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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寫作時,我想盡量遠離所謂的「小說語言」

文/村上春樹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個晴朗的午後,我到神宮球場去看棒球賽。那年中央聯盟的開幕戰,養樂多燕子隊對戰廣島東洋鯉魚隊。白天的比賽,從下午一點開始。當時打從開始我就是養樂多隊的球迷,又住在神宮球場附近(在千馱谷的鳩森八幡神社旁),因此常常散步時順便走過去看球賽。

那時候的養樂多隊一直是一個弱小的球隊,萬年B級,球團窮,也沒有亮眼的明星選手。當然也沒什麼人氣。雖說是開幕戰,外野席卻空空的。我一個人在外野席躺下來,邊喝著啤酒邊看比賽。當時的神宮球場外野沒有座椅,只有草坪的斜坡而已。我記得感覺非常舒服。天空萬里無雲,生啤酒冰得透透的,好久沒見的綠草坪上,清晰地映出白色的棒球。我深深感覺到,棒球比賽還是應該到球場去看。

養樂多隊的首位打者,是從美國來的戴夫‧希爾頓(John David “Dave” Hilton),一個瘦瘦的無名選手。他站上打擊順序第一棒。第四棒是查理‧曼紐爾(Charles Fuqua Manuel)。後來以費城人隊的總教練而聞名。當時的他真的非常強,是一位強悍的打者,被日本棒球迷起了「赤鬼」的綽號。

廣島隊的先發投手記得應該是高橋(里)。養樂多隊的先發是安田。一局後半,高橋(里)投出第一球時,希爾頓漂亮地將球擊向左外野,是一支二壘安打。球棒碰到球的聲音清脆悅耳,響徹神宮球場。周圍響起啪啪啪的稀疏掌聲。我那時候,不知怎麼毫無脈絡可循,沒有任何根據,忽然起了這樣的念頭「對了,說不定我也可以寫小說」。

有一天,我開始寫小說了

當時的感覺,我還記得清清楚楚。好像有什麼東西從天上慢慢飄下來,而我正好用雙手接住。為什麼會碰巧落在我的掌心?我也不太明白。當時不明白,現在也不明白。不管原因是什麼,總之發生了那件事。該怎麼說呢,是一個啟示般的事。英語中有epiphany(瞬間靈感頓悟)的說法。翻譯成日語類似「本質的突然顯現」、「直覺性掌握真實」的意思。簡單地說就像「有一天突然有什麼在眼前忽然出現,因此很多事情的模樣也跟著瞬間改變」的感覺。那真的是當天下午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以那件事為分界,我人生的模樣也忽然完全改變。就在身為首位打者的戴夫‧希爾頓,在神宮球場揮出漂亮而銳利的二壘安打的那個瞬間。

比賽結束後(那場比賽我記得是養樂多燕子隊贏),我搭電車到新宿的紀伊國屋去,買了稿紙和鋼筆(寫樂、兩千圓)。當時文字處理機和個人電腦都還不普及,只能用手一個字、一個字寫。不過這樣感覺非常新鮮。心會怦怦跳。因為對我來說,用鋼筆在稿紙上寫字這件事,真的好久沒做了。

深夜,店裡工作結束後,我在廚房的桌上開始寫小說。除了黎明前的幾小時之外,幾乎沒有屬於自己的自由時間。我就這樣花了大約半年時間寫出《聽風的歌》這本小說(當初書名不是這個)。初稿寫成之後,棒球季也快結束了。順便提一下,這一年的養樂多燕子隊出乎大家預料,不但拿下聯盟冠軍,還在日本職棒大賽中擊敗擁有日本頂尖投手陣容的阪急勇士隊,拿到總冠軍。那真是奇蹟般漂亮的球季。

《聽風的歌》是稿紙不到二百頁的短中篇小說。不過卻花了很多工夫才完成。當然,因為能自由運用的時間不太夠也有關係,不過更重要的是,我本來就完全不知道小說這東西該怎麼寫。老實說,因為我以前很著迷地讀十九世紀的俄國小說和平裝本英語小說,不曾很有系統地認真讀過日本現代小說(也就是所謂「純文學」類的小說)。因此既不知道現在的日本大家在讀什麼樣的小說,也不知道該怎麼寫日語小說才好。

