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落的痛苦太過駭人,於是我們讓自己假裝一切如常
文/蘇絢慧
清雲向我提到他有多麼不能允許自己去感受失去妻子的悲傷。妻子的告別式上,他盡責的招呼每個來參加的親友,他怕怠慢客人,勤於招呼、帶座位,把禮數做到。在他的感覺裡,那場告別式是別人家的,不是他妻子的,他像是來幫忙的。
直到他的親人突然之間的怒斥他:「你在幹什麼?你還有心情招呼別人?死去的是你的老婆耶!」那一刻,他像是個原本被拔掉電源的插頭,忽然又被插上電源,情感如電流般的亂竄。「是啊!這不是別人的告別式,這是我太太的……我現在還在做什麼呢?」也在此時,他和自己的感覺接上線了,也終於知道自己確實是有所感覺的。
高健失去妻子一段時間,仍然處於極度的悲痛中,只要一想起妻子歷經痛苦的病症,及在病床前,他如何的陪伴她度過生命最後的三個月,他就難掩哀慟的神情。他們有太多回憶與太多一同經歷的事,生命的某段旅程,他和她是交疊在一起,不分彼此的。如今,妻子雖已離去,他卻不打算告別痛苦,因為他擔心若不懷抱痛苦,他和妻子過去相處的記憶將會愈來愈淡,他害怕有一天,他對妻子的事將失去了感覺。痛苦與悲傷,無疑成了他思念與愛妻子的證明。
駭人的失落經驗
失喪,帶來的強烈痛苦足以毀滅一個人,而更令人無助的是,獨自一個人面對充滿悲傷的自己時,是這麼的陌生,這麼的不堪,於是,很多人只好選擇否認與迴避接觸自己的感受與情緒。那些無處引流的情緒,當然沒有消失,只好淤積在內心的某處;而為了不觸碰那淤積的傷痛,只好假裝無傷、無痛,漸漸的,對自己不再憐憫,也不再仁慈。對他人,也慢慢的失去溫度,無法柔軟以對。
你就像是隻受了傷的小動物,需要溫暖與愛,需要關照與安慰。如果你還不能舞動翅膀,又怎能被勉強飛翔;如果你還不能行走,又怎能強迫你追逐。你需要讓你的悲傷得到撫摸,認可它可以存在,因為它是你的一部分,你珍愛了它、疼惜了它,便是珍愛了自己與疼惜了自己。
你對悲傷的恐懼,來自於對它的未知與陌生,你不知它是什麼,也不明白究竟它要折磨你到何時,更不知道你要如何面對它的出現。
悲傷中的各種情緒經驗
悲傷,是失喪後最自然的表現,也可說是失落後的自然反應。而所謂悲傷,不只是指悲傷難過(sad)的情緒而已,更不是專指難過、憂鬱的表現或行為。「悲傷」(grief)是悲傷治療專家沃爾頓(J. William Worden)提出,指稱遭遇失落後各種方面(生理、心理、認知行為)反應的名詞概念,在悲傷反應中,各種情緒反應皆是有可能產生的;自責、害怕、恐懼、震驚、否認、麻木、空洞、哀傷、沮喪、憂愁,甚至是生氣、憤怒……都可能伴隨悲傷而來。
情緒在我們生活的功能便在於:讓我們知道自己怎麼了,或是讓我們知道生命遇到了一些衝擊,有難以調適的事發生了,就像是一個雷達,一個警報系統。
情緒,常常是這樣的,愈懼怕就愈被干擾;愈想忽略,就愈會無法預料的跑出來;愈想克制,就愈會無法控制的蔓延。
正視悲傷反應,才能知道如何好好照顧情緒、照顧自己。以下有一些關於悲傷歷程中的情緒反應說明,或許可以幫助你稍微辨識自己的情緒處於何種狀態,以及反應出的情緒有哪些成分。
哀慟
哀慟含有哀傷與悲痛的感覺,心猶如刀割,似乎身上的某一部分被切割掉,而那一部分是自己最重要、最在乎的。哀慟是強烈的感受,為自己所失落的感到不捨,也為自己失去美好的一部分感覺哀傷。
哀慟並非是慢性情緒,較多時候,是驟然的失落事件發生當下的立即悲痛反應;因著期待落空、因著無以挽回,人歷經了決裂的分離,哀慟的情緒也就相應而生。
所以,當我們確定再也見不到親人,或是我們見到親人傷痕累累的遺體,又或者我們真正的體會親人從此再也不會出現在身邊,都會使我們強烈的經驗「哀慟」。也許,許多人的哀慟會在夢見已故親人時出現,當白天太多角色與身分,或是太多的自我禁令與環境的不允許,只有夜晚來臨,才能允許自己釋放內在哀慟的情緒。這時可能會放聲大哭,或流淚不止,感受到心如刀割的痛楚。
害怕
驟然失去摯愛除了哀傷、悲痛的感受情緒外,害怕是另一種十分困擾的情緒。
對親人長期臥病在床的親屬來說,失去親人也是悲傷,但隨著病人的日常功能愈減弱,家人要學會承擔的責任就愈多,必須有人去把生病者的家庭功能與生活責任扛起來,因此,長期臥病的人若死亡,家庭雖仍是悲傷不捨,但擔心自己會「活不下去了」或「無法獨立生活」的感覺會在過程中一點一滴化解,頂替的常是無力感與空虛感,因為投注情感的焦點對象逐漸消失了。
這種因情感投注的對象不見而產生的無力與空虛感,常演變成害怕獨處、害怕回到熟悉的地方;當親人還臥病在家或在醫院時,親屬關注的焦點常是在病人身上,生活中會投注許多的情緒能量,並且想法子讓親人好過一點、穩定一點,當親人最終仍是離去,親屬會經驗到很大的落空:期待的落空、投注情緒能量的對象的落空、生活重心的落空等等,而這些落空足以使人害怕獨自一人,因獨處會強烈感受到空虛與生活狀態的反差,讓人難以適應,甚至很容易覺得自己失敗──付出這麼多努力、花這麼多心思,怎麼自己的親人還是離開了?
