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高望重的伊斯蘭學者不再倡議童婚,轉變來自他的兩個女學生
文/卡拉.鮑爾
結束以阿伊夏為題的演講後,阿卡蘭開放現場提問。男性問了關於婚姻的幾個問題。一名年輕男子為「在座正在找老婆的弟兄們」尋求建議:一個妻子應該有哪些特質?阿卡蘭認為,不要是個家庭奴隸。「照顧家庭是男人的職責。男人必須下廚!男人必須打掃!」畢竟,先知也掃地,也縫補衣服,而且還替自己修涼鞋。
女性座位區傳出掌聲。男性座位區則傳出不安的笑聲。
「妻子的工作,」阿卡蘭接著說,「是教育孩子。所以,找老婆最重要的標準,就是找受過教育的。」
阿卡蘭滔滔不絕,愈說愈起勁。在今日的穆斯林社會,女人鮮少受到應有的尊重。《古蘭經》和先知早年的生活,顯示伊斯蘭賦予女性極大的權力。現代穆斯林必須回歸這些基本文獻,看清他們弄丟的一切權利。
接下來的問題,也是我極想知道的問題,但很慶幸不用自己舉手發問。
一名年輕男子問,謝赫怎麼看待阿伊夏結婚時年紀還很小的問題?
阿卡蘭回覆,阿伊夏是先知唯一的童婚新娘:他娶其他妻子時,她們有的是成年女子,有的是寡婦或離婚婦人。阿伊夏是特例。阿伊夏確實在九歲的時候住到先知家,但每個人成熟的年紀各不相同。「有些女孩,她們一出生,就非常聰明,非常有頭腦,」他說,「而且她們也發育得非常快。有些女孩和其他多數人不一樣……真主刻意將某些人造成那樣。也有很多人已經三、四十歲,但並不成熟。」
我以為我聽錯了。我真希望是聽錯了。
更重要的,他說:「我們沒有任何證據指出她不快樂。」就像先知的其他妻子們,她可以選擇要不要離開這個家,但她選擇留下。況且,她對美滿婚姻的描述代代相傳至今,我們大可相信她在婚姻中是幸福的。不同於許多女人,阿伊夏有機會說出屬於她的故事。
我彷彿胸口受到重擊。我本來完全預期──現在則是強烈希望──阿卡蘭會選擇文化相對主義的解釋路線。我想要他說,西元七世紀的阿拉伯半島和今天不一樣。人的壽命不長,女孩很快變成女人──不僅在穆斯林的社群如此,猶太教和基督教社群亦然。某一派猶太教傳統堅信,利百加(Rebecca)嫁給以撒(Isaac)時是三歲;很多學者估計瑪利亞(Mary)約在十二歲生下耶穌。此外,我們需再稍加修飾結婚的定義:放眼整個近東地區,婚姻通常都是用來連結家族和部落的政治結合──這項習俗在歐洲也曾維持千百年。
換作是我,就會從這個角度回應,我相信許多穆斯林女性主義者亦然。
然後,我想要謝赫說:「聽著,我們可以承認阿伊夏的婚姻有它的時空背景,而且因為這段婚姻涉及兩個非凡之人,所以結果是非常好的。但這不代表我們不該譴責今日的女童婚姻。」我想要他批評仍大量實行童婚的地方,譬如印度和葉門,然後指出童婚是現今穆斯林社會最悲哀的沉痾之一。我想要他斥責童婚殘害女人的健康,讓她們失去受教育和工作的機會,而且對她們的孩子和社會皆無助益。穆斯林看到今日仍在實行的童婚,應該如世上其他族群一般感到氣憤,因為他們追隨的是一個真真切切關心正義的宗教。
上述是我希望他說出口的話。我想要他義正辭嚴地譴責童婚。
他沒有。
贊同童婚的伊斯蘭學者
稍後,當前排另一名年輕男學生再次提起這個議題,他依然沒有這樣說。他說,那些講述她玩玩偶和盪鞦韆的聖訓,難道不是代表存在合意的問題嗎?
「她當時是個孩子,但她是個聰明的孩子,非常聰明。」阿卡蘭回答。在伊斯蘭法律中,唯當女孩的婚事不是由父親安排時,才存在合意的問題:「其他人沒有愛,但父親有父愛,」他說,「他能做最明智的決定,而且對女兒有滿滿的愛。」
(那母親呢?我納悶。母親到哪去了?)