總之推測「大概是這樣吧」,花了幾個月的時間,試著寫出大概像那樣的東西,但試讀看看寫出來的東西時,連自己都無法說服。「糟了,這樣不行」實在失望。怎麼說呢,形式上雖然算小說,讀起來卻無趣,讀完後也沒有觸動內心的東西。連寫的人都這樣感覺,讀者更會這樣感覺吧。得到的結論是「我畢竟沒有寫小說的才能」而心情低落。一般人走到這一步就會乾脆放棄,但我手上卻還清清楚楚留有在神宮球場外野席時所得到的 epiphany 的感覺。

開始試著用外語寫小說,產生屬於自己的文章節奏

我重新想一想,小說寫不好,也是理所當然的。這輩子從來沒寫過小說,不可能一開始就流暢地寫出優秀的小說來。或許一開始就想寫高明的小說,像小說的小說所以才行不通。「反正也寫不出什麼高明的小說。不如捨棄所謂小說就是這種東西,文學就是這麼回事的既成觀念,把感覺到的事,腦子裡浮現的東西,隨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寫出來就行了吧」。

話雖這麼說,要「把感覺到的事,腦子裡浮現的東西,隨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寫」,可不像嘴巴說的那麼容易。尤其對於從來沒有寫小說經驗的人來說,簡直是極難的功課。為了從根本改變想法,我決定暫時放棄稿紙和鋼筆。如果眼前就有鋼筆和稿紙的話,無論如何難免會偏「文學性」的方向。於是我把收藏在壁櫥裡的 Olivetti 英文打字機拿出來。用那個打出小說的開頭,試著用英語來寫寫看。總之什麼都好,就是要試著寫看看「不尋常的東西」。

當然我的英語作文能力可想而知。只能用有限的少數單字,寫出結構有限的少數文章。句子當然也很短。不管腦子裡擁有多少多麼複雜的想法,都實在無法照那形式表現出來。只能把內容盡量改成以簡單的語言來說,把意圖轉換成容易理解的說法,描寫時盡量削掉多餘的贅肉,縮小整體型態,以便放進空間有限的容器裡,當時不得不採取這樣的程序,結果文章變得相當粗糙。不過這樣一邊辛苦琢磨一邊寫下去之間,漸漸產生屬於我自己的文章節奏般的東西來。

我從小到大生活中一直都使用生在日本的日本人所用的日本語,因此在我個人的系統之中,日本語的各種詞彙和各種表現就如目錄般塞得滿滿的。因此當我要把自己心中的感情和情景化為文章時,這些目錄就會忙碌地來回移動,在系統中有時會發生撞車。但以外國語寫文章時,因為詞彙和表現有限,反而不會有這種情況。而且我那時候發現,就算詞彙和表現數目有限,如果能有效組合的話,由於搭配運用方式的不同,其實感情表現、意思表達都可以發揮得相當巧妙。換句話說就是「不需要用困難的詞句也可以」、「不必用美麗的表現手法也能感動人心」。

很久以後,我才發現雅歌塔‧克里斯多夫(Agota Kristof)這位作家,也用具有相同效果的文體,寫出了幾本優秀的小說。她是匈牙利人,一九五六年匈牙利動亂時她流亡到瑞士,在那裡不得不開始以法語寫小說。因為如果以匈牙利語寫小說實在無法生活下去。法語對她來說是後天學的(不得不學的)外國語。但由於用外國語創作,而成功創造出屬於自己的嶄新文體。簡短的句子組合出美好的節奏,用字直率不迂迴,不過度思考的精確描寫。而且,雖然沒有寫什麼非常重要的事情,卻有深處隱藏某種謎一般的東西。我記得很清楚,後來第一次讀她的小說時,感覺到書中有一種令人懷念的東西。不過當然我和她作品的傾向是相當不同的。

