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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爾芙:拒絕臣服權威,才能在閱讀過程中誠實以對

文/維吉妮亞.吳爾芙

首先,我想強調我文章標題最後的問號。即使我可以為自己回答這問題,這答案也只適用於我,而不是你的身上。確實,關於閱讀,一個人可以給另一個人的唯一建議,就是不要接受任何建議,根據你自己的直覺,用你自己的理性,然後得到自己的結論。如果我們都同意這一點,那麼我就可以隨意地說說我的想法和建議,因為你不會亦步亦趨,結果限制了身為讀者最重要的獨立特質。畢竟,關於書本那有什麼法則可言呢?滑鐵盧戰役當然是發生在某一天;但是《哈姆雷特》是比《李爾王》更好的戲劇?這可沒人說得準。這個問題每個人都得為自己做決定。我們的書房一旦聽從了權威的建議,不管這權威是多麼光鮮亮麗、位尊權重,一旦我們讓他們決定怎麼讀、讀什麼、我們所讀的一切有什麼價值,那麼就破壞了自由的精神,而自由精神正是圖書殿堂的靈魂所在。在任何其他地方我們都受到法律和規範所束縛──但在這裡是完全沒有的。

但要享受自由,如果允許我說些老掉牙的話,我們當然就得自我控制,不可以浪費我們的力量,無助且無知地傾半棟房子之力去灌溉單一的一處玫瑰花叢;我們必須訓練我們的力量,精準而有力地集中在正確的位置上。我們該從那裡開始呢?我們該如何把秩序帶進這蕪蔓龐雜的混亂,然後從閱讀之中得到最廣大深刻的樂趣呢?

書既然都有分類,如小說、傳記、詩,那麼我們就按照分類,看看每個分類有什麼作品值得看就拿來瞧瞧。然而少有人會問我們可以從書籍獲得什麼。最普遍的情況是,我們其實搞不清楚狀況、拿不定主意要看什麼書,講到小說就是真實,講到詩就是造作,講到傳記就是阿諛,講到歷史就是強化我們的成見。如果我們閱讀時能排除所有偏見,這就是個了不得的開始。

不要指揮你的作家;試著變成他。成為他的同伴及共犯。如果你一開始退縮,有所保留並且批評,你就無法完全充分地獲得這本書的價值。但是如果你先儘可能地敞開心胸,那麼從一開始的句子的翻轉變化,那些幾乎無法察覺的細緻跡象和線索,就會帶給你前所未有的人類經驗。讓你自己浸淫其中,熟悉箇中妙處,那麼你就會發現作者給了你,或嘗試著給你一些想像不到的東西。

一部有三十二章的小說──如果你考慮先讀小說的話──就是試著給你像建築一樣完整的、受約束的作品;但是小說比磚塊更難以察覺;閱讀是比觀看更漫長而複雜的過程。或許最迅速了解小說家究竟在做些什麼的方法,並不是去閱讀,而是去寫作;以使用文字的危險和困難去進行你自己的實驗。然後,去回想你對某個事件所留下的最鮮明的印象──或許是你經過某個街角,聽見兩個人在談話。一棵樹在晃動;一盞電燈在閃爍;交談的語調或許滑稽、或許沈重;一個完整的視野,一整個概念,似乎就在那個當下具體呈現。

但是當你嘗試著以文字以重述時,你會發現這整個分裂成一千個互相衝突的印象。有些必須要淡去;有些得凸顯;在這過程之中,你或許會全然無法掌握這個情緒。然後從那些字跡模糊不清、揉成一團的稿紙轉向某些偉大小說家作品的開頭──狄福、珍.奧斯汀、哈代。現在你就更能夠欣賞他們的傑出技巧了。這不單只是我們出現在不同的人面前──狄福、珍.奧斯汀、或湯瑪斯.哈代(Thomas Hardy)──而是我們活在一個不同的世界。

不過稍微瞧瞧書架上各式各樣的作品,你就會發現作家極少是「偉大的藝術家」;更常見的是一部作品根本算不上藝術。比方說,這些傳記和自傳,記錄偉人生平,或是那些死了很久早被遺忘的人,這些書緊挨著小說和詩,我們會因為它們不是「藝術」,就拒絕閱讀這些作品嗎?或者我們還是會讀這些書,只是用不同的方式、為著不同的目的?

這些書讓我們看見這些人的日常生活、辛苦工作、成功失敗、吃飯與愛恨,至死方休。我們不免自問,作者的生平對其作品的影響到底有多大──讓這個作者去詮釋另一個作家的權限到那裡?這個人本身引發我們的同情和反感,我們抗拒或接受的程度有多大──文字是如此敏感,作者塑造出來的人物是如此令人感同身受?在閱讀傳記和書信時,這些問題便會如影隨形地跟著我們,而我們得自己去回答這些問題,在這麼個人的事情上,沒有什麼比隨著別人的好惡引導我們來得更糟糕了。

閱讀,從「比較」開始

「我們只需去做比較」──就是這些話洩露了祕密,閱讀真正的複雜性也就被揭穿了。第一個過程,以充分的了解獲得印象,而這不過是閱讀過程的半途罷了;如果我們想從書本裡得到完整的喜悅,我們得走完全程才行。我們必須將這許許多多的印象匯整為判斷;我們必須把這些瞬息萬變的形狀整合成堅硬持久的一體。但這又不是一蹴可及的事。

