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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女鬼特別多?無法明說、被刻意淡化的女性慾望

文/蔡宗穎

宋代的故事出現許多會作祟的女性,《夷堅志》〈安氏冤〉是段值得提出來的故事:在汴京首都住著一名安氏女,自從嫁給觀察使李維的兒子之後,因為被「崇」(附身)昏迷不醒,所以請一位道士來治鬼。

道士看了安氏後,說這是白馬大王廟中的小鬼。接著就用驅邪法結的咒印,將小鬼斬首。不久,安氏就甦醒了。

但是過了幾十天後,安氏又再度被鬼附身,李家只好又請道士來治鬼。這時,這隻鬼借安氏口,大怒的說:「之前的上一隻鬼,它的罪並沒有嚴重到處死,法師實在是太不寬恕了!」法師不理睬,不一會兒就拷問出,這一隻也同樣是廟鬼,便又再度被法師斬殺。事情又過了一個半月後,安氏的病情,更加嚴重。

這次道士又來時,安氏身上的鬼說:「前面兩隻崇,都只是鬼罷了,法師你自然是殺得了它們。我則是正神,不是你能治得了我的。又加上法師你既然用嚴酷的刑法(極刑)傷害兩鬼。今日,我豈會害怕你法師嗎?我姑且要和你一較勝負。」這位道士想來自己法力鬥不過正神,只好偷偷地溜走。

鬼怪就在日常生活裡,嫁人的女生因為被鬼祟所以昏迷不醒,法師兩次都斷定是階級低的廟鬼鬧事,以法術斬殺二鬼。但是,事情並沒有結束,兩鬼的背後顯然是正神在撐腰,法師因為法力不足溜走了。面對病重的安氏女,她的家人所想到的方法不是求醫而是求法術高強的法師。

不久觀察使一家人似乎找到更厲害的法師。法師一進到安氏女房內,突然聽鬼透過安氏的身體說:「你(法師)不用治我,我告訴你,我與她(安氏)前世的糾葛冤情。我是蜀商,她是我前世妻子,趁著我外出做生意時,跟外人做些淫蕩的勾當;等到我回家後,又與情夫設計謀殺我。我的冤魂可是無處可棲,到處在人間遊蕩了二十五年,希望找到妻子報仇冤情。最近到白馬廟,才見到二鬼,告訴我,我所尋找的妻子就在這裡。今天我要索她的命賠我,索命後我自然會離開。法師你可以瞭解我的痛苦嗎?」

鬼這次見到法師就立即自報身家,顯然這位法師的實力不同以往。故事也出現轉折,原來鬼附身在女子身上是為求報復,並已經在人世間作二十五年遊魂。法師聽完後,曉以大義「冤冤相報何時了」,請李觀察使家做「善緣」供奉你。這段話說完,安氏下床,變了蜀地的口音感謝法師。李觀察使便取二十萬錢,在天慶觀(宋代總管全國廟宇的首都廟宇,供奉三清道祖)設九幽醮,「燃燈破暗,解救亡魂。」[2]鬼又借安氏身體,再向法師拜謝,而後,安氏便突然甦醒了。李家便帶著全家吃素,將選在某一天作醮。

在作醮的前一晚,安氏又像之前一樣病了。李觀察使大怒,自外頭指著安氏房責罵那鬼,「怎麼到臨前一刻又再反悔」。

這時,附身在安氏上的鬼,向李公拱手作禮後,說:「各位盡力為在下所做的事,冥塗(指「我」)豈不知道感恩?只是明日作醮時,記得說這份功德是要給某州某人,安氏生前叫什麼名字。前些日子,忘了稟告告位,今天如我不說的話,那麼這些功德就白費了。」李公聽後大驚,覺得頗為神異的,便請道士全部按照著那蜀鬼所說得做。之後,蜀鬼又說:「我還有一位弟弟,也一起來了,希望您能夠一起供奉我們,讓我們一起往生超度。」李公接受他的要求。安氏女便甦醒了。

故事告訴我們說,不只法師與鬼的法力皆有等級之分,比較高級的鬼,可能因為佔有香火或經由修行,獲得似於「正神」的能力。最後我們看到鬼終究是希望能有歸屬,透過修齋、作醮讓他們得以升天。我們也注意到一個細節,在修齋其間,鬼提醒指名把功德做自己,因此提醒李公必須要「唱名」清楚。

