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興是一種說詞?我們半數的行為由習慣說了算
文/溫蒂.伍德;譯/劉復苓
我們的前提是,真正的習慣必須是自動出現,無需意識主導。為了確定這一點,我們請受試者記下他們行動時的想法,這些描述大多很平凡,有人在做飯時心想:「我加胡椒了沒?」或者「我好餓。」這些想法和行為相符合,受試者在行動時監督自己的動作,或者告訴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些動作。另一方面,如果他們紀錄下當他們在做飯時想的是「嘿,再過三十分鐘就要播《歡樂單身派對》(Seinfeld)」這類事情,我們就可以確定把這個動作歸類為自動執行,不靠意識主導。
這套組合方式──把例行行為和當下的想法記錄下來──揭露了受試者是如何做出那些日常重複的行為,結果出人意表,有整整百分之六十的動作,受試者是不假思索地進行,他們一邊做白日夢、反省、計畫。例如,運動的時候,有位學生寫下他腦中想的是「春假要去哪裡玩呢?」也許想像陽光普照和泳池邊的雞尾酒有助緩解運動時的疼痛。沒去想運動這件事,表示運動與思想毫無意識連結。行動機制沒有占用意識心智的空間。這並非佛洛伊德式被壓抑的無意識,而是我們的心智另一種自外於意識而運作的方式。
這不代表人們從未想過他們的習慣性行為,雖然我們很少思考刷牙這件事,但偶爾還是會想到(參加大型會議之前或牙膏用完的時候)。我們還發現一項特別有趣的共同觸發因子,能讓人們自覺到他們的習慣,那就是和別人在一起。光是和別人在一起,就足以把聚光燈轉向自己,開始監督起自己平常不會多加留意的行為。如果你覺得自己平常很少注意到習慣自我(而想多加留意),這麼做很有用:公開給別人看,你很快就會自我感覺良好。
再高超的娛樂誘惑,也擋不住習慣橫行
回到我的研究,一如預期,最常見的習慣是淋浴、刷牙、穿衣、睡覺和起床。這些是受試者最常心不在此的事情,這對科學理解很難有什麼貢獻,不過,其他的發現就很有用了。我們原本認為,人們的習慣性行為多寡各異,有些人有很多習慣,他們一天的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飯、社交和運動;有些人則過得比較隨興。這不只來自於我們自身的經驗,背後更蘊含完備的文化信念和經典故事的基礎,想當然耳,我們應該會看到兩種極端情況:像朱爾.凡爾納(Jules Vernes)筆下的佛格(Phileas Fogg),每日的行程嚴謹到連腳步都要規畫,或是像瑪格麗特.米契爾(Margaret Mitchell)筆下的郝思嘉(Scarlett O’Hara),在一連串的意外中隨機應變。我們以為這些受試者當中會有佛格、郝思嘉,以及不那麼極端的人。
結果並非如此。受試者的個性和他們的日常習慣多寡並沒有關聯。個性並不重要,每個人對於習慣的依賴程度似乎都一樣。該是撤回那個特殊期望的時候了。
另一個有趣的發現是,幾乎所有事情都受習慣的影響:百分之八十八的日常衛生行為,像是洗澡和穿衣,都是習慣動作。百分之五十五的工作事務是基於習慣。而舉重、跑步、運動等──約有百分之四十四是習慣成自然。休息、放鬆、坐在沙發上──約百分之四十八都是習慣。
就連娛樂也能自動進行:當受試者重複在同樣情況下看電視,他們的思緒就會離開眼前的節目。我們似乎不用專注,也能達到娛樂的目的,那些重複的電視節目和音樂只需要我們偶爾留意一下。這聽起來或許理所當然,但我發現它透露了習慣有個尚未被好好研究的特性,那就是:習慣不會讓步。電視節目是結合專業編劇、演員和廣告商的正式產物,每一個環節的人員都竭盡一切,試圖抓住並留住你的注意力。現代電視走在人類創意的尖端,然而,即便是如此高超的誘惑,終究還是被習慣打敗,解放你的意識心智,讓你的思緒飄到週三下午那場讓你緊張的會議。
在第二項研究中,受試者除了記錄鈴響時的單一動作和想法,還要寫下他們當時正在做和正在想的每一件事情。舉例來說,他們也許會寫他們在打電腦、聽音樂,同時還講電話。這些更完整的紀錄,顯示習慣的比例比之前稍高,有百分之四十三的行為是出自習慣。
註釋
[2]Jeffrey M. Quinn and Wendy Wood, “Habits Across the Lifespan” (unpublished manuscript, Duke University, 2005).
※ 本文摘自《習慣力》,原篇名為〈百分之四十三的行為都是習慣〉,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