他接著說,當然啦,如果女兒不願意嫁人,絕不應強迫她。曾經有個女孩敲阿伊夏的門,哭訴她的父親試圖強行逼婚。阿伊夏將女孩接進屋內,而後當先知聽完女孩的投訴,他宣布婚姻無效。
這還差不多。可是提問還是繞著阿伊夏的年紀打轉──禮貌但尖銳的提問。
一名年輕女子問,我們該怎麼對非穆斯林解釋阿伊夏的婚姻?這是他們總會問起的事情之一。她頹喪地說,每次他們問起,「我不知道該回些什麼。」
謝赫說,無須向非穆斯林辯解。「妳應該堅定自己的立場。」他說。「當妳相信使者是虔誠的、純正的,」他說,「那麼妳一定知道他的婚姻也是。」
不同文化永遠無法瞭解彼此,「除非他們瞭解另一文化的重要根基。」非穆斯林如果不知道先知的正直和純潔,大概永遠無法理解他的某些行為。「若你根據我們這時代的觀念去讀這個故事,它看似不恰當。但若根據先知時代的觀念去讀,它是可以理解的。」
一夫四妻又是怎麼回事?
在課堂上,謝赫總是告誡學生,不要為了被西方人接納而重新包裝伊斯蘭。他關於阿伊夏的演講──還有一夫多妻議題的演講──證明他對自己的言論身體力行。
「謝赫,」某日我斗膽提問,「據我瞭解,一個男人想娶兩個妻子,首先必須對她們一視同仁。」
我是在說「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麼,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這段經文。
穆斯林女性主義者指出,在愛和家庭這類事務上,不可能做到公正無私。他們論稱這段經文實際上抑制、而非助長前伊斯蘭社會實行一夫多妻。
謝赫回答,不對。我聽了垂頭喪氣。「一個男人可以娶兩個、三個或四個妻子,只要他為每個妻子提供個別的住所和生活開支。但愛不可能是均等的。心的感覺,比較難控制。」
「可是一夫多妻的啟示,其真諦不是為了照顧穆斯林戰役產生的寡婦嗎?」我問,期待他贊同我認識的一名穆斯林女性行動主義者的解讀。她說,這段經文在穆罕默德及友伴們在軍事上接連失利後降示,敗戰使許多人成了寡婦。她說,這則律法的精神,不是教人為自娛娶第二、第三個年輕曼妙的妻子。相反的,它的宗旨是保護脆弱的年長婦女,這個保護是西元七世紀阿拉伯父權社會迫切需要的。
「沒錯,戰役造成死傷,所以男人迎娶寡婦對社會是有益的,」謝赫說,「但這不是一夫多妻制存在的原由。阿拉伯人向來可以娶不只一個妻子──而且沒有上限!」伊斯蘭純粹把上限訂在四個。
「所以這其實和保護孤兒寡婦無關?」
「對,無關。部分穆斯林只是想要藉此讓更多人能接受伊斯蘭律法。」
在一夫多妻這方面,謝赫顯然不在意被世人接納。
不過,謝赫眼中的一夫多妻也和世人不同:承認男性的軟弱,以及一個用來將傷害減到最低的有效制度。「不忠的男人比比皆是,」他說,「他們很可能愚弄女人,然後離開她,有時候還讓對方懷孕。」他認為多妻是對女性的保護:把關係公開,同時把男人照養女人的責任也公諸於世。「多妻對女性比較好,」他說,「她們會得到房子,而且生活有著落。」
在傳統的世界觀裡,我瞭解這個制度的邏輯。
可是我的世界觀沒有足夠彈性,無法接納謝赫的觀點,於是我沮喪地掛掉電話。謝赫在保守的穆斯林大環境內提倡女權,對他而言,這類安排是合乎邏輯的。然而,在我眼裡,那些是他不願意碰觸的父權社會的面向。
改變謝赫立場的兩個女孩
然而,認定謝赫不會改變看法是我低估他了。雅祖和梅如是牛津室友,她們師從謝赫並晉升伊斯蘭學者之階,最終是這兩個人,讓她們的老師重新思考自己對童婚議題的立場。某個週日,在牛津的伊斯蘭法學進階課堂上,全班學生正在解讀伊瑪目卡薩尼(Imam Kasani)撰寫的法律文本,章名為〈未成年婚姻〉。「班上大概有四十個男性,女生只占少數。」雅祖回憶說。當全班平靜地抄寫細瑣的童婚法律要點時,這兩名女子,「氣得一陣青一陣白,」雅祖說。梅如既是醫生也是公衛顧問,曾到肯亞及尚比亞工作,在第一線目睹了童婚的可怕代價。「她怒火中燒,」雅祖說,「她愈是氣憤,愈是不發一語。」「我不懂社會怎能期待一個八歲孩子站出來對抗她的長輩、在法庭捍衛自己的最佳利益,」梅如說,「我激動到無法自己發問,所以我戳了祖兒(她對雅祖的暱稱)一下。」
雅祖舉起手,她請謝赫解釋,伊斯蘭法律怎會容忍使人受盡折磨的行為。她提起葉門的女孩;提起父母為錢財把孩子嫁人,壓根兒不在乎她們的安全;提起未成年性交和小女孩生產再常見不過的後果,如內出血和子宮脫垂。她滔滔不絕地接著說,她知道法學專家們都說,女孩可以拒絕婚事,但她想知道──開始有點上氣不接下氣──世人怎能期待一個小女孩會為此上法庭挑戰自己的雙親,乃至期待她們擁有自己的立場?