這種害怕獨處是長期照顧患病親人的喪親者,普遍會經驗到的情緒。
但對於那些驟然失去摯親的人,除了害怕獨處外,更多的是折磨人的紛雜情緒:未準備好獨立生活、未準備好面對只能依靠自己的生活、未學會許多生活技能。這些都將使得他們對於未來充滿害怕與焦慮,覺得自己一定會過得悲慘與不幸。
空白麻木
悲傷反應的情緒複雜度頗高,並不如社會所認定「失去親人,就應該大哭大悲才對」,很多人都提及他們失去親人的剎那間,是空白的,是掉不出眼淚的,甚至沒有想哭的感覺。如果社會上認為悲傷就「應該」如何表現的話,無法哭、無法表現情緒反應的人也容易被指責為:不孝、不愛死者、沒有良心、狠心、殘忍……
這種無法表現情緒的「空白狀態」,可能是被震驚住了,也可能是因為威脅太大,身心自動形成的防衛措施,暫時隔離真正感受。還有一種可能是,從小到大的情緒常受漠視或批評,導致認為情緒是不好也是不對的東西,久而久之對自己的情緒不再敏感辨識,因此,即使發生重大的事件,也感受不到自己的感覺情緒,甚至不知道能以什麼樣的情緒去面對。
我們的社會文化十分高舉理智的價值,十分強調理性的能力,在過分理性,又過分貶抑感性的影響下,可能使人對於生活事件都習慣以理智來反應,即使是遇見充滿情緒感受的喪親事件,卻因大腦已習慣分析事件,只注重在解決問題的功能上。這樣的情況下,悲傷的情緒不易辨識,容易讓人誤以為是冷淡,或沒反應、沒感覺。
自己脆弱無助的流淚是讓人較難接受的,流下惻隱之心的同情眼淚卻是大眾較能接受的。看到別人發生不好的事而引發傷心悲痛的感覺,然後無法克制的流淚,已證明了其實對傷痛與不幸是有感覺的(而且大部分的感覺是來自於過去曾遭受過的經驗引發),但因為是同情或憐憫別人的利他表現,社會衝突與內在衝突都會明顯少一點。
其實,一個人能否真實表達自己的感受情緒,關連的層面太廣,我們不能太著重個人內在歸因,忽略了社會情境的影響,當然也不能只注重社會情境的影響,而忽略個人的人格特質、處理情緒的經驗、性別因素,和人際互動的影響。
憤怒
由於長期受儒家思想的影響,我們的社會文化並不鼓勵生氣,都期望人人要知書達禮,一切以禮相待,強烈的情緒不適宜在社會上表現,以致當我們生氣時,卻必須要壓抑或克制,即使眼神與表情都透露出憤怒,仍然要沉住氣,甚至否認自己有生氣的感覺。
這種對憤怒極度漠視與壓抑的社會情境,使得滿腔憤怒的人無法順利表達,也無法順利掌控情緒。
憤怒是強大的能量,當能量不能外放,而必須強壓在體內時,可想而知,內在的狀態就有如一個燜燒鍋,一不小心掀蓋,就會被冒出的熱氣灼傷。我接觸許多內在壓抑強大憤怒的人,他們常是頭痛、胃痛、胸口悶痛,這些疼痛的地方便是鎖住憤怒的所在。
當強大的憤怒無法對外宣洩時,並且因為害怕一宣洩就造成他人的受傷、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這股攻擊能量便會轉向對付自己,這稱之為「迴射」;也就是,對自己做了想對別人做的事。那些傷害自己,想了結生命的人,便是內在有強大攻擊力量,卻又不允許表達與表現的人。例如:我可能因某件事被誤解了而感覺憤怒,但我的憤怒反而被斥責,或是我的憤怒被視為不合理與不應該(像一個孩子被教養無論如何不能對父母長輩生氣),這樣的憤怒很可能轉向自己,攻擊自己的身體與心理,拚命的傷害自己。
憤怒一旦產生,便得做些選擇,要讓它往外抒發表達,還是往內自傷、自我攻擊。
為什麼特別提及憤怒呢?因為驟然喪親者,對於所愛之人的離去,可能產生許多的憤怒:幸福與安定的生活被剝奪的憤怒、生命安全受威脅的憤怒、生命被惡意對待的憤怒。這些憤怒能量強大,憤恨得想要找出誰是那個扼殺了生命幸福的罪魁禍首。
