相反的,由於雲端運算的出現,資訊以及資訊處理的能力已如水、電、瓦斯等日常資源一樣愈來愈普及。
值得注意的是,資料處理能力的指數成長,也反映在大多數的科技面上(晶片可容納的電晶體數量、硬碟容量、電腦記憶體、網站數量等等)。不僅如此,科技的本質與角色也在改變。我們已經穩穩邁入網路二‧○(Web 2.0)的時代,基本上就是指一般人(非電腦專家)可以直接在網路上提供資料、參與資料編輯。1997 年的網路使用者(當時全世界總共約有 4,000 或 5,000 萬的使用者)只是被動的接收者,只能接收網站提供者選擇公布或傳送的資訊。今日,使用者已經變成提供者。讀者轉為作者。接收者成了參與者。使用者也可以貢獻資訊。不論部落客、社群網站使用者、資訊分享者,或者是像維基百以及 YouTube 這類的線上資源網站,大家都在發掘資訊製造以及合作的新方式。
這些現象令人振奮,可是一旦思及科技和網路沒有終點這個事實,卻也讓人憂心。除了資訊科技正持續改變,數不清的應用方式也日新月異。有些事情想起來實在不可思議,舉例來說,兩三年後,我們的網路生活將會被今日幾乎沒有人聽過或還沒有發明的系統所主宰。三年前,幾乎沒有任何律師聽過推特(Twitter),但今日世界已有三億人使用推特。儘管有三億的使用者,我老是覺得律師們在等著推特自行退場。在抗拒推特以及抗拒其他新興系統的過程中,我們往往目睹了一種我稱之為「非理性抗拒主義」(irrational rejectionism)的現象──懷疑者在沒有任何直接的個人接觸經驗下,就武斷而本能地拒絕某種科技。然而,法律專業的一大挑戰,正是儘早接納新的系統,找出並掌握新興科技提供的機會。
總的來說,我認為錢少事多、市場自由化、資訊科技這三股驅力,將徹底轉變律師工作的方式。完美的風暴即將出現。僅僅市場自由化和資訊科技本身,就足以帶來(啟動)改革,不過正因為不景氣的經濟狀況,錢少事多的挑戰將持續主導法律市場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