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from Flickr CC by Regan Vercruysse

看小說學名畫:名作家X名畫家,光與暗之後相互輝映的形與色

文/勞倫斯‧卜洛克;譯/易萃雯

以下,親愛的讀者,便是我一開始時就寫好的前言:

在《光與暗的故事》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出版之前的好幾個月,我們就很清楚這本書一定會非常暢銷。這本選集所邀來的明星陣容完成了十幾篇令人驚艷的短篇小說,而飛馬出版社內部昂揚的鬥志更是保證了此書出版的品質。

那麼接下來的續集,我是打算如何安排呢?

我考慮過──但馬上又否決掉──要和先前一樣,再匯集出一本霍普畫作所啟發的短篇小說選集。霍普留給世人眾多的精神資產,想要再度找到足夠的畫作來啟發作家的靈思,絕非難事。然而依我看來,從那豐富的水源汲取一次成果,已經足矣。

那麼於續集之中,是否有可能找到別的藝術家來取代愛德華.霍普呢?

許多名字冒了出來,但我覺得沒有一個能夠勝任。這其中的每一個畫家,我都可以想像出有某一幅畫可以啟發出一篇故事。比如安德魯.魏斯、蒙德里安、湯馬斯.哈特.班頓、傑克森.波拉克、馬克.羅斯科──這些大師,不管是寫實或者抽象的畫家,都有可能啟發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故事。但要完成一整本書呢?

我覺得不太可能。

然後有一天,我靈機一動:也許可以匯集眾多的畫家,來完成單一畫家所無法做到的事呢。十七位作家根據十七幅畫作──每一幅都是出自不同的畫家──寫出十七篇故事。

形與色的故事》。

對我來說,這個書名要比前一本遜色;我到現在還是這麼覺得──這我必須承認。不過這總是個開始吧。

我深深吸了一口氣,為自己倒了一杯咖啡,然後便開始草擬信函,邀集作家。

受邀為一本文集貢獻己力,應該算是挺風光的,對吧?

嗯,當然是囉。然而我卻免不了想到那個不知怎的惹火了在地居民的外地人──部分氣不過的居民甚至付諸行動,往那個傢伙身上塗了柏油,貼上羽毛,然後將他架在鐵桿兒上頭,運送出城哩。

「如果不是因為這樣子走挺風光的,」他如此寫道:「我其實是希望以比較傳統的方式離開啊。」

受邀為一本選集提出貢獻所帶來的風光,自然是附帶了它專屬的柏油和羽毛:你得因此寫下個什麼;而你耗費了時間與心力所得到的金錢回饋,基本上卻又只具象徵性意義而已。對我來說,邀人寫個故事分明就是等於索討人情啊。

當然,有時候受邀的作家是會因此而受益良多。如今回頭看看那些我為別人的選集所寫的故事,我還真是滿懷感激。那當中有好幾篇講的是一個頗為享受殺人樂趣的年輕女子──當時我其實是不情不願,為了我幾個忙於編選文集的友人才寫下的;而那之後,我將故事匯集起來,竟也因此出版了一本小說《快樂女殺手》(Getting Off)。此外,一篇多年前我答應為一本偵探故事集所寫的東西,再度點燃了我對馬修.史卡德的興趣(我原本已經決定要放棄他了)──而這個作品〈黎明的第一道曙光〉,也就是我賣給《花花公子》雜誌的第一篇故事;同時它也為我贏得了我的第一個愛倫坡獎,並滋生出《酒店關門之後》,而且還帶來了之後的八個短篇,以及另外十二本以史卡德為主角的小說。

所以呢,我是不會後悔當初接受那些友人的邀稿的。然而如今換成是我向別人邀稿時,我卻是戒慎恐懼,因為心知肚明:在某種程度上,這畢竟是對人有所求啊。

以目前這一本來說,至少我知道該從哪裡起步。我邀請了《光與暗》中所有的作家。我和他們合作愉快,而且他們的故事都好棒──我希望那當中至少有幾位會願意再度扛起一次任務。

梅根.艾柏特無法接續,是因為她目前的工作量已經太大。史蒂芬.金對霍普的愛將他引進了《光與暗》裡頭,我還滿驚訝的──他那篇故事為他贏得了愛倫坡獎的提名;不過這一次,他倒是有辦法拒絕了。羅柏.歐林.巴特勒滿喜歡《形與色》的構想,於是他便選了一個畫家以及一幅畫,然而當他得知他的出版商已經為他排好了一段長程的打書之旅之後(這會耗掉他所有的時間),他就只好退出了。

不過其他所有人都點頭同意了。

我還真得說,這個結果確實是不可思議。之後,我又發出邀請函給大衛.摩瑞爾、湯馬斯.普拉克、SJ羅贊以及莎拉.萬曼。而他們也都同意了。

光與暗》中所有的故事都是全新出爐、特意為那本選集所寫的,而《形與色》也是出自類似的構想。不過大衛.摩瑞爾回函時告訴我說,他很喜歡我這個點子,而且呢他其實三十年前就已經把故事寫好了。他將《橘色代表焦慮,藍色代表瘋狂》寄給我看,而我也不難看出他的意思何在(同樣的,我也不難看出,當初這篇故事發表時,為什麼會為他贏得了Bram Stoker獎)。

