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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攤販幸福指數超高,皇宮擴建還要他們說了算?

文/李黃勇

作為宋朝一個賣炊餅的小販,武大郎過的是小康生活:租得起臨街兩層小樓,平時酒肉不愁。這樣的生活不過是由武大每日挑幾筐炊餅沿街販賣賺來的,他一沒有被抽重稅,二沒有被衙役踢攤子,日子過得平靜悠然。如若不是登徒子西門慶攪局,恐怕這一家人也能安樂祥和地把小日子過下去。

在明朝小說中,並非只有這一個宋朝小販形象。馮夢龍《醒世恆言》第三回〈賣油郎獨占花魁〉同樣也講到南宋臨安城裡一名賣油小販秦重,說他靠賣油竟能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把三兩銀子的本錢變成了十六兩銀子。

或許有人說,這只是小說家言,不足為憑。但在宋朝史料中,並不難找到真實的案例。南宋人洪邁的《夷堅志》中,便講述了一名小販的發跡史:「吳十郎者,新安人,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居於舒州宿松縣,初以織草履自給,漸至賣油,才數歲,資業頓起,殆且巨萬。」

一個小販靠織草鞋和賣油,才幾年時間,就家財巨萬,暴富之迅速,令人瞠目。宋人筆記中,南宋初期臨安著名的小販宋五嫂、李婆婆等,也是靠著經營飲食攤發家致富的。

宋朝社會商業發達,在名畫〈清明上河圖〉中就有各種各樣的攤販,無論橋頭、城牆邊還是街道旁,剃頭的、賣甘蔗的、賣菜的、叫賣各種小吃的,應有盡有。

皇宮能不能擴建,擺攤小販說了算

那麼在宋朝,一個沿街擺攤叫賣的小販,如何能過幸福的生活呢?

想要買賣好做,首先不能動不動就遭遇沒事找事的衙役,商業的正常經營必然離不開政府的人性化管理和支持。

在唐朝,商人只能在規定的地點,即設有圍牆的「市」內,從事交易活動。坊市閉門以後及開門之前,無故行走者將受到鞭撻二十下的處罰。

到宋朝,由於商業活動增加,城市布局已打破唐朝坊市界限,城鎮和鄉村集市均可隨處擺攤開店,營業時間也不受限制。政府不但不予干涉,甚至還明令保護。

乾德三年(九六五年),宋太祖就特別降旨:「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

由於朝廷的保護,城市小販更加活躍,「大街買賣晝夜不絕」。

宋朝的城市管理者同樣會遭遇與今天相同的問題:商販侵街,影響市容交通。為此,宋朝政府設立了相當於現代中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街道司」。街道司雖然也有維持城市衛生、整修與日常秩序的職責,但絕不會整天驅逐小商販,鬧得雞犬不寧。

雖然小販侵街占道問題屢禁不止,但朝廷顧及小販的生計,一般不主張輕率粗暴地懲處小販。如宋真宗天禧四年(一○二○年),「開封府請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勞擾,不許」。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朝廷集思廣益,絞盡腦汁,終於找到了解決的辦法:在街道兩旁適當的距離豎立「表木」,作為禁止侵街占道的紅線。紅線之內,允許設攤、開店,超出紅線之外就要受罰。

〈清明上河圖〉裡的虹橋兩頭就立有四根「表木」,橋上兩側,小商販開設的攤位,都在「表木」的連線之內,中間留出通行的過道。這樣一來,既照顧到商販的生計,又不致妨礙公共交通。

更難得的是,宋朝皇帝擴建皇宮和出巡都要顧及商販的經營和市民生活。如雍熙三年(九八六年),宋太宗想擴建宮城,擔心影響東京(今開封)市民的生計,便派殿前指揮使劉延翰等人去了解民意。

劉延翰等人當然不會搞什麼聽證會,也沒有鋪天蓋地宣傳這次民意調查的重大意義,但所得到的民意結果卻是實實在在的。最後宋太宗「以居民多不欲徙」,取消了擴建計畫。

康定元年(一○四○年),宋仁宗出巡。儘管當時街道狹窄,宋仁宗既未下旨拆遷,也沒有詔令封路,而是命「侍從及百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其道中」,「而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

宋仁宗這等親民作風,也為他身後贏得了「仁」的廟號。

商人地位節節升,蘇東坡也來寫廣告

在宋朝,少數貪官汙吏多重收稅的例子也有,但整體來看,宋朝官府非常在意稅收對商人的負擔,很注意避免「商人虧本,少人行販」。宋朝政府在某種程度上是商業經營的保護者。

從宋太祖起,就曾多次下令,「不得苛留行旅,齎裝非有貨幣當算者,無得發篋搜索」,又詔「榜商稅則例於務門,無得擅改更增損及創收」。

朝廷規定:「諸稅務監官買商稅人之物者徒一年,若為人買及託買者各杖一百。」同時,還對因稅務監官購買商人物品致其虧損的行為「致饒減稅錢,各計所虧,準盜論」,從而避免了稅務官員以權壓人,侵奪商人利益。

為了避免官府勒索商人,王安石變法在推行市易法時,朝廷又頒行「免行條貫」,規定免除各商行對官府的供應,各行按獲利多少,分三等按月或季度繳納免行錢[3]之後,官府所需物資不再向各商行攤派。

這樣,官員便無法利用特權強索商人財物。而獲利潤多的商人多交免行錢,又限制和削弱了大商人勾結權貴、壟斷市場的意願和能力,從而保護了中小商人的利益。

隨著宋朝政府保護商業活動和商販利益的各項措施,小販的社會地位也相應提高,進而開始有了做官的機會。

《夷堅志》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忠訓郎王良佐,居臨安觀橋下。初為細民,負擔販油,後家道小康,啟肆於門,稱王五郎。」

一名小販竟靠著賣油使一家人過上了小康生活,還進入官場,位列三班。這在宋朝以前是無法想像的。

小販經濟和社會地位提高也使文人對他們刮目相看。大文豪蘇軾就提出了「農末並重」的主張,不僅如此,他還身體力行,專門為一個賣油饊子的老婦人寫詩打廣告。詩中說:「纖手搓來玉色勻,碧油煎出嫩黃深。夜來春睡知輕重,壓扁佳人纏臂金。」

當然,宋朝以降的小販生活也並非全是陽光普照。由於其中多數人是失地進城的農民,本錢微薄,在創業過程中難免飽嘗艱辛。《金瓶梅》裡就描繪了武大郎在經商初期的慘澹之狀。但在宋朝,至少從政策層面上給予沿街串巷的小販們寬鬆的商業環境,至於你做不做得成買賣,就要看個人的能力高低和運氣造化了。

註釋
[3]宋代除向工商行戶收取商稅外,官府需要的物料人工,都向各行勒派,直到熙寧六年,改為用錢折算,稱為免行錢。

※ 本文摘自《顯微鏡下的古人生活》,原篇名為〈幸福指數超標的宋朝小販〉,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