總之,我「發現」這種用外國語書寫的效果和趣味,找到自己寫文章的節奏後,又把英文打字機收進壁櫥裡再度拿出稿紙和鋼筆,然後面對書桌,把用英文寫的一章左右的文章,「翻譯」成日文。雖說是翻譯,並不是僵硬的直譯,應該說是接近相當自由的「移植」。於是這裡必然地,浮現出新的日本語的文體來。那也是我自己的個人的文體。是我親手找到的文體。當時我想「原來如此,我只要像這樣寫日語就行了」。真是茅塞頓開、恍然大悟。

文章有翻譯調是因為⋯⋯

常常有人說「你的文章有翻譯調」。雖然我不太明白所謂翻譯調正確說是怎麼回事,不過我想某種意義上是說對了,某種意義上則不對。最初的一章現實上是「翻譯」成日語的,照字義上的意思來說,覺得這個意見好像也有道理,實際上只不過是寫作過程的問題而已。我的目標反倒是排除多餘的修飾,以「中立的」且活動自如的文體書寫。我並不是追求寫出「日語性淡薄的日語」文章,而是想盡量遠離所謂「小說語言」、「純文學體制」般的日語,而以自己自然的聲音來「說」小說。因此必須要豁出去。說得極端一點當時對我來說,日語可能只不過是機能性的工具而已。

可能有人認為,這是對日語的侮辱。實際上我也受過這樣的批評。不過語言本來就是堅強的東西。擁有漫長的歷史為印證的強韌力量。無論被誰多粗暴地對待,都不會損傷那自律性。想盡辦法嘗試,用不同方法去實驗語言所擁有的可能性,將語言有效性的範圍盡可能推廣出去,是所有作家被賦予的固有權力。如果沒有這種冒險心的話,是無法產生任何新東西的。對我來說,到現在日語在某種意義上依然是工具。而且深入探究那工具性,說得稍微誇張一點,我相信應該和日語的再生關係密切。

總之我就這樣採用新獲得的文體,把已經寫好的「不太有趣的」小說,從頭到尾完全改寫過。小說的情節本身大致相同,但表現方法完全不同。讀完的印象也完全不同。那就是現在的《聽風的歌》這部作品。我對這部作品的成果說不上滿意。寫完後重新讀看看,覺得很不成熟,是缺點很多的作品。只能寫出自己想表現的事情的兩成或三成而已。不過總算把第一本小說,想辦法以還可以同意的形式寫到最後,自己有完成一件「重要移動」的踏實感。換句話說,那時候的 epiphany,某種程度上可以說自己真的感覺到了。

在寫小說時,與其說有「正在寫文章」的感覺,不如說更接近「正在演奏音樂」的感覺。那種感覺我現在還珍惜地保持著。換句話說,與其用頭腦寫文章,不如用身體的感覺寫文章。確保節奏、發現美好的和音、相信即興演奏的力量。總之深夜裡在廚房的桌上,以新獲得的自己的文體寫小說(般的東西)時,簡直就像得到新的工作道具時那樣,興奮得心怦怦跳,非常快樂。至少我在三十歲前所曾感覺到的心的「空洞」般的東西,似乎已經被好好的填滿了。

最初所寫成的那「不太有趣的」作品,和現在的這部《聽風的歌》如果能拿來比較對照可能很容易了解,但很遺憾那「不太有趣」的作品已經被我丟棄了,所以無法辦到。自己都幾乎不記得那是什麼樣的東西。如果保存下來就好了,但心想這種東西不需要了,就很乾脆地丟進垃圾桶。我只記得「在寫那篇的時候,心情實在愉快不起來」這件事而已。寫那種文章真不快樂啊。那是因為那文體根本就不是從自己心中自然發出的文體。就像穿著尺寸不合的衣服運動一樣。