但面對諸多驟然死亡的事件,要找到那個罪魁禍首常是不容易的。若是人禍,如他殺,很難一時片刻抓到兇手,即使抓到兇手,還得歷經漫長的訴訟與等待,找出確切證據的司法判定;若是醫療糾紛或是車禍肇事,相同的,也得歷經漫長找出真相過程的折磨;若是天災就更無語問蒼天了,因為向來責怪天、罵老天無眼,在人們眼中不是一件好事,因為對一個篤信「命運」、篤信「上天自有安排」的民族來說,人是無力鬥天的,愈快臣服愈好。
所以,連要怪天的機會都沒有。換句話說,你誰都不能怪,你只能怪自己──怪自己命不好,並任由滿腔的憤怒轉變成強烈批判自己的聲音,成為強大懲罰自己的力量。內在便是殘忍的戰場,直到把自己鬥垮、傷痕累累為止。
憤怒,其實就是一個階段、一個過程、一個因應生命被破壞的自然情緒反應。找到一個安全的發洩方法,比找一個把憤怒壓抑回去的說法還重要。
自責愧疚
自責愧疚是一種難受的情緒,來自於我們認為別人的不幸是我們所造成的,或是別人的厄運與我們有關係。
如果親人離開得太突然,我們會很懊惱,甚至責備自己沒有避免這種不幸事件的發生。我們會心疼親人所受的痛與苦,感受強烈一些時,會好像自己也感同身受到發生在親人身上的痛苦感覺;由於感受太強烈,便會希望遏止這事件的發生。就像親人意外墜樓,便彷彿感受到親人跌落時的驚嚇,與跌落後的劇痛感受。
我們好像也承接到了那樣的感受,於是想阻止該事件的發生,卻發現,現實中的我們無能為力,無法改變這不幸,而且會衍生出更多的負向念頭,以批判的口吻告訴自己,哪裡沒做到、哪裡沒注意到、哪裡疏忽了,才讓親人面對這種厄運。
這種自責感受包含著痛苦,也包含了無法寬恕與原諒自己的想法,甚至多了一些強迫的念頭,強迫自己非要為此負起責任不可。這時,一方面過度放大了自己的缺失,一方面也過度忽略環境中的複雜因素。
愧疚則加入了許多「羞恥」、「丟臉」的感覺,除了覺得是自己的錯,更有種無地自容的羞愧感。
很常見的,當我們因喪親而自覺身分受損,或自覺因此蒙羞時,愧疚感可能因應而生。像是許多保不住胎兒的母親,認為自己是命不好的女性,沒有福氣擁有孩子,而自慚形穢;或是,當我們的親人是因自殺而離世,社會的不諒解與諸多的怪罪,也可能使人感到蒙羞;又或者,在我過去關懷臨終病人的經驗中,一位年輕女性罹患癌症即將臨終卻被家族視為不祥之人,而拒絕讓她返家彌留,她的母親也一同承受了這份委屈與愧疚,好似自己真的是使家族不幸的罪人。
我在悲傷療癒工作的經驗中,也常接觸到失去另一半的喪偶者,因著自己社會名稱的改變(社會以鰥夫寡婦名稱將他們歸為某一群人),而感受到社會的歧視與輕視。許多喪偶女性跟我提到,家中沒有男主人後,鄰居不是幫助與關懷,反而在知道她沒有依靠後,得寸進尺的侵犯權利或騷擾,或是以異樣眼光對待。她們充滿委屈,同時,覺得羞愧,感到被瞧不起與嘲弄。
不良善環境所引發的感受也是一種真實的感受,是喪親調適歷程中所要面對的真實困難,而我相信不是「不要在乎」就能輕易化解的,這情緒的發生關乎到的是,你自己如何看待自己,是否也以別人的價值與眼光評價了你自己,是否在你過去的生活中,你也曾以如此的價值觀評價了別人、對待了別人,因此,難以接納如今自己的遭遇與改變。
這樣的感受裡有值得我們細細探索與好好整理之處,這代表我們過去認為的價值感受到衝擊了,如今價值感崩盤,我們如何重建自我價值。
※ 本文摘自《於是,我可以說再見》,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