所以囉,各位當中很可能有幾位已經讀過了大衛這篇小說。不過我想你們應該不會介意再讀一遍吧。

而且你還可以把這故事當成附送的紅利呢,因為這一回我們可就有了十八篇故事──比《光與暗》還多一篇。當時,我不覺得這會是個問題,而飛馬出版社的那些好好先生也一樣。

十八篇故事嗎?嗯,這會兒恐怕得改成十六篇了。

寫作有個特性是:心想不一定事成。預定為一本選集貢獻心力的作家,不一定是個個都能如願交稿的。

光與暗》就曾經碰到這個情況。有個作家選了幅畫,答應將可寫出一篇對應的故事,然而之後他的生活卻是頻頻發生狀況,所以根本不可能依約交稿。等到他通知我們他的故事鐵定寫不出來時,我們已經取得了他選定的那幅畫的轉印權──也就是《鱈魚角之晨》。如果沒辦法要到故事,至少我們還有那幅畫吧──所以我們便將它當成了展示於目次之前的畫作了。

而這一回呢,無法依約完稿的則是克雷格.費格森。當初他選的是畢卡索的畫,但卻一直無法寫出搭配的故事,其後他的行程則是越來越緊湊,再加上天狼星衛星廣播又找他要開個新節目,所以他就只能再三跟我們道歉了。他說,希望我能體諒他。

我完全可以體諒。

因為我發現我自己也沒辦法交稿。

我很早以前就選了一幅畫──大約是我草擬邀稿函的時候吧。我的妻子和我到惠特尼美術館去看一個肖像畫展時,拉斐爾.索耶的一幅油畫馬上抓住了我的視線。我從來沒有看過那幅畫,而當時的我對那位畫家也一無所知;我只是覺得以它為題材來構思一個短篇,效果應該不會亞於霍普的畫。

結果我寫了約莫一千字吧。可是我不太喜歡那個未完稿,也不知道如何收尾才好。

想當初我是在一九五七年時賣掉了我的第一篇故事,所以算起來,我從事這一行已經有六十年之久了。而最近我則開始收到訊息說,也許我該收山了。幾年前,我覺得自己也許是該準備放棄寫小說了──那之後我雖然還是出了一、兩本書,但我覺得應該不會再有下一本。最近幾年,我又寫了幾個短篇和中篇。或許在我僅存的餘年當中,還會再有新的作品出來──但也可能不會有。

而這,也無所謂了。

如果索耶畫作的故事,我是應承了別人所編的選集的話,我應該早就跟對方表達了無上的歉意吧。然而由於這是我自己主編的書,打退堂鼓似乎太說不過去了,所以我便掐著自己的脖子硬撐了好久。但終究我還是想通了:這本書既然是匯集了眾多名家寫出來的優秀的故事,那麼就算少了我的貢獻,應該也無傷吧。

而且也無須因為我無法如願完稿,就抽掉那幅畫啊。就像《鱈魚角之晨》在《光與暗的故事》的目次之前扮演了令人驚艷的角色,《辦公室女孩》應該也可以在《形與色的故事》的起始之處展現它媚人的風姿。此外,就跟先前一樣,我也要邀請讀者諸君共襄盛舉:請各位根據拉斐爾.索耶撩人的畫作,寫下一篇你自己的故事吧。請盡情發揮自由的想像力──而且,如果你願意的話,何不寫下來呢。

不過請別寄給我。我這就要退場了。

說來事情原本應該是就此告一段落了,不過華倫.摩爾寄來的一封電郵卻帶來了一點改變(他根據達利畫作所寫的故事,會是等著你們品嚐的一道誘人菜色)。他提醒我說,其實二十年前我所出版的一個短篇應該是完全符合《形與色的故事》的要求的。〈尋找大衛〉的靈感,是來自於我年少時在水牛城的達拉威公園看到的一尊米開朗基羅的大衛雕像的仿製品。我於一九九五年造訪翡冷翠時,因為看到這座雕像的原作而引發了我對舊時的回憶。在這篇故事裡,馬修.史卡德和他的妻子伊蓮來到了翡冷翠,他們在偶然的機遇下,碰到了史卡德處理過的一樁老案子裡的主角,這人向他述說了案情中他原先並不曉得的關鍵處,也就是保羅.哈維所謂的「遺漏的真相」──這個故事起始於水牛城,然後在紐約演出,並於義大利的阿爾諾河河畔收尾。

〈尋找大衛〉確實正合這本選集的需要,然而《形與色的故事》能否再囊括另一篇舊作呢?正反兩方的意見我都可以想得出來,所以我便將決定權交給了飛馬的克蕾波.漢考克──而她則是投了肯定票。所以囉,《形與色的故事》這下子就有了十七篇故事: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加入了羅丹的沉思者,成為雕塑類的代表。

不過我們還是將拉斐爾.索耶的《辦公室女孩》保留了下來,做為附贈的開書之作:這幅畫雖然沒能啟發我的靈感,但它卻有可能啟發你啊。

本文介紹:
形與色的故事》。本書作者/勞倫斯.卜洛克、吉兒.卜洛克、李查德、尼可拉.克力斯多佛、麥可.康納利、傑佛瑞.迪佛、喬.蘭斯代爾、蓋兒.李文、華倫.摩爾、大衛.摩瑞爾、喬伊斯.卡洛.奧茲、湯姆斯.普拉克、J.羅贊、克莉絲汀.凱塞琳.羅許、喬納森.山德樂弗、傑斯汀.史考特、莎拉.萬曼;譯者/易萃雯;出版社/臉譜

※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延伸閱讀:

  1. 閣樓裡的小花
  2. 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