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們可以要求Google移除某些搜尋結果,是好事嗎?
文/尼爾 梅達、阿迪亞 加傑、帕爾 德托賈;譯/劉榮樺
2014 年,一個英國醫生要求谷歌移除關於他的拙劣醫療過程的五十條新聞連結,而在新的歐盟法律之下,谷歌同意移除在搜尋醫生名字時,所會出現的三個搜尋結果。
可以理解的是,大眾感到很憤怒,人們往往是透過谷歌搜尋來選擇要看哪一名醫生,而且假如醫療疏失的結果沒有顯示出來,病人可能不知道他們正在做會傷害自己健康的決定。為什麼谷歌被迫要服從這個要求,這個趨勢是好還是壞呢?
被遺忘的權利
強迫谷歌移除這些直言不諱的連結故事,要從 1998 年的西班牙說起。在那一年,當地的報紙報導一個名叫馬力歐.柯斯塔加.岡薩雷茲(Mario Costeja Gonzalez)的人債台高築。在 2010 年,他對在谷歌上仍然能搜尋到這些傷害他名譽的文章感到很沮喪,因為這件事情已經經過了十幾年。所以他要求谷歌移除這些搜尋結果,這件案子在 2014 年,一路上訴到歐盟法院。當時法院判決,在歐盟,隱私權也包含了「被遺忘的權利」。
根據這條法律,如果你在歐盟的任何一個國家,利用谷歌搜尋你的名字,發現所連結的網站當中含有關於你的「不適當、不相關,或者是不再相關」的資訊,你可以要求谷歌從搜尋結果中移除這個網站連結。
使用者可以利用谷歌上的表單,要求移除連結,而谷歌必須決定是否要保留這個連結。他們必須衡量所隱藏的個人資訊對於公眾有多重要。如果谷歌不遵守,或是歐盟不滿意谷歌的做法,將會對谷歌提出訴訟。
假如谷歌決定移除,他們會在頁面上顯示一個提示:
根據歐盟的保護法律,某些結果已經被移除。
「被遺忘的權利」已被使用了數以百萬次。谷歌在 2014 年 5 月接受移除連結的申請,而在一個月內,就有五萬個申請要求。在三年內,谷歌被要求移除兩百萬個連結,有 43% 的連結最後被移除。最多被要求移除的網址包含了臉書、YouTube、推特、谷歌群組、Google Plus 以及 Instagram。
大多數移除連結的要求相當無害:統計顯示,有 99% 的移除要求是為了保護無辜的人的隱私資訊。例如,性侵害的受害者,要求谷歌隱藏關於犯罪事件的新聞文章搜尋結果。但是有些要求則是有些陰險,例如之前提到的醫療疏失的英國醫生,政客要求隱藏揭露他過往的文章,以及已經被定罪的罪犯要求移除任何提到他作惡的連結。
要注意的是,使用「被遺忘的權利」並不會讓關於你的文章從網路上徹底消失。即使谷歌在搜尋你的名字的結果中隱藏連結,但連結仍然會出現在其他搜尋詞彙當中。例如,在英國醫生的例子當中,搜尋他的名字的時候,並不會出現醫療疏失的連結,但是這些連結會出現在「英國醫生的醫療疏失」的搜尋中。當然,這些相關文章也會出現在原本的網站上。
而且很明顯地,這個法律只對谷歌的歐洲搜尋引擎有效力,例如 Google.de 或者是 Google.fr 不會出現被移除的連結,但是如果在 Google.com ——即使你人在歐洲——同樣可以看到這些被移除的連結。法國的資料保護當局注意到這個漏洞,命令谷歌要在他們全球的所有搜尋引擎中移除連結。
原諒或者是遺忘?
世界各地的評論者對於「被遺忘的權利」感到相當憤怒,表示這個法律限制了言論與出版自由。谷歌稱它為「讓搜尋與一般的線上出版商來說感到失望的裁決」,谷歌的共同創辦人賴瑞.佩吉警告這個裁決將會扼殺網際網路新創公司。有些人害怕某些獨裁政府可以使用這些個法律為前例,合法化大規模的出版審查。更從哲學角度來看,某些觀察家覺得一個私人的搜尋引擎公司,現在卻必須做出是否符合言論自由的判斷,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但是支持這個法律的人則宣稱被遺忘的權利是個人權利,某些隱私權維護支持者將這個法律視為一次勝利。這個法律可以讓人避免被年輕時候犯下的輕率舉動,一直糾纏著自己的一生——在這個什麼事情都會被網際網路永遠記錄下來的世界,可以有原諒與遺忘的能力,是一個受歡迎的改變。
然而,這個爭論現在歸結到價值觀的問題。當美國傾向重視言論自由大於一切的時候,歐洲則是著重隱私權。這也許可以說明對於被遺忘的權利的不同觀點——這也暗示著關於這個法律的爭論不會很快被遺忘。
※ 本文摘自《Google、臉書、微軟專家教你的66堂科技趨勢必修課》,原篇名為〈一個英國醫生如何讓谷歌從搜尋結果當中移除其醫療疏失?〉,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