得獎前夕

《群像》的編輯打電話來說「村上先生投稿的小說,進入新人獎的最後決選」,是一個春天的星期天早晨。從神宮球場的開幕戰之後經過將近一年,我已經過了三十歲生日。我想大約是上午十一點過後,因為前一天晚上工作到很晚,因此當時睡得很熟。醒過來還迷迷糊糊的,雖然拿起聽筒,卻還搞不清楚對方到底要告訴我什麼。因為老實說,我根本完全忘記自己把稿子寄給《群像》編輯部的事了。我寫完了,總之,把稿子交到誰的手上了,我「想要寫什麼」的心情已經完全平靜下來了。換句話說,那只是一時動念,想到什麼就那麼嘩啦嘩啦寫下來的作品,所以完全沒料到會進入決選。稿子連複印一份都沒有。所以如果沒有進入決選的話,那作品應該會永遠消失無蹤。而且我可能再也不會寫小說。試想起來,人生真是不可思議。

根據那位編輯的說法,包括我的作品在內總共有五篇作品進入決選。「哦」我想。不過因為還很睏,不太有真實感。我起床洗過臉,換了衣服,和妻子一起出門散步。走到明治通的千馱谷小學旁時,看到草叢下躺著一隻傳信鴿。抱起來仔細查看,發現翅膀好像受傷了。腳上套著金屬腳環。我用雙手輕輕捧著那鴿子,帶到表參道的同潤會青山公寓(現在變成「表參道Hills」)旁的派出所。因為那是最近的派出所。

我們從原宿的巷子走過去。在那之間,受傷的鴿子在我手掌裡,身體暖暖的,而且輕輕顫抖著。那是個非常晴朗,非常舒服的星期天,附近的行道樹、建築物、商店的櫥窗,在春天的陽光照射下,亮麗地閃爍著。

我忽然感覺到,我一定會得到《群像》的新人獎。而且從此當上小說家,或許某種程度也算成功。雖然好像非常厚臉皮,不過不知怎麼我這樣確信。感覺非常清楚。那與其說是理論上,不如說更接近直覺。

我還清楚記得三十幾年前的春天下午,在神宮球場的外野席,有什麼從天上輕飄飄地落在自己掌心的感觸,在那一年後,也是春天的下午,同樣的手掌上也還記得在千馱谷小學旁撿到受傷鴿子的體溫。而且每當我在想「寫小說」的意義時,經常會想起那些觸感。對我來說,那些記憶意味的是,相信自己心中應該擁有的某種東西,並且夢想那是可以培育的可能性。自己心中還留有這種觸感,真是太美了。

我不是天才,我只是喜歡寫作

寫第一本小說時所感覺到寫文章時的「愉悅」、「快樂」,現在基本上沒有改變。每天早晨醒來,到廚房泡咖啡,注入大馬克杯,拿著馬克杯到書桌前坐下,打開電腦(有時很想念四百字稿紙和長久愛用的 MONT BLANC萬寶龍粗尖鋼筆)。然後開始思考「好了,接下來該寫什麼」。這種時刻真的非常幸福。老實說,我從來沒有感覺過寫東西很痛苦。也從來沒有為寫不出小說而煩惱的經驗(真感謝)。或者說,我想如果不快樂的話,就失去寫小說的意義了。我無法認同把寫小說當作辛苦勞役的想法。我想小說這種東西,基本上應該像文思泉湧般順暢地寫出來的。

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天才。也從來不認為自己擁有什麼特殊才能。不過像這樣以專業小說家的身分,吃這一行飯超過三十多年,要說完全沒有才能也說不過去,可能本來就有某種資質,或個性上的傾向之類的吧。不過這種事情自己東想西想也沒有用。這種判斷就交給別人吧──如果什麼地方有這種人的話。

我長久以來最重視(而且現在依然重視)的事情是,「自己因為某種特別的力量,而被賦予寫小說的機會」這坦然的認識。我總算抓住這個機會,並蒙受不少幸運,才能像這樣當上小說家。無論如何,以結果來說,我不知道是誰賦予我這樣的「資格」。對此我唯有衷心感謝。而且對自己被賦予的資格──就像守護受傷的鴿子般──珍惜守護,現在還能像這樣繼續寫小說,我感到非常高興。以後的事以後再說。

※ 本文摘自《身為職業小說家》,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