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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愛的寵物鼠遭遇不測,魯迅決定終生與貓為敵

文/江仲淵

最近幾年社會興起養寵物的風氣,稍微有些多餘時間和精力的人們,都想盡早找隻毛孩陪伴,我周邊的朋友也開始養貓,而且非常痴迷,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這是生而為人最基本的共同本性。早在民國時期,文人圈就已經流行養貓了,史料有記載的包括季羨林、林徽因、黃永玉等。

做為寵物,貓咪有一種天然的親切感,上班族受了大半天的折磨後,回到家都渴望著一份溫暖,慰藉在職場上的疲憊。貓咪以可愛的外表、機智聰明的頭腦,滿足了這項需求,使無數少男少女甘願像奴才般服侍著主子,淪陷成「貓奴」。

不過,有人喜歡,自然就會有人討厭。像魯迅先生就很討厭貓,一般人眼裡極為溫順可愛的貓,在他的字裡行間不但充斥著怨念,而且這種恨意深入骨髓,許多雜文充滿了濃厚的仇視色彩,比如:「可惡的是一匹大貓」、「一副討好人的媚相」、「交配手續鬧得別人心煩」,在魯迅的眼中,貓咪的習性與一舉一動,好像都是特別見不得人的事情,他就是看貓不順眼,找到機會就把貓臭罵一頓。

早年時期的魯迅對貓咪是不至於到恨的,翻開史料細細品讀,我們會驚訝地發現,魯迅討厭貓的淵源竟然這麼深遠且令人瞠目結舌。

鄉下的童年

我們都知道,魯迅寫的書浩如煙海,但多半冷酷無情,下筆犀利不講情面,後世流傳著他的千百張相片,卻幾乎找不到笑容,他是全世界最嚴肅的人。

在眾多充斥著戰鬥和批判的文章面前,我們難以想像,魯迅小時候並不是這種人,他也有好奇、可愛的一面,甚至有熱愛自然的那份童真與童趣。

魯迅年幼時常和母親住在紹興鄉下安橋頭的外婆家,他喜歡到鄉下去,把那裡看成是自由的天地、嶄新的世界。因為在那裡不僅可以免讀深奧難懂的四書五經,還可以自由自在地隨處探險,到附近的河邊划船、捉魚、釣蝦……對一位頑皮少年來講,無疑是具有吸引力的。

魯迅最喜歡跑去外婆家後面的大院子,相傳叫做「百草園」,是一個疏於管理、近似荒野的大地方。

魯迅趁大人不注意,鑽進了百草園。在這片自由的天地裡,整日與花鳥草蟲為伴,以此來打發冗長的時光,他見到蟬兒就抓、看到飛鳥就追,餓了就在路邊啃饅頭,累了就在大樹下乘涼,樸質純真,不見愁容……一切感受都是那麼的天真爛漫。

大家可以想一想,十歲左右的年紀,放在今天只是一名小學生,正是天真浪漫的年齡層,對大自然的各類動物都充滿好奇。「不必說碧綠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欄,高大的皂莢樹,紫紅的桑椹;也不必說鳴蟬在樹葉裡長吟,肥胖的黃蜂伏在菜花上[1]」,蓊鬱天然的環境,造就了物種的多樣性,這裡無疑是個兒童的樂園,無一不充滿生機。

魯迅有一次在那裡捕捉到了一隻小老鼠,並將牠帶回家飼養。

回憶這段時光,魯迅將這隻小老鼠稱為「隱鼠」,看到這些史料時一直在想,隱鼠到底是什麼動物?照《異物誌》、《晉書》等古代史書所說,這是一種巨大如牛的大老鼠,會招來水災等厄運,但這種帶有神話色彩的說法顯然與魯迅所描述的不同。民國的地方詞彙與其他朝代的話語有很大差距,就當時普遍的意思:隱鼠,即鼷鼠,鼠類中最小的一種。

具體有多小,似乎也無法形容。經查閱相關資料發現,鼷鼠屬於嚙齒類動物,豪豬亞目的濱鼠科,是鼠類中最小的一種,體形只有一個拇指的大小,能在比較鬆軟的土地中穿行,習性有點類似穿山甲。魯迅說:「這類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動,只有拇指那麼大,也不很畏懼人,我們那裡叫牠『隱鼠。』」

與寵物隱鼠的生活

在浙江紹興地區,這類動物可能比較常見。魯迅將小老鼠帶回家後,父母似乎也不大介意孩子養小動物,只要有沒有傳染病,喜歡就養吧!

從魯迅文章中對隱鼠生活習性的描寫來看,牠能與人和諧共處,溫馴可愛、絲毫不怕人,於是就這麼開始了他的第一次飼養生活。

魯迅長大後,每當談到他的寵物鼠總是眉飛色舞,好像什麼事情都被拋諸腦後一樣,由於魯迅多次提及,史料上不乏有許多關於小老鼠的記載橋段。

比如,魯迅愛屋及烏,關注了與老鼠有關的民間傳說,當時他的床前牆壁上貼著兩張花紙,一是「八戒招贅」,滿紙長嘴大耳,不甚雅觀;二是「老鼠成親」,畫中貓鼠一團和氣,送親的老鼠使勁吹喇叭抬轎,鳴金送禮,新娘頭頂鳳冠呆坐轎內,新郎騎著高馬神氣活現,他們穿的都是紅衫綠褲。「我想,能舉辦這樣大儀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歡的那些隱鼠。」魯迅先生將之貼於床頭,日夜賞玩,愈看愈有趣。

小老鼠之死

某日早晨,魯迅一如往常地早起,在廚房隨意抓了一把麥子丟在地上,呼喊著隱鼠的名字,不過這次無論他喊了多少次,隱鼠始終沒有過來。魯迅慌張了,握著麥子在家裡四處尋找,仍不見蹤影。魯迅緊張地跑上跑下,最終累倒在地上,神情憂鬱地呆愣在旁,「長媽媽,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保母),也許是以為我等得太苦了罷,輕輕地來告訴我一句話。這即刻使我憤怒而且悲哀,決心和貓們為敵。她說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

魯迅開始出現欺負流浪貓的舉動:

我的報仇,就從家裡飼養著的一匹花貓起手,逐漸推廣,至於凡所遇見的諸貓。最先不過是追趕、襲擊,後來卻愈加巧妙了,能飛石擊中牠們的頭,或誘入空屋裡面,打得牠垂頭喪氣。

經過幾個月後,魯迅偶然得到一個消息:其實,隱鼠是被保母不小心殺死的,根本就和貓無關!案發當天,隱鼠爬到保母身上,在衣服裡亂鑽,保母是個很怕動物的人,她想把隱鼠抖掉,牠卻用力鉗住她的肉,慌張之下,就不小心用腳踩死了。

為了不讓魯迅不開心,保母隱瞞了踩死隱鼠的事,將責任推於不相干的貓。

隱鼠死掉後就很少看到魯迅養寵物了,也幾乎沒有關於養寵物的記載,除了兔子,但這些兔子後來也被貓吃了⋯⋯

註釋

[1]魯迅的回憶散文〈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收錄於散文集《朝花夕時》。

※ 本文摘自《民國文人檔案,重建中》,原篇名為〈誰敢動我的鼠寶貝──虐貓達人魯迅與他的小隱鼠〉,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