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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擁護者表示:比特幣以區塊鏈打造信任感,比政府值得信任!

文/凱文.凱利

過去 50 年來,我們跌跌撞撞,不斷提高去中心化的程度,預計未來 50 年也是一樣。在大規模去中心化的同時,便宜、無所不在的通訊,讓體系和流程得以維持。一切都分散在網路上的時候,若無法保持連線,企業就會瓦解。說的沒錯,但也有點過時。

更應該說,即時長途通訊的技術手法,便是去中心化的首要條件。也就是說,一旦全球布滿電線,穿越沙漠和海洋,去中心化不僅有可能,還是必然的結果。

現代文明的每個面向幾乎都變得扁平,除了金錢以外。中央政府只剩下幾項工作,其中一項就是鑄幣,多數政黨都同意這相當合理。偽幣和詐騙一再造成危害,必須靠中央銀行來對抗。要有人控制發行量、記錄序號、確保貨幣得到信任。強健的貨幣需要正確性、協調、保全、執法單位——也需要負責這些要素的機構。因此貨幣的基礎一定來自警惕性很高的銀行。

但如果金錢也能去中心化呢?要是你能創造出分散式貨幣,安全、精確、值得信任、不需要集中管理,那又怎麼樣?因為,如果金錢可以去中心化,那一切都能去中心化。但就算可以,為什麼要這麼做?

原來,你可以將金錢去中心化,利用的科技也有助於分散其他集中式機構。現代生活中,大多數集中的面向去中心化的方式,都可以套用到其他不相關的產業上。

先舉個例子,我可以付現金給你,而中央銀行看不到這筆非中心的交易。但經濟走向全球化,使用現鈔就不實際。PayPal 和其他點對點電子系統,能連接全球經濟體橫跨的地理位置,但每一筆點對點付費都要通過中央資料庫,確保一塊錢不會花兩次,也不是詐欺。行動電話和網際網路公司為貧窮的區域發明了很實用的付費方案,例如 M-Pesa 等手機應用程式。但一直到最近,就連最先進的電子錢包系統,仍需要中央銀行來保證誠實無欺。

6 年前,想在網路上販賣毒品並收取無紀錄現金的罪犯希望有一種貨幣,不需要政府干預。也有些令人敬佩的人士支持人權,希望有一種金錢系統獨立於腐敗或專制的政府之外,或能用在無人統治的區域。結果,他們想到了比特幣。

去中心化的貨幣代表

比特幣是一種完全去中心化、分散式貨幣,不需要中央政府來保障正確度、執法單位或規章。自 2009 年發行以來,流通量已有 30 億,10 萬家供應商接受比特幣付費。比特幣最為出名的就是匿名性,以及它激起的黑市。但別管匿名性,那只是障眼法。比特幣最重要的創新在於「區塊鏈」,也就是它背後的數學科技。區塊鏈這種發明非常激進,可以讓許多系統放棄金錢,去中心化。

我透過信用卡或 PayPal 帳戶寄給你一塊美金,中央銀行必須確認這筆交易;起碼要確定我有一塊美金可以寄給你。我送給你一塊比特幣的時候,不需要中央的媒介。我們的交易發布在公開帳本上——就是區塊鏈——全世界其他的比特幣擁有人都會看到。這個共用資料庫裡的長「鏈」記錄所有現有比特幣的交易歷史,以及擁有比特幣的人。每筆交易都公開,每個人都可以查驗。

那樣的完整度相當瘋狂;只要你有一塊錢,就能看到所有一塊錢紙鈔在世界上移動的完整紀錄。 這個貨幣的開放型分散式資料庫,每個小時更新 6 次,加入比特幣所有新的交易紀錄;你我之間的新交易一定要讓其他數名擁有人用數學方式確認,才能視為正當。如此一來,利用相互的點對點區塊鏈結帳,建立起信任。系統本身在數萬台市民的電腦上執行,能保障貨幣的安全。擁護者覺得比特幣比政府更值得信任。

不被任何人擁有的公共財──區塊鏈

數家新創公司與創投業者正在天馬行空地想像,將區塊鏈技術用於通用的信任機制,不涉及金錢。陌生人之間需要高度信任的交易,例如房地產託管帳戶和貸款合約,之前都由專業經紀人負責確認。但與其付很多錢給傳統的產權調查公司來確認買賣房子等複雜的交易,線上的點對點區塊鏈系統就能執行同樣的交易,成本低得多,有可能根本不要錢。狂熱支持區塊鏈的人提議創造工具,只使用分散的自動化區塊鏈技術,執行需要確認的複雜階層式交易(例如進出口),許多仰賴經紀人的產業就此瓦解。不論比特幣本身能否成功,區塊鏈的創新都能在陌生人之間產生高度信任,進而分散機構和產業。

區塊鏈是個公眾領域,這一點很重要。沒有人能真正擁有區塊鏈,因為它不屬於任何人。創造出來的東西數位化後,通常會變成共用;眾人共用後,也就沒有擁有者。大家都能「擁有」時,就沒有人能夠擁有。通常所謂的公有財產或公眾領域就是這個意思。我會用不屬於我的馬路。全世界的道路和高速公路我想走就走(除了少數例外),因為它們是公眾領域。透過地方稅,我們都可以使用這條街道。就我能想到的目的而言,全世界的道路我都能用,就像我擁有這些路。這還比較好,因為我如果是路主,必須負責維修。許許多多公共基礎建設提供同樣的優點,「比擁有更好」。

分散式網路/網際網路現在就是位於中心的公眾領域。網路的好處在於我就像是網路的主人,但我不怎麼需要付出維修的精神。呼之即來,一打響指它就到。所有的好處任我享受——像天才一樣回答問題、像巫師一樣自由遨遊、像專業人士一樣提供娛樂——我只使用網路,不需負起擁有者的重擔(我付上網的費用,就是付網路的稅賦)。社會中去中心化的東西愈多,使用權也愈加重要。

本文摘自《必然》,原篇名為〈使用ing〉,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