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人無法解決的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累進稅制可以!
▶全球所得分配上層的占比一直上升,只是不同國家的不均路徑差異很大。一九八○年開始實施的制度和政策變革,是解釋不均路徑差異最有力的原因。
▶所得稅累進制已證實是對抗上層所得與財富不均的有效工具。租稅累進制不但會減輕稅後不均,也會影響稅前不均,因為它會使上層所得者較沒有動力積極爭取高額薪資、拿到更高比例的成長果實。
▶從一九七○年代到二○○○年代中期,富裕國家的租稅累進程度劇烈下降。這段期間,富裕國家的最高邊際所得稅率平均從70%降為42%。從二○○八年全球金融海嘯以來,若干國家的下降趨勢已經打住還反轉回升,但未來的演變還是未知數。
▶針對財富與遺產的累進稅也是重分配的重點要素。在巴西、南非、印度、俄羅斯和中東之類世界最不均的國家,遺產稅幾乎不存在,窮人購買民生物品卻經常面對很高的稅率。
▶比較常見的是,大型新興國家的稅制具有高度累退性。最近的不均趨勢證據(例如二○○○至二○一五年間的巴西)顯示,未來累進稅制改革應該列為較高度的優先事項。
本書前面章節證實所得與財富不均升高的現象,大致發生在分配曲線的上層。不均會升高,是因為最頂層群體和其他群體相比,享有非常高的成長率。這種成長常見的解釋是「技能偏向型的技術變遷」,也就是說,科技的演變據說會提高技術性勞工的相對生產力,從而提高其相對薪資,非技術性勞工相較之下就非如此。第2.1章討論過,全球化對已開發國家可能也有類似的影響。如同我們再三強調的,這種單純從技術面切入的解釋有很多限制。首先,所得不均升高是很普遍的現象,不只涉及勞務所得的分配,也涉及資本所得和財富動態。技術性勞工的供應取決於教育,也就是說,擴大教育會促使技術的供應增加,而全球化和科技變遷可能會拉高對技術的需求。勞務所得是升是降,要看哪種機制發生得比較快。有人把這種概念稱為教育與科技的賽跑。4換句話說,不同的政策可能會造成重大的差異。
上層勞務所得升高,另一個補充解釋是「超級巨星效應」。根據這種理論,科技變遷和全球化讓爬到上層的人較容易獲得較高比例的成長果實。例如,今日錄一首歌的成本和三十年前差不多,但成功的音樂產品現在可以觸及更廣大的聽眾。因為國際企業愈變愈大,爬到上層的經理人控制的業務比過去大多了,待遇也因此增加。因為超級巨星效應的關係,天資(或是談判能力和其他特質)的微小差別,可能變成非常大的所得差距。應該指出的是,這種全球「超級巨星」不見得比三十年前的人更有生產力或更能幹,他們可能只是比較幸運比前輩晚生幾十年而已。
總之,教育和超級巨星這兩個理論背後的問題,是它們不能完全解釋上層所得不均路徑的跨國差異。比較全球企業上層待遇時,可以清楚看出不同國家間的重大差別,尤其是美國、歐洲和日本。例如,德國的大企業打進全球所有市場,生產力不輸美國同業,執行長薪酬平均卻只有美國的一半。第2.3章討論過,雖然過去四十年來,歐、美兩地的科技變遷和新科技的普及率類似,但和美國相比,歐洲勞務所得不均升高的幅度還是相當有限。
對於分配曲線中低層的人,協助個人適應新生產模式的教育訓練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性。受教育的機會不均等,對最近幾十年來分配底層的所得停滯不前可能有某種影響,在美國尤其是如此,下一章會探討這些動態。然而,這些動態應該跟分配上層的不均升高區隔開來,政策和制度背景的變遷,比較適於解釋世界各國多樣的上層所得不均路徑。尤其是最近的研究顯示,過去幾十年來,租稅累進程度的變化對於上層所得激增具有重大影響。
最高邊際稅率強烈影響上層的稅前和稅後所得不均
累進稅率透過最高邊際稅率(也就是高於某種所得水平後適用的稅率),有助於減低分配頂層的稅後所得不均。事實上,如果有個人賺到二百萬美元,再假設一百萬美元以上的最高邊際稅率是50%,那麼這個人所賺的第二個百萬美元只能實得五十萬美元。如果一百萬美元以上的最高邊際稅率是80%,那麼這個人所賺的第二個百萬美元只能實得二十萬美元。如果以這種稅收為財源的公共支出是用在促進均等成長,那麼不均的情況還可以進一步減輕。
最高邊際稅率能減輕稅前所得不均,是大家經常會忽視的功能。這種功能可以透過兩種方式達成,最明顯的一種是最高邊際所得稅率很高時,上層所得者可以儲蓄和累積的錢財會減少,因此隔年的資本所得可能會較少。瞭解上層所得稅率影響所得不均的另一個方法,是注意富人的談判誘因。邊際稅率如果很低,上層所得者談判要求提高薪資的誘因會很高,例如會花很多精神任命適當的人,來擔任決定他自身薪酬待遇的薪酬委員會成員。如果情況相反,最高邊際稅率很高,通常會妨礙這種跟談判有關的努力。8因此降低上層稅率不但會推升稅後所得不均,也會推升稅前所得不均。
然而,較高的最高稅率可能也會妨礙最有才華的人努力工作、妨礙企業新創,在這種情況下,較高的最高稅率會導致富人減少經濟活動,進而造成經濟成長降低。在這樣的狀況下,高稅率並不是理想的政策。原則上,應該要有根據冷靜分析和良好資料,對這些相互衝突卻又合理的說詞進行討論的空間。
皮凱提、賽斯和史丹契華(Stefanie Stantcheva)二○一四年發展出一個理論模型和一種實證架構,用來考量這些不同的影響。他們利用已開發國家執行長薪酬和績效的資料庫,推斷談判彈性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想要瞭解為何美國執行長薪酬上升幅度高於日本與歐洲的同行(建立在相同企業業別、公司規模和績效水平的比較基礎上)更是如此。他們藉著調整理論模型,說明最高稅率可以上升到80%,也可以加強最高分配階層外每個人的福祉。
我們掌握的資料仍不夠完美,而且我們當然無意假裝經濟證據和數學公式的結合,應該取代有關這些複雜議題的公眾審議和政治決定。但是,我們認為,至少有足夠的證據可以重新開始討論是否要對最頂層所得課以累進度很高的稅率。
我們也必須記住,一九四○年代到一九七○年代,美國和英國的最高稅率曾超過90%。這樣的高稅率似乎沒有傷害成長。事實上,過去五十年來,雖然各國的租稅政策差異很大,所有富裕國家大致都以同樣的速度成長。
※ 本文摘自《世界不平等報告2018》 ,原篇名〈5.2對抗持續擴大的上層不均:累進稅制的重要性〉,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