謝赫聽著,一邊點頭。欠缺正確觀念──以及國家監督──這些行為無疑相當普遍。它們是不義的,而且有違伊斯蘭精神。伊斯蘭絕不會容忍任何人在未表達同意的情況下被逼婚,或強迫與人發生性關係。
接下來幾週,她們持續和阿卡蘭辯論這個議題,然後看著他的立場出現改變。起初,謝赫主張,儘管童婚是被允許的,但父母必須顧及女兒的最佳利益──而且政府應該監督這些婚事的安排,以確保女孩不受雙親和丈夫的虐待。他找不到婚姻關係可合法在青春期之前完成的證據,於是他說,女孩初經開始之前都不該有性行為。「孩童需要的是一份合約,」他告訴梅如和雅祖,「不是完婚。」
相關辯論延續了幾個禮拜,雅祖負責提出法理依據,梅如則和阿卡蘭分享她在非洲診治童婚新娘的故事。然後,謝赫在某週日早晨的聖訓課,對這兩個女人說,「今天伊斯蘭法學的課,妳們一定要來,」他強調,「今天的課很重要。」
確實,因為他在那堂課上所做的宣布「令我們飛上雲端」,梅如後來形容。
「他說:『過去幾個禮拜,我和雅祖與梅如妮夏,針對未成年婚姻議題有很多討論,』」雅祖在我們的 Skype 通話中說,「『我的立場改變了。』」聽完她們反對童婚的論述,他重新檢視文獻,發現西元八世紀的法官和法學家伊本──舒卜魯瑪(Ibn Shubruma)曾頒布一則鏗鏘有力的伊斯蘭教令反對童婚。
伊本──舒卜魯瑪論稱,議題的癥結是女人的自主權。女孩進入青春期後,她們能夠選擇結婚的對象。但若在孩提時期就嫁人,她們便被剝奪了這個選擇。阿卡蘭為此論點補充,指出今日童婚所包含的壓迫和不公凸顯從法學層次反對童婚的必要性。古典法律論述加上雅祖和梅如與他分享有關不公義的現代實例,使他回心轉意:「這兩個女孩讓我受教了。」
男生占多數的在座學生震驚不已。謝赫公開宣布改變想法已是難得一見,遑論他的改變來自和兩名女學生的辯論。
「男生都嚇到了。」梅如說。
「男生全部立刻舉起手來,」雅祖笑著說,「前幾個禮拜上課時,他們當中沒人對未成年婚姻提出任何挑戰。現在,劇情急轉直下,他們終於受到激勵了。」
「男生那邊很快就凝聚出一股反對聲音,」梅如也同意,「倒不是因為他們有誰真的童婚過,或是出於對童婚的認同,而是覺得他們身為男性的角色以及為孩子做決定的父權,受到了攻擊。他們的反應給我更多動力。」梅如補充。
謝赫告訴她們倆,司法正義需要吸收女人的聲音和經驗。穆斯林不該僅從古典文獻認識他們的信仰。今天的學者有必要書寫新的文本,將女人眼中的《古蘭經》與先知傳統之精髓納入考量。「寫本書,」他敦促雅祖,「這些法律觀點被記錄的時候女性並沒有參與。妳們一定要寫本書。」
事後我反思著,外界常將伊斯蘭化約為鐵板一塊的統治、綁手綁腳的伊斯蘭教令和嚴酷禁令,是多麼諷刺的事。在這一年之中,伊斯蘭知識體系的包羅萬象一再令我驚喜。這個固有的靈活性可以被善用,也能被濫用:伊斯蘭法律因穆斯林的詮釋而變得仁慈。
※ 本文摘自《古蘭似海:用生活見證伊斯蘭聖典的真諦》,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