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類世界三千年來的髒話文化史──《當上帝踩到狗屎》
文/梅莉莎.摩爾;譯/蔡耀緯
那是祖母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她當時正受到重度阿茲海默症折磨,在我協助她吃午餐,甚至給她看家人的照片時,祖母都一言不發。我不確定她還認不認得我,可是當我推著輪椅帶她出門散步,祖母忽然找回她的聲音。我推著她走過人行道上的一處裂縫,她的輪椅顛簸了一下。她罵了聲:「狗屎!」(shit!)說出這個詞的這位女性,就算在極度惱火的時候,都很少說出比「扯蛋!」(Nuts!)或「見鬼!」(Darn it!)更重的話。在我這次來訪的接下來時間裡,她又陷入了沉默。
一八六六年,法國詩人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中風倒下,他失去了說話能力,除了不斷重複的一個詞,導致照顧他的修女將他趕出醫院:「天殺的!」(Cré nom!)──整句話是「奉主聖名」(sacré nom de Dieu)。這句話在今天英文中的同義詞,會是溫和的「該死」(goddamn)或「媽的」(damn),但在一八六六年,「天殺的」卻不可饒恕地冒犯了修女們,她們認為波特萊爾的精神發作是魔鬼附身所造成的。
嵌入波特萊爾和我祖母的腦海深處,即使在其他語言能力被奪走之後依然保存下來的,正是髒話。波特萊爾的咒罵觸犯了宗教禁忌,因為他妄稱主名;我祖母觸犯的禁忌,則是提及某些身體部位、排泄物及動作。千百年來,宗教和性/排泄物這兩種不可說的領域,你想要的話也可以稱之為神聖(the Holy)和狗屎(the Shit),產生了我們今天用來咒罵的所有「四字詞」(four-letter words)。咒罵的歷史就是這些髒話互動和交互作用的歷史。髒話的主要來源有時是神聖,有時則是狗屎,有時這兩個領域還會結合成在我們今天看來非比尋常的組合,比方說在宗教儀式上吼出的下流話。我們在二十一世紀的粗口多得難以挑選,從這兩個領域都能找到字眼,就像我兒子就讀的幼兒園裡,有一位早熟的四歲孩子這樣回應他的母親:「噢,幹我吧,耶穌!」
《當上帝踩到狗屎》是一部用英語咒罵的歷史。這本書將從一座公共建築上寫滿塗鴉的地方說起,上頭寫著「讀這行字的你是個死玻璃(faggot)」。這裡最受歡迎的演藝人員是嘴巴最髒的人,在每個街角都能聽到生動到連情感不甚敏銳的人都會被冒犯的髒話。這裡不是紐約,而是兩千年前的羅馬。我們將從古拉丁文說起,因為羅馬人對於穢語(obscenitas)的觀念,會影響到我們的穢語概念發展,除了共和政體、儒略曆(Julian calendar)及眾多文學經典,羅馬人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套使用穢語的模式。不過,羅馬人的性欲基模(sexual schema)和我們大不相同,這導致羅馬人和我們的穢語有著耐人尋味的差異,如同本書第一章內容所述。相應而言,聖經則賦予我們神聖的領域,以及一套賭咒發誓的模式。這樣的賭咒發誓對天主至關重要,因為天主一再要求信徒向祂起誓,而且只能向祂起誓。在舊約聖經中,天主為了其至高地位而與近東地區的其他神祇爭戰,祂所運用的最強大武器之一便是賭咒發誓。
中世紀(一段漫長歲月,大約從西元四七○到一五○○年)處在神聖領域的牢牢掌控之下。儘管中世紀的英格蘭人運用了大量在我們今天聽來震驚和冒犯的詞彙,但他們對狗屎的領域卻不感興趣。賭咒發誓反倒是最能擦槍走火的語言,也就是真正的穢語,人們認為它足以損害天主的名譽,甚至實際上攻擊了耶穌。到了文藝復興時期(約西元一五○○至一六六○年),神聖與狗屎兩個領域更趨近平衡。基督新教興起,它對人類與上帝關係定義的改變,以及「禮貌」愈顯重要,都為穢語的發展創造了條件,而這正是與「合宜」、「禮貌」的行為定義相反的一種事物。十八和十九世紀則是狗屎取得優勢的時期,也就是我們今天認可為發展成熟的穢語。穢語在這個崇尚婉曲語(euphemism)的時代,可說是擁有了最強大的震驚及冒犯力量,此時就連腿(leg)和褲子(trousers)之類的詞彙,都會被認為太過丟人和下流。但如今世事難料,穢語和誓言都盛行於大眾論述中,隨時在電視、網際網路或政治辯論上都能清楚看到。