回到臺灣的民間習俗,祭祀、作法會、燒紙錢等這些事情,至今還是繼續執行著,這意味的說臺灣做為移民社會的特性,帶有非常多元的文化元素。

另外一則故事〈畢令女〉。縣令畢造的二女兒,也是為鬼所禍,家人延請道人法師治鬼,可是道行不夠深厚來者皆被鬼反殺,鞭數十,驅之別院。

縣令聽到有名的法師路時中,請法師治鬼,時中到舟船上,縣令次女起身穿衣,立於旁說出自己的身世。原來鬼是畢造的大女兒,附身在二女兒身上,見到善辦理鬼公案,便告狀說出「平生抑鬱度不得吐」的冤情。

就像前述的故事一樣,鬼有冤屈也會四處尋覓,希望有人協助主持公道。她說:「同父異母的次女,仗著母親鍾愛,在每件事情都欺負她。過去,曾經有人來議婚眼看就快圓滿,只需取一雙金釵,因為次女的緣故堅持不給,最後讓這場婚姻也沒了,我心頭氣不過便死了。」

大女死後,冥司以陽壽未盡,無法收留,魂魄飄搖無所歸。剛好遇到九天玄女出遊,可憐我枉死教我祕法。就在法術即將完成的時候,又為次女壞事。這是我身為大姐的不幸,生死都是因為次女所困。今天我一定要帶她一起走,償還我的冤屈,以謝九天玄女。大女告訴法師說,她只是報冤期盼法師不要阻攔。最後法師也認為其詞有理,說這件事情「法不可治」。隔日,次女亡,法師來弔喪時,認為其中必然有曲折,希望縣令不要隱瞞,否則以他的法術也「洞知其本末」。

畢令回想起過去是有件怪事,我認為應該就是此事。大女死後,葬在京城外的僧寺,寒食祭拜時,舉家前往。在僧寺側室之旁有士人居住在旁邊,已經出門關起門戶。家人某天好奇,闖進房一探,次女看到桌上的銅鏡大呼:「這是大姐靈柩中的物品,怎麼會在這裡。一定是他偷的。」當時畢令認為京城賣銅鏡者勝多,但次女堅持這個銅鏡是士人盜墓,直接綁了士人。

這件事情士人說明來由,半年前晚上讀書,女子扣戶說,自己不容婆婆,所以想要歸家。可是離城市仍遠,找不到地方住宿,希望住宿一晚。看著女子哭著真切,遂同意女子住宿一晚,士人也許單身久了兩人當晚遂通情意。後來,每晚女子都會出現,有時也會在白日過來我這裡。一日,正要臨水刮鬍子,女子說她有一個銅鏡,就送給我。

女子到我這後,常會幫我補衣服,卻也不肯說她是誰家女子。只說明日我家親人聚會,她須「相周旋」,所以就不會到士人的住所,約在後天晚上就離去。早上無事到野外散步,不久你們就跑到了我的住所。

家人聽到這故事都覺得悲泣,只有次女不相信士人所說話,要發棺驗證。遂到葬大女的地方,旁邊有裂縫可容一手,扒開磚頭看見棺木大釘皆拔起數寸,掀起蓋子,大女的身體疊足正坐,手邊正縫男子的頭巾。

不只如此,「自腰以下,肉皆心聲,膚理溫軟,要以上猶是枯脂。」突然次女心悔恨,把土掩埋完後把士人放了。從那之後,已經三年多了。所謂九天玄女之說,應該是道家回骸起死的故事,必須要與人久處,一旦事跡敗露,法術就失靈。因此,大女受次女「殺害」兩次,應該就是這個。

《夷堅志》故事就到這裡結束,但是我們更關注在士人的露水姻緣。住在寺廟旁的讀書人,夜半陌生女子敲門請求留宿,士人一點懷疑都沒有。這樣「易得的性行為」反映的是:不只是男子需要對性的衝動,而是女子對性也有需求。