它會以完整樣貌浮現在你心頭尖上。而書本做為一個整體,和它在當下不同階段閱讀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們不再是作者的朋友,而是他的裁判;身為朋友怎樣的同理心都不為過,而身為裁判怎樣的嚴格也都說得通。浪費我們時間和同情心的書本,根本就是罪犯;寫虛偽、假意的書的作家,充斥著腐敗疾病氛圍的書本,他們通通是社會中暗地裡危害最大的敵人、貪贓枉法者、害群之馬。所以我們在評判時一定要嚴格;要做比較就一定要找最偉大的作品來對照。這樣我們心裡就有一個書本該有的樣子為標準,我們對那些好書已有定見──《魯賓遜漂流記》、《艾瑪》、《還鄉記》。拿這些小說來比較──即使是最新、最不受看重的小說也有權利和最好的小說來參照。詩也是如此──當韻律所帶來的迷醉已經淡去,文字的光芒也已消退,發人省思的形狀就會浮現出來,這就得和《李爾王》、《菲德爾》(Phèdre)、《序曲》(The Prelude)比較,如果不是這些作品,那麼也得是最好的、或是同文類裡我們覺得最好的作品來比較。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新詩和新小說的新只不過是它最表面的性質,我們只須把評判舊作品的標準稍加改變,而不是重寫,也就可以了。

那麼,假裝閱讀的第二個部分,去判斷、去比較,只不過是像第一個部分一樣簡單──廣開心房接受無數印象迅速蜂擁而至,那就太蠢了。眼前沒有書而繼續閱讀,以心影形狀對照著另一個,閱讀得夠深夠廣就可以讓這樣的比較鮮明活躍──這可並不容易;更難的是還要更進一步地說,「不只是這種書本身,還有這種價值本身;這裡它處理得不錯;這裡它失敗了;這寫得差;那這寫得好。」要能執行這樣的讀者職責需要如此的想像力、洞察力和學識,很難有一個人可以充分具足;即使是最有自信的人最多也只能找到這種力量的種子而已。那麼,何不把這樣的閱讀交給評論家、圖書館那些光鮮亮麗、位尊權重的權威,由他們來為我們決定書本的絕對價值?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呀!

如果我們貪婪奢侈地用各種書籍來餵養品味──詩、小說、歷史、傳記──然後停止閱讀,我們在生存世界裡尋找各樣變化及不協調,就會發現有些東西不一樣了;它並不是如此貪心,而是更懂得反省。這樣的品味開始帶給我們的就不是針對特定書籍的判斷力,而是告訴我們某些書有共同的特質。它會說,聽著,我們要怎麼稱呼這個呢?它可能會對著我們讀《李爾王》或《阿加曼儂》,以便帶出那樣的共同特質。憑藉著品味來指引,我們就會超越特定的書籍,追尋能夠把書本整合的特質;我們會賦與它們名稱,並且提出規則,使我們的見識能有次第秩序。

我們會從這樣的區辨之中得到更進一步、更少有的喜悅。但是規則只有在不斷地與書籍本身接觸而被打破時,我們才感受到它的存在──沒有什麼比脫離現實去制訂與事實毫無接觸的規則,來得更容易卻也更荒謬了──現在,為了要讓我們自己在這艱難的嘗試中能站穩腳步,最好轉向那些非常少見的作家,他們能夠以文學做為藝術來啟迪我們。

然而,惟有當我們在閱讀過程中誠實以對,因而產生了問題與提議,他們才能夠幫助我們。如果我們只是放任自己聽從他們的權威,像是羊隻一樣倒在灌木陰影下,他們也幫不上忙。除非他們的裁決和我們自己的想法有衝突,並且會壓垮我們時,我們才會了解其意義。

如果是這麼一回事,如果閱讀一本書要求的是最罕見的想像力、洞察力和判斷力,或許你的結論是,文學是非常複雜的藝術,就算讀了一輩子,我們恐怕也無法對評論做出什麼重要貢獻。我們就好好的當讀者好了;我們不要妄想自己也能像具有少見特質的評論家那樣享有那些光環。但是身為讀者,我們還是有自己的責任,甚至也有我們的重要性。我們提出的標準和評判仍然會滲透到空氣中,成為大氣層的一部分,作家工作時自然會吸入這樣的空氣。

就算我們的想法不會見諸文字,仍然會形成某種影響力。而在評論暫時擱置時,這樣的影響力,如果好好地傳達,強而有力、誠懇獨到,或許就會很大的價值;當書本接受評論,就像是靶場上列隊的動物一樣,評論家只有一秒鐘讓槍裝上子彈、瞄準、發射,如果他誤把兔子當成老虎、老鷹當成穀倉裡養的家禽,或是完全失了準頭,把子彈浪費在某隻在遠處草地吃草的安靜牛隻,這都是可以原諒的。

如果在媒體隨意亂開火的槍戰之後,作者覺得有另一種評論,是因愛好閱讀而閱讀的人所提出的意見,緩慢而不專業地,憑藉著強烈的同情心,但也相當嚴格,那麼或許會改善他作品的品質?如果靠著我們的方法,書本變得更強大、更豐富、更多變化,那麼這的確是值得努力的目標。

然而,無論那目的有多吸引人,有誰是為了一個目的來閱讀呢?我們會做某些追求,或許只是這些追求本身就很有趣,有些喜悅是無可替代的?這難道不就是其中之一嗎?至少,我有時會夢想著,當最後審判日到來時,偉大的征服者、律師和政治家都會接受他們的獎賞──他們的冠冕、榮耀,他們的名字會刻在永不崩壞、無法抹滅的大理石上──而當看到我們臂下挾著書本走近時,上帝或許會不無嫉羨地轉身對彼得說,「你看,那些人不需要獎賞。我們這兒沒有什麼可以給他們了。他們熱愛閱讀。」

※ 本文摘自《論自我與寫作》,原篇名為〈如何閱讀一本書〉,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