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歡飯店,可以逃離吸收了所有傷痛的物品
文/金英夏;譯/胡椒筒
我之前在大學教過名為「創作研修班」的課,上課的內容是教學生創造故事中的登場人物。學生們創造出來的人物多半都很籠統,每當問他們這個人物是怎樣的一個人時,很多人都會回答:「就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大學生或公務員等等)。」這時,身為老師的我就會這樣說:
「平凡的上班族?沒有這樣的人物。」
所有人都是不同的,仔細觀察便會發現,每個人都存在著奇怪的地方。身為作家,就是要能窺究出這種「不同」和「奇怪」,創造出活生生的人物。我在創作小說時,會製作一個表格,如果是比重大的人物,就會列出他的外貌、習慣和喜好等等的項目,然後針對選項具體回答問題。這跟做問卷調查很像。最難回答的部分要屬人物的內在了。等到具體回答完道德態度、對於性的想法和政治傾向等十多個選項以後,人物的輪廓也漸漸鮮明了。但在人物內在的部分中,最令我頭痛的要屬「程式」了。
諾亞.魯克曼(Noah Lukeman)把「程式」解釋為「雖本人不曾察覺,但卻是潛伏在人物無意識中的一種信念。」[1]比起像口頭禪一樣脫口而出的想法,人類的行動更容易受自己沒有意識到的信念左右。正因為不知道,所以更容易受到它的影響。像是「黑人智力低下」的成見,也可以視為程式。當存在種族主義歧視程式的白人遇到取得智力上成就的黑人時,會說出看似讚揚的台詞:「雖然你是黑人,但真是了不起。」編劇在腦海裡設定的程式成為人物的台詞,然後通過演員的嘴巴傳達給觀眾時,觀眾便能明確地知道那個人物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擴大範圍來看的話,所謂「程式」可以看作是人物潛意識下的思考和行動習慣。比如,有的人遇到糟糕的情況,會把所有的責任怪在自己身上(「什麼事到我手上都會搞砸」)。反之,有的人會把責任都推卸給別人(「我說什麼了?他根本就沒有好好做事!」)有的人物認為凡事應該謹慎小心,所以不會嘗試新的挑戰。與其相反,有的人物則認為不管什麼事先做了再說,事實上他也會這樣做。這都應該算是程式。如果我是電影或舞台劇的登場人物,而這個人物需要體驗定期到陌生的城市入住飯店的話,扮演我的演員或許會這樣問編劇或導演。
「這個人物說他喜歡飯店。」
「嗯,是那樣的人物。」
「那他應該經常旅行了?」
「常常。」
「那是人物內在的什麼程式促使他這樣做的呢?」
「這個人物認為自己喜歡住飯店,也會開誠布公地告訴周圍的人。」
「那是喜好,不是程式。程式是連人物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信念啊。」
「沒錯。他不知道,就不會說出來。只能通過劇中的矛盾和事件,察覺出長期以來自己內在存在的這種程式。」
「所以我才問那是什麼程式啊?」
「所謂生活的安定感,是在陌生的地方不受排斥,能被接受時才會產生的。一般情況下,人們認為只有在一個地方長期安定下來才會產生安定感,但這個人物不是。他不知道自己存在這種程式,只認為自己喜歡旅行。但他在旅行中真正想獲得的,正是這種生活中鮮活的安定感。」
就像有的人會冒死反覆攀登喜馬拉雅山八千多公尺的高峰一樣,我懷念的是不受素未謀面的人排斥、感受獲得安定感的瞬間。飯店這一場所正是這種體驗的象徵。在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我似乎找到了程式的根源。我的童年頻繁搬家,因此累積了轉學後等待新同學接受我的經驗。這種經驗成為程式儲存在我的內心。
有的人會讓自己受苦,想要以此證明自己是堅不可摧的。因為當下體驗到的這種安心是如此甜美,所以若想獲得那種甜美,就必須通過痛苦的測試。我也知道「出門在外是自討苦吃」,但我內在的程式會不停地唆使我趕快離開這個舒適的家,到外面吃點苦頭。因此我會前往陌生的地方,在旅途中我初次體驗到的甜美,正是走進預訂好的飯店的瞬間,行李員接過我的行李,前臺知道我的名字。「我再次被接受,而且未來一段時間可以安心了。」這一生我都在重複這樣的模式:1、抵達陌生的地方。害怕。2、但被接受了。3、真是萬幸。很放心。4、很快又會前往下一個地方。
