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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避免自我欺騙,強迫記錄時間是好用招式

文/蘿拉.范德康;譯/林力敏

我在演講時喜歡提一個研究數據:自稱每週工作七十五小時以上的人,平均高估了二十五小時,②並提到有位小夥子告訴我,他一週工作一百八十小時,這可真厲害,明明一週總共只有一百六十八小時而已!這些年我所追蹤的週次裡,每週工時都在五十小時左右,於是我認為這就是自己的工作時數,並且心想:「跟別人不同,我沒有誇大。」

然而當我追蹤一整年,就發現之前根本是記錄特定的週次,也就是工作五十小時的週次,因為我希望自己是一週工作五十小時的那種人。

但每週都記錄就無法這樣大小眼。我發現就算扣掉假期,那一年我每週平均只工作四十小時。四十跟五十大不相同,而我心目中的工時比實際上多了十小時。當然,有些週我確實工作五十小時,有些週甚至工作六十小時。由於我認為一個認真的專業人士工時一定很長,也很想相信自己就是這種工時很長的專業人士,結果就跟其他人一樣自欺,把工時特別長的幾週當作慣例,其他週則當成特例略過不記,其實那些週可不是特例。

當然,如果我其實每週只工作四十小時而非五十小時,就浮現一個問題:「那十小時到哪去了?」我從研究別人的時間紀錄得知,跑去各式各樣的地方:工作交接沒效率、為了等某個事項停止或開始而慢慢摸,還有上網混時間。

就我個人來說,小孩占用了很多時間。不過出乎意料的是,我每週只花九小時做家事和雜務,低於有六歲以下孩子職業婦女的平均時數(美國時間使用調查報告指出,家事和雜務平均時間是每週十八小時),③但我認為還能更低。而每週花費超過七小時在車上,這點讓我很吃驚,畢竟我在家工作,不用通勤,所以「在車內的時間」不該是多耗時的項目才對,但是開車送小孩、赴約、去機場和處理雜務等事項加總起來,我在車內的時間赫然多於閱讀和運動。

另一個意外的發現是:我原本決心要在車上聽經典樂曲,但車上的 CD 播放機多數時間是壞的。這代表我週復一週把寶貴時間用在聽天狼星衛星廣播電台的節目,難怪我很熟創作歌手安迪.格拉默爾(Andy Grammer)的一堆歌曲。

我一年運動了兩百三十三小時,每週約四.四小時。雖然我有為三場半程馬拉松做訓練,運動總時數竟然沒增加多少。這顯示我們沒什麼在運動,倒是花很多時間解釋自己為什麼沒運動。

我讀書的總時數是三百二十七小時。這聽起來不錯,幾乎每天讀了一小時,但我疑惑的是這一年自己讀了很少好書。後來我計算自己的閱讀速度,每小時大概能讀五十至六十頁,所以這些小時能讀一萬六千三百五十至一萬九千六百二十頁,足以讀完《戰爭與和平》、《1Q84》、《克莉絲汀的一生》(Kristin Lavransdatter),以及我書單上的其他大部頭作品。但是我沒讀,反而看了一堆雜誌──這是我不動腦筋的娛樂(那年我只看五十七小時的電視)。然而,讀「氣爆式爆米花是低卡好點心」這種報導沒什麼營養,讀影集演員的八卦報導也沒比看影集高尚到哪裡去,所以我在這點也需要改進。

利用記錄加強記憶,拉長時間

我發現記錄時間還滿有用的,所以在第二個四月之後繼續記錄。我很愛回頭瀏覽試算表。記憶有助於拉長時間,記錄則有助於加強記憶。我原本不會自然想起那個七月的紅花鐵板燒之行,但當在紀錄上看到時,細節便歷歷在目:兩個小孩喜歡日式彈珠汽水,一個討厭;一個小孩會吃毛豆,另外兩個不吃;小朋友們的紙廚師帽距離冒火的鐵板近得危險。據說粉紅酒跟日式料理很搭,我點了一杯喝,所以對於孩子們離火這麼近並不像平常那般緊張。我記錄了那頓晚餐,現在比沒記錄時更能回想。這些細節延長了過往時光。

我發現這種強迫的專注很好。無論我們有沒有去想自己如何用時間,時間都會流逝,記錄強迫我去留意。不過當我向人提起自己有記錄時間的習慣,知道過去幾年的每半小時是怎麼度過時,大家都會發出緊張的笑聲。也許他們怕我會很無聊地背出來給他們聽,或許他們正準備詢問時間管理的建議,卻發覺原來是這種建議,那還是岔開話題好了。

所以我想在此說清楚:你不需花兩年記錄自己的時間,連兩個月都不用,而我認為記錄兩週確實是個不錯的目標,可以是一個「正常週」與一個「反常週」,並比較兩者之間的異同。

不過很多人根本不想記錄什麼時間。他們給的理由通常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時間紀錄會透露他們浪費了多少時間,這就像飲食記錄會拆穿「我發誓只吃一點點洋芋片而已喔」的說法。我認為這算不上是什麼理由,至少大家同病相憐。每個人都會浪費時間,像我就會。有時明明該上床睡覺,卻還在廚房鬼混或讀內容農場的文章;開一場預計進行三十分鐘的電話會議,結果才過五分鐘就沒話好說,於是忙著問:「我們還需要談哪些事情?」人這種生物就是會浪費大把寶貴的時間,常花在自己或在乎的人都覺得沒意義的事上。

第二類理由比較複雜,我自己也掙扎過。這種人會說沒空記錄時間,而這顯然是錯的。他們的意思是「不想」記錄時間,原因通常在於感覺知道所有時間,將讓他們感到焦慮或太牽掛每分每秒,以致生活被拴在試算表的一個個欄位。他們和我都知道,在人生最美好的時刻並「不會」留意時間,例如:讀好書讀得欲罷不能,沒發現從三更半夜讀到天都亮了。這類人跟我一樣,喜歡無牽無掛的感覺。

我同意這種了無牽掛的時間很美好,但我也知道無論生活怎麼過,時間終究會找上你:重要客戶約好早上七點半碰面;往納許維爾的班機在四點四十分起飛,從你家去機場要三十分鐘,還要預留等候安檢的時間;乾洗店在傍晚六點半關門,你沒有乾淨的衣服可穿。

大多數人已經必須算時間。不過試著記錄時間的理由在於:連忙得天昏地暗的人都能擠出一點時間來做有樂趣、有意義的事。一位內科醫生發現她可以把週五下午的行政時間壓縮一下,早點出來去中央公園跑跑步;一位房仲明白他可以只在固定時間回信,更有時間思考如何打造事業。

正如本章開頭兩位校長的故事,第二步是想像行程表的樣子,第三步是每天付諸實行。做到這兩步才能帶來時間自由。

註釋

2. John P. Robinson et al., “The Overestimated Workweek Revisited,” Monthly Labor Review(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June 2011, www.bls.gov/opub/mlr/2011/06/art3full.pdf.

3.American Time Use Survey, Table 8B, “Time Spent in Primary Activities for the Civilian Population 18 Years and Over by Presence and Age of Youngest Household Child and Sex, 2016 Annual Averages, Employed,”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www.bls.gov/news release/atus.to8b.htm. For employed women with at least one child under the age of six, the daily average is 1.93 hours on “household activities” and o.73 hours on “purchasing goods and services.” Adding and multiplying for a seven-day week gives us 18.62 hours.

※ 本文摘自《要忙,就忙得有意義》,原篇名為〈記錄時間才不會自我欺騙〉,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