兩千多年來,咒罵都在誓言與穢語、神聖與狗屎的兩極之間交替。但一個詞彙如何成為髒話?幹(fuck)和砰(bonk)或睡覺,「耶穌基督啊!」(Jesus Christ!)跟「老天爺!」(Heavens Above!)差別又在哪?這些問題可以從幾種不同角度探討,如生理、語言學及歷史。
就生理而言,髒話對人產生的影響不同於其他字面上的相似詞。髒話誘發的皮膚電導反應(skin conductance response)比其他詞彙更強,甚至強過死亡或癌症等等引發情緒的詞彙。(皮膚電導反應藉由測量人們的皮膚導電程度,顯示一個人情緒受到刺激的程度。)髒話幫助我們應對身體受到的痛苦。在最近的一次實驗中,受試者在重複說著「狗屎」之類的髒話時,能夠將手浸泡在冰水中的時間,比他們重複說「射擊」(shoot)之類的中性詞彙時更持久。說髒話也會讓你心跳加快。而在字詞記憶測驗中,記得禁語也比記得非禁語更容易。要是你拿到一張混雜著穢語和中性詞彙的清單,你可以打包票,讓你過目不忘的必定是「幹」和「黑鬼」,而不是「親吻」和「憤怒」。
今天的科學家相信,髒話甚至也在我們腦中占據了不同位置。人類絕大部分的語言能力,都是由大腦皮質(cerebral cortex)區塊的「高級腦」(higher brain)主導,它也同時控制了自主行動和理性思考。髒話則儲存於「下腦」的邊緣系統(limbic system),它大致上負責掌控情緒、戰鬥或逃避反應(fight-or-flight response),以及調節心跳和血壓的自主神經系統。正因如此,我祖母和波特萊爾才能在其他語言能力都被疾病侵蝕之後,還能說出「狗屎!」和「天殺的!」。
就歷史而言,髒話被認為相較於其他字詞,擁有一種與它們所表現的事物更為深沉和親近的連結。換言之,狗屎與那坨又臭又黏的噁心東西本身的關聯,比起大便(poop)或糞便(excrement)更加密切。這些詞彙生動地呈現出禁忌的身體部位、行動和排泄物,文化要求我們予以隱藏,無論是以衣物遮蔽、私下隱藏或是沖進馬桶。這套理論的其中一個版本,在二○○九年獲得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律認證,當時審理的是一件涉及「脫口而出的粗話」(fleeting expletives)的案子,其中包括音樂人波諾(Bono)在金球獎頒獎典禮領獎時說的:「這真是、真是他媽的棒。」最高法院認同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 FCC)的見解,認為 F 開頭字詞的使用「總是喚起粗俗的性意象」,就連一位開心的搖滾樂明星使用這個字詞表述自己的驚喜,它「本身也含有性意涵」。這種觀念認為,當波諾說了「他媽的」,你就會忍不住產生人們(誰?)性交的印象。有些語言專家對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和最高法院的見解提出批判,而這個案件看來也很顯然涉及了言外之意的用法,運用的是引申含義。它與性無關,完全是在表達這位歌手是多麼高興和驚訝。但這並不會改變以下的事實:他媽的之所以取得英語中最難聽字眼之一的強烈情緒力量及地位,正是來自於它進入我們最深層的禁忌之一,並以其他字詞從過去到現在都無法做到的方式將它明白揭露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