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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 的想法,一百年前已經出現

文/陳翠蓮

一九二○年底,蔡培火在《臺灣青年》上發表了一篇〈臺灣島與我們〉,文中這樣說:

我們臺灣人置身於這無盡的天然寶庫,眼底盡是偉大山河景色,豈能無動於衷。我們決不能悠悠閑閑,無所作為,臺灣是帝國的臺灣,更是我們臺灣人的臺灣!

啊!我們臺灣人是這美麗寶島的主人翁,各位應重視此事,做為島主的我們,應共同努力,使同胞得享安樂幸福,必非夢想!(改寫自蔡培火,〈我島と我等〉)

文章一出,《臺灣青年》首次被日本當局禁止發售。顯然,統治當局已嗅到文中所傳達強烈的政治氣息。雜誌雖被禁,「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卻成為日後政治運動最響亮的口號。這篇文章中所暗示,臺灣人應不分人種族群團結起來,抵抗外來強權宰制,爭取當家作主的機會,這種「做自己主人」的企圖,從日本時代延續到戰後,成為百年來臺灣人追求的夢想。

在此之前,清國統治者稱島上的人民為「臺民」、日本政府則稱之為「土人」,臺灣人只是被統治的客體、落後的土著。島上的人民則以祖籍漳州人、泉州人、廣東人自稱,島民的認同仍是遙遠的祖宗移居之地「唐山」。

經過近代國家日本的統治,一九二○年代的臺灣社會因交通、通訊等設施,語言、報紙等媒介,島民開始出現近代性的群體認同。但是,這個群體認同並未被整合進總督府大力宣傳的「日本」國家,相反的,因為遭受歧視與差別待遇,知識分子明明白白體會到「我們與日本人不同」,我們是「臺灣人」。「臺灣人」這個自我命名在此時出現,透過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與臺灣文化協會的宣傳,一再被使用、傳述,不斷被強化。於是,「臺灣人」,一個以臺灣全島為範圍、以腳下這塊土地為認同、標示著「我們」的這個主體認識出現了。

配合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推展,〈臺灣自治歌〉這樣主張:

蓬萊美島真可愛,祖先基業在。 田園阮開樹阮栽,勞苦代過代。 著理解,著理解, 阮是開拓者,不是憨奴才。 臺灣全島緊自治,公事阮掌才應該。(臺語發音)

島民自稱為「臺灣人」,並且要求「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臺灣自治」,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啊!

日本政府對「臺灣人」這樣的自我命名感到不舒服,試圖將之去除。總督府指示官方媒體不再使用「土人」衊稱島民,改為「本島人」,但自我認知已被喚起的人們已不再甘於殖民者所給予的名字,他們要自己選擇名字。黃呈聰驕傲地說:

《臺灣日日新報》同意改為本島人,過去雖稱為「土人」,現在已經改正。並且說明,土人是指土著人,本島人是本島居住的人,土人這個稱呼引起反感,現在改為本島人,應該比較合適。

但我們則主張稱為臺灣人比本島人更好。其一,若在內地稱本島人,沒有人知道是指臺灣人。其二,本島人就是指島上所居住的人,像是沖繩人也可以稱本島人。所以,我們主張稱為臺灣人,不論到什麼地方都容易明白。(改寫自黃呈聰,〈臺灣人的名稱〉)

島民相當堅持,久而久之,連日本人的報紙、官方文書也使用「臺灣人」的稱法。如此一來,「臺灣人」不僅是自我命名,也成為別人對我們的稱呼了。

不過嚴格說起來,日本時代所稱的「臺灣人」,與現今臺灣人的範圍並不相同。當時所稱的臺灣人是指漢人及行政區內的原住民(熟蕃),並不包括山地原住民(生蕃)。日本統治者採取「漢原分治」政策,使雙方各在不同行政體系下被管理,缺乏接觸的機會。因為缺乏互動接觸與共同生活經驗,也就難以產生「我們」的想像與情感,這正是殖民統治的後果之一。戰後,國民黨政府採取了類似的統治手段,例如設立山地管制區,把原住民圈養起來,禁止漢人自由出入,遂行控制。

※ 本文摘自《自治之夢》,原篇名為〈「臺灣人」的出現〉,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