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常覺得這世界沒有道理,但可能是你看的方法錯了
文/冀劍制
一個雨後傍晚,你在充滿仲夏夜和風的公園裡散步,當你經過一個湖邊小涼亭時,一陣汗臭味傳來,你發現亭內有兩個穿著簡陋的流浪漢正在一邊驅趕蒼蠅一邊批評政府,其中一個用難聽的破嗓門批評你最欣賞的施政,另一個則用快睡著的聲音附和著,你這時突然生起一股厭惡之心,覺得許多人總在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胡亂批評,這種行為真令那些認真做事的人感到心寒。
看了上面這個假想情況,你可能很快發現這裡有個謬誤,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置身其境時,往往就很容易落入這個謬誤之中而不自知。這個謬誤的名字叫做「不相干的謬誤」。意思是說,我們使用一些直覺上有支持度,但實際上卻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支持力的不相干理由來推理一個結論。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推出的結論是:「那兩個人在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胡亂批評時政。」那麼,我們藉以推理到這個結論的依據又是什麼呢?因為我們只是路過,並不知道他們的整個推理是什麼,我們的依據只是,「他們是服裝簡陋又骯髒的流浪漢。」然而,這個理由能夠推出我們想要的結論嗎?由於服裝和思考能力是不相干的,思考能力強的人其實可以穿著簡陋,而穿著端正的人有可能思想能力很差,因此,由於這兩者不太相干,我們幾乎完全無法用服裝簡陋的理由來支持其思考能力很差,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可以宣告這個推理犯了「不相干的謬誤」。
當然,我們的確也可能把這個例子中的理由與結論之間扯上一些關係,因為有人可能會說,「如果他們真有本事有能力正確地批評時政,就不會變成流浪漢了。所以,這個推論並非不相干的。」這個說法的說服力如何是一回事,但是,如果內心的確有這樣的預設,而且把這個預設放入到推論中成為支持結論的一個隱藏理由,那麼,這的確就不算是犯了不相干的謬誤。雖然這樣的說法未必正確,但其有某種程度的支持力,只要有某種程度的說服力,我們就不能說其不相干了,但或許我們可以說它犯了其他種類的謬誤。例如,「把合理當正確的謬誤」。
所謂不相干的謬誤,純粹是從其依據的理由與結論的關聯性來看。服裝、流浪漢、骯髒等這些性質和批評時政的能力沒有明顯的關聯,因此,我們認為其犯了「不相干的謬誤」。但如果我們把上述的隱藏理由拿出來,那麼,我們的推理變成如下的樣子:
理由一:他們是服裝簡陋又骯髒的流浪漢。
理由二:如果他們有本事和能力正確地批評時政,就不會成為這樣的流浪漢。
結論:他們對時政的批評是未經深思的胡亂批評。
這樣的推論或許並沒有犯「不相干的謬誤」,但是,理由二是需要再商榷的,有思考能力的人一定不會成為流浪漢嗎?服裝簡陋的人,其思考能力一定很差嗎?