因為九天玄女的祕法,從故事的脈絡來看就是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女子未嫁而殤稱為「在室女」,也就是臺灣社會所說的「姑娘」或是「孤娘」。縣令的大女與士人的相處模式就像是夫妻,大女說自己最大的願望就是婚姻,生前唯一一場婚姻就因為次女作梗不願意給一雙金釵而作罷。

另外,大女抱著復生的願望時,又是次女的衝動讓她最後功虧一簣。所以,必定要索命來償還這次的冤恨。

武雅士在臺灣溪南地區田野調查也得出類似的結論。未出嫁女子是鬼,會被視為是陌生人。他的田野對象,因為多半是漢人移民到泰雅族的自然領域,他們可能多半是同宗的家族,會聚集在一起守護自身的生命財產。因此,如前述不屬於祖先的香火,它就會有危害的陌生人。

顯然的,〈畢令女〉的故事,是死非其所茫茫無所歸的姑婆(孤娘),家人將她安置在寺廟旁的側室,跟我們本書故事所說的〈高氏影堂〉類似。

人類學家在臺灣的觀察,都會提到孤娘會到家裡討香火。對家族來說,沒有處理好「孤娘」的問題,孤娘會作祟。因為,死去的人過得不舒服,祖先同屬於一氣,氣不通便對應到現世的家人。就像有人說,家族之間的陰陽失調會禍害到家人,要微調讓陰陽回歸平衡。

受忽略的女性身體

宋代有關露水姻緣的故事在筆記小說裡比例很高,很多人都會提到一個現象是宋人是有意識的流傳這類的故事,可能是要告誡士人必須留意「易得的性關係」。但這樣想法的前提,仍然說著紅顏是禍水的意象。

兩宋之間的轉變,南宋特別重視家族的延續。士人在旅行、讀書的路上,有可能會因為這類露水姻緣或是陌生的性關係,失去家族的榮耀。宋代筆記故事裡,接受短暫的浪漫性關係通常沒有什麼好的結果,甚至會搭上自己的性命。

可是反過來想,為什麼宋人筆記常出現許多女性夜半拜訪書生的房間,每個人的「藉口」都是離家路途甚遠來不及回家,或是剛好被家人趕出來的女性,在危險的黑夜需要受到保護。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些是男性視角下的產物,不過光線照射的一面,也會映射出另外一道光譜。女性對性的期待,這些「藉口」只是合理化自己待在男子處所,也是一種表達,希望男子能夠看對時機下手。與其說是男子得利,不如說這是男女短暫浪漫關係的譬喻。

所以,我們在筆記裡總是看到男子對女子調情的過程。類似的話像是「乘罪挑之,欣然相就」、「挑以微詞,殊無羞拒意」、「能過我啜茶否」、「過士旅館,指示之,女約就彼從容,遂與之狎」或說「我不愛孤眠,汝有意否」、「乘夜竊出,欲陪耳寢」。

有些人總會覺得古代女性受到三從四德約束,對於性生活特別保守。我想人是活在群體裡的動物,既然身在群體之中就必須在意他人對自己的眼光。所以在世面上的表述,必須符合那個時代的「儒家」所提倡的標準。私底下,我們回歸到歷史的放大鏡底下是人活在時代裡,「欲望」不分男女,只是我們只能在男性的書寫裡看到女性。我們抽絲剝繭裡頭的故事,女性的欲望是隱性象徵。

紅女鬼故事不只是說求香火、報復等等,而是希望獲得身體的慾望流動,用很隱晦「鬼」的意象,男女將未婚的性行為合理化。正因為與女鬼有關係,最後男性都可以利用宗教、法術斬斷桃花。

最後以舉〈鄂州南市女〉的例子,有位富人之女喜歡上茶店白皙的店小二。每次座轎經過,都會從簾內偷偷看他,甚至會幻想跟他發生關係,最後因此而生病了。但是男子不齒主動女性,甚至嚴詞拒絕她。這個例子就露骨寫出女性的慾望,可能也打破我們對千年前古代女性的想像。

註釋
[2] 九幽,意指九個方位,主要是透過符籙儀式,以三天之力請命於天,對於那些過去作惡在地府的亡魂,透過神力的赦宥,破除地獄的枷鎖,得以升天。特別重視懺悔的儀式。

※ 本文摘自《宋代讀書人與他們的鬼》,原篇名為〈宋代女性情感的自由流動〉,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