與我不同的是,妻子不喜歡置身在陌生人當中。妻子在家鄉讀完國小、國中和高中,而且從未轉過學。至今她還和那些朋友保持聯絡。妻子是在熟悉的環境下獲得愛與尊重長大的,因此她的程式是「與認識的人長期相處才能享受安定感」。反之,我沒有一個那樣的朋友。每次結交新朋友的時候,我都會在心裡做準備。現在很好,但很快就會分開,然後再也不會見面。我在三十歲那年結了婚,但我沒有給任何一個同學發喜帖,所以沒有同學來參加婚禮。畢業以後,我自然而然地跟那些朋友疏遠了,然後開始努力適應結識新的朋友。這樣的我怎麼會寫了這麼久的小說呢?因為寫小說也是重複同一個模式。我在《殺人者的記憶法》的「作者的話」開頭這樣寫道:
我曾相信寫小說如同孩子玩樂高積木一樣,是我可以任意創造一個世界,然後再加以摧毀的有趣遊戲,但並不是。寫小說就幾近於馬可.波羅去沒有人經驗過的世界旅行一般。首先,他們「要把門打開」,在首次訪問的那個陌生世界裡,我只能在我被允許的時間停留。他們說「時間到了」的話,我就必須離開,就算想再停留也不可以。然後我再次尋找充滿陌生人物的世界,開始流浪。這樣理解以後,我的心裡變得非常平靜。
現在再來讀這段文字,讓我感到意味深長。寫那本小說的二〇一三年,我對於自己為什麼能夠堅持創作,沒有棄筆轉行,已經心裡有數。對我而言,寫小說就是旅行,是被陌生的世界和人物接受的體驗(雖然這世界是我創造出來的)。一想到人類是按照自己潛意識中輸入的程式生活的,不禁讓我覺得自由意志有時也很荒唐。或許人生不是在與眼前看得到的敵人鬥爭,真正的敵人是我們內在的某種幻影,但我們卻毫無所覺。
我喜歡飯店還有另一個理由。飯店不是家,這點是無庸置疑的。但這有什麼不同呢?家是義務的空間,隨處都是必須處理的事情。家裡有洗碗、洗衣服和打掃等馬上可以處理的事情,也有長期擱置的、必須下了很大決心才能去處理的事情。家也是工作的場所。我看到電腦螢幕都會覺得心情沉重。不,我看到書架上的書也會這樣。書是我時時刻刻、不得不去做的工作,但卻總是拖著不去做的工作,書會讓我想到寫作。哪怕是躺在沙發上,它也會讓我聯想到其他作家都在勤快地創作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也應該快點坐到書桌前。
長期居住的家裡存在著傷痕,如同抹不掉的壁紙汙漬一樣,每個角落都附著著各種記憶。來自家人的痛苦,那些從我口中道出的,或是從家人口中聽來的傷人的話都不曾消失,它隱藏在家裡的每一個角落。家(應該)是休息的空間,但也是傷口的櫥窗。因此那些描寫家庭根深蒂固的矛盾的小說,都會以長年居住的家為背景展開敘事。
大衛.席爾在《文學是如何拯救了我的人生》中這樣寫道:
痛苦常常與人們居住的場所有關,因此人們能夠感受到旅行的必要性,但那不是為了尋找幸福,而是為了逃離看似吸收了所有傷痛的物品。[2]
在暫時居住的飯店,我們可以徹底從「看似吸收了所有傷痛的物品」中獲得自由。所有的物品都整理得井然有序,即使搞得一片狼藉,退房走人也就罷了。飯店打掃的基本原則是徹底清除之前房客留下的痕跡,就連房客留下的味道都要除去,因此飯店會使用比一般住家更濃烈的清潔劑和芳香劑。每次走進客房聞到的那股味道,明明知道最初那是在模仿自然的某種香氣,但從某一瞬間開始,彷彿抹殺了根源,最後乾脆不去在意了。如今我也接受了那股清潔劑和芳香劑帶來的熟悉味道。
註釋
[1]作者注:Noah Lukeman, The Plot Thickens: 8 Ways to Bring Fiction to Life. New York: St. Martin’s Griffins, 2002, P.29.
[2]作者注:大衛.席爾(David Shields),《文學是如何拯救了我的人生》(How literature saved my life),金明南譯,書世界出版社,二〇一四年,八十七頁。
※ 本文摘自《懂也沒用的神祕旅行》,原篇名為〈逃離吸收了所有傷痛的物品〉,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