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credit: wikipedia

他們會稱自己是九份人、猴硐人,瑞芳只是戶籍所在之地

文/吳念真

瑞芳,據說以前只是基隆河畔一家雜貨店的名字,先人們要去九份、金瓜石淘金或去猴硐挖煤,通常會在這裡備辦各種生活用品,或者委託採購某些特別的器物和需求,久而久之,店名成了這個區域的代號,然後變成地名。

瑞芳以前是「鎮」,現在叫「區」,行政管轄範圍有山有海,但或許轄下的幾個區域早就因為特殊的出產而「名」高震主,因此除了真正住在鎮上的人會說我是瑞芳人之外,多數的人還是習慣以居住區域的名稱表示自己的歸屬,比如:我是九份人、我是金瓜石人,我是猴硐人等等,瑞芳,對他們來說,其實始終只是戶籍所在地的名詞,而不是即便遠離也還會魂牽夢繫的故里。

我出生、長大的地方叫大粗坑,位於猴硐和九份之間的一個的山谷裡,行政上的名稱是瑞芳鎮大山里,但同樣地,我們也習慣說自己是「大粗坑人」。

九份離大粗坑的步行距離大約四十分鐘,那裡有診所、市場、藥房、電影院甚至酒家,所以從我懂事開始,九份一直就是供應我們大部分生活所需的「街上」。記得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老師感冒、咳嗽,課上到一半忽然從口袋裡掏出錢來,說:班長,你去九份幫我買個感冒藥!身為班長的我也就毫不猶豫地走四十分鐘去九份買藥,再走四十分鐘回來,一如現在的小孩去便利商店。

而瑞芳對我們來說則已經是一個遙遠又陌生的地方了,因為要去那裡必須先走到九份再搭公路局,或者走下山到猴硐再搭一站的火車。

小學畢業之前對瑞芳的少數印象是全校學生兩次從猴硐國小走路去「瑞龍戲院」看電影,至今都還記得看的是《吳鳳》和《一萬四千個證人》(講的是韓戰時期中國戰俘選擇回臺灣的故事),這樣的印象和有一次遠足我們的目的地是走路去水湳洞和瑞濱海水浴場,然後在海邊第一次看到人家在拍電影,老師還跟我們說女演員很有名叫「王莫愁」的記憶幾乎等量等值,可見瑞芳於我就和瑞濱或水湳洞相似,地理距離不遠,但心理距離卻同樣無感且淡薄。

後來隨著金礦礦脈枯竭,九份人口開始外移而逐漸蕭條,故鄉大粗坑更因毫無謀生空間,故全村搬離而於一九七五廢村。

父親從金礦轉業到猴硐的瑞三公司挖煤,他和媽媽起會、借錢,在瑞芳鎮上買了一間小房子,直到那時,和「瑞芳」才有了比較實際的關係。

那年我在當兵,剛從金門移防回臺灣,第一次休假回家走出瑞芳車站的第一個反應竟然是:啊!我終於可以不用再爬一小時的山路就可以到家了呢!

然而,現在想起來,當時對這個新家的感受已經和舊家截然不同了,因為在現實環境的逼迫下,不得不離開自出生以來便累積無數人際情誼和成長記憶的所在,那種被強硬割裂的不捨、無奈和懊惱似乎始終隱隱作痛,而新家彷彿只是脫離母土之後即將在未知的生存空間裡漂流一家人的載具而已。

因為大粗坑再也回不來了,而我們從此就成了失去故鄉的大粗坑人。

也許就是這種「失去」始終難以彌補或取代吧,我似乎必須承認,情感上瑞芳和臺北對我來說並沒什麼不同,兩者都是「異鄉」,雖然將近七十年的人生歲月就是在這兩個地方的「名下」度過。

記得多年之前曾經受託拍了一個跟新移民有關的公益廣告,裡頭的主角是一個嫁到臺東的美國新娘,記得拍攝的過程跟她閒聊,我忽然問了一個很蠢的問題,說:「妳會想念美國的家嗎?」她回答我說:「當然啊!但是,現在這裡才是我的家啊!」或許是被這句話所震撼了,於是在片子的最後我加了一個文案:「心之所在,即是故鄉。」