在推理中,只要是其依據的理由與結論不相干,都可以說是犯了「不相干的謬誤」。例如,多年前某台灣最高學術機構正在選舉某所的所長,不久爆發了黑函,因為某候選人有外遇,所以對手主張其不適任而鼓吹大家抵制,不要選他。這也算是犯了不相干的謬誤。畢竟,一個所長的適任與否,應以專業能力與辦事能力為優先考量,是否有外遇似乎與此無關。但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卻時常有這樣的錯覺,例如,許多人對大學教授的某些操守問題特別在意,總是預設了身為教授的人就應有傑出的德行,然而,德行與學問在當今時代事實上是毫不相干的。
另外,台灣的選舉文化可以說是集各種「不相干謬誤」的展覽會場。例如,某候選人很可憐,哭哭啼啼,又是下跪,又是宣稱被政治迫害,這樣可憐的人應該要被選上才對,請大家投他們一票。這是犯了「訴諸憐憫」的「不相干謬誤」。其實,要不要投給一個人,端看這個人是否能在該工作上有傑出表現,而不是看他可不可憐。
其他類似情形還很多,例如,我們通常不太重視兒童的意見,認為兒童的意見不值得一聽,然而,年紀小的未必就說不出有建設性的話出來。或者,我們對語言能力不好的人也有偏見,當你聽到一個大舌頭說話,你自然而然地會將之當成是笨蛋,這樣的情形常發生在留學生身上,當一個語言能力還不夠好的留學生,到國外時就可能被當成笨蛋,因為你說的話聽起來就像是笨蛋說的。
那麼,請小心了,當自己的思考中出現一個感覺上有點不踏實的結論時,想一想支持這個結論的理由是什麼,你說不定正在做一個不相干的推理。
偵錯練習:找出「不相干」的謬誤
1. 小王和小玉結婚後生了小孩叫做「老萬」,老萬唸小學時成績很差,作業都不會寫,他的老師小花在他的作業上批改一些意見並要求家長簽名。老萬回家後把批改的作業拿給爸爸小王簽名,小王看了上面很醜的字便說,「你們老師連字都寫不好,難道真能教好書嗎?」
【分析】
字寫得不好,的確給人一種沒學問的印象,我們很難想像一篇像小學生字跡的文章會是一篇偉大的作品,因此,當我們看到字很醜的時候,自然而然會覺得寫字的人沒有什麼學問,進而認為沒什麼學問的人,他的教書能力應該也不好。然而,如果我們小心思考,就會覺得字寫得好不好跟有沒有學問並不相干,而且跟教書能力也不相干。字寫得不好,只表示過去沒有好好練字;而過去是否有好好練字,跟學問與教學能力是無關的。因此,小王犯了「不相干的謬誤」。
2. 小玉買了一瓶紅酒回家,小王喝了說:「這種紅酒真是難喝死了。」小玉說:「不會吧,隔壁那個大富翁昨天跟我說這紅酒是他最喜歡的紅酒耶。」
【分析】
小玉犯了不相干的謬誤,一個人是否有錢,跟他是否對紅酒有品味能力是不相干的。我們通常覺得品酒是一種高級的享受,而且覺得有錢人都會喜歡這種高級享受,因此,我們自然而然的會以為有錢人都懂得品酒。但實際上這是一種嗜好與能力,有錢與否不能推理出是否有此嗜好與能力。
另外,小玉也可能犯了「輕率因果連結的謬誤」,他很輕率的把「這種紅酒好喝」當成是「大富翁最喜歡這個紅酒」的原因,事實上,大富翁說不定是因為喜歡那種紅酒的顏色、氣味等等,或根本只是那種紅酒帶給他某種特別的回憶。當大富翁說他最喜歡這個紅酒時,並不表示他主張這種紅酒最好喝。
3. 某補教名師批評另一位補教名師只有專科學歷,卻能當補教名師,令人匪夷所思。
【分析】
這可以算是一個不相干謬誤。因為,名師和學歷不怎麼相干,理由是,所謂的名師表示很會教、教得好,這和學歷實際上的關聯並不大。當然,具備基本的教學知識是教得好所必要的,但實際上不一定和學歷相關。學歷好通常代表有知識,但不一定會教。學歷不好不一定沒知識,也跟是否會教無關。
4. 犯人出獄後會再犯,所以不能放棄死刑。
【分析】
近年來關於死刑的爭議有許多的說法,其中一個就是以再犯率高,而主張不能廢除死刑。其實,再犯率和是否要廢除死刑應該是不太相干的。真正要考慮的應該是假釋的制度以及監獄中的教育問題。如果廢除死刑,原本的死刑犯應該是被判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人如何可能再犯呢?問題在於,由於假釋制度,即使是無期徒刑也可能出獄,再犯率升高就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這樣的問題實際上不僅僅針對死刑犯,對於那些被判十多年的重大犯罪也是一樣有問題,有沒有可能有較好的獄中教育來改善這種情況,而假釋的實施能否更謹慎一些,這兩個問題才是真正相干的重點。所以,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主張犯了不相干的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