寫了以上這麼長的一段文字,其實是類似某種「告解」,很想跟你即將開始閱讀的這本書的作者承認:比起妳,我不得不承認,我好像很少把「心」放在沒有大粗坑之後的瑞芳過。

大粗坑廢村之後慢慢變成廢墟,但偶爾還是會回去,有時候是一家人,有時候是自己一個人,特別是在芒花遍開的深秋,好像就會被空氣裡一股特別的氣息召喚著,然後忍不住地回到那裡,面對已經被荒草湮沒的山谷無聲地訴苦或被撫慰。當然一路上就會看到九份、金瓜石、猴硐這幾個相鄰區域令人無語的老化、凋零。

一九八○年代初期我到中央電影公司上班,有一次跟幾個年輕導演討論劇本的時候,說起大粗坑採金的歷史以及礦區生活點滴,當然免不了說到九份。

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當時是這樣描繪它的,我說:「九份就像你偶爾在鄉間的屋舍前看到的一個乾乾淨淨的老太太,向晚時刻,身上有夕陽的餘光,她安靜地坐在那裡正在揀菜或縫補衣服,衣著樸素,面帶笑意,看見你走近的時候她會輕聲地說:來坐啦!如果你只是飄然走過,她也只以目光相送,但如果你願意坐下來,她或許就會不帶情緒地跟你說起她的生命故事,跌宕起伏,讓你捨不得離去。」

也許是這樣的因緣吧,之後好幾個導演陸續把九份、金瓜石甚至猴硐一帶當成電影的場景,自己參與其中的有《海灘的一天》、《戀戀風城》、《悲情城市》、《無言的山丘》等等,最後甚至還當起導演拍了《多桑》。其中有一個場景我還特地選了大粗坑一棟殘存的建築,工作人員為此還花了許多天整理道路、除草、復舊,只是我始終無法跟他們說清楚這種「堅持」的理由,因為「彌補失去」這四個字太抽象了,除非真正經歷否則難以體會。

電影的邊際效益或許是讓九份、金瓜石有了另一個階段的繁榮和改變的原因,但從沒想料到的是,之後那些新的建築、新的顏色和熙攘的人群卻讓我對這個區域更加陌生,「失去」的感覺愈濃愈深。

一九八○年父親過世,二○○○年母親要我把在瑞芳的祖宗牌位移到我家,二○○四年母親過世,二○○五年我們把房子賣給鄰居,此後,除了清明掃墓以及老鄰居的婚喪儀式短暫回去之外,瑞芳對我來說徹徹底底成了異鄉。

落落長的這篇文字其實根本不像是「序」哦?

說真的,這是我在讀這本書的書稿時,斷斷續續留在空白處的註記片段。

我無法想像當我們因為現實環境的窘迫必須脫離甚至逃離的地方,多年之後竟然有人選擇落腳。

岑宜可能不知道,我十六歲就離開大粗坑、離開廣義的「瑞芳」到臺北工作,比較起來,她待在瑞芳的時間已經比我還長。

讀著她細膩地記錄著把異鄉變故鄉的歲月裡的種種心路歷程,好像隨時提醒著我什麼,我會想起同樣的時間裡我在做什麼?那一陣子我回去過瑞芳嗎?為了什麼事回去的?或者:啊?我怎麼不知道有這個「景點」?那個區域我應該很熟啊?我是不是和作者見過面啊?她說的那個活動我好像有印象呢⋯⋯。

這些連續的「提醒」對我來說是很特別的閱讀經驗,讓我無數次想起我的父親,想起他十八歲離開民雄到大粗坑那個完全陌生的環境工作、生活時,他經歷了什麼?學會了什麼?和其他人一起完成過什麼?還有,他會是以什麼樣的心境和態度去接受異鄉成故鄉的事實?

很想跟岑宜說,就如同我和我父親一樣,我們的生命歷程都曾交會過,差別只在妳和他都把異鄉變成故鄉,而我⋯⋯背道而馳,卻在不知不覺或有意無意間把故鄉變異鄉。

※ 本文摘自《我的幸福在瑞芳學》推薦序,原篇名為〈有人選擇在我離開的地方落腳〉,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