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年前的學生制服要半個月薪水,服儀檢查和校規賭一把
文/彭威翔
日治時期的裁縫課程,主要以女學生為主體,這是因為裁縫教育是賢妻良母主義的一種實踐方式。一九一九年,為了推行女子教育,頒布之「臺灣公立女子高等普通學校規則」中即提到,女子教育以培養婦德及教授日常生活的知識技能為宗旨。
從裁縫課的內容可以得知,低年級從裁縫概念及基礎練習著手,並練習縫製簡單的內衣褲,此外也安排製作簡單的和服;二年級後,除了繼續教授關於和裁(和服裁縫)的知識,及縫製簡單的兒童服、圍裙外,也開始進行洋服裁縫的介紹;三年級除了學習進階的羽織外,也針對縫紉機進行介紹,並有洋服的製圖課程;最後一年則學習製作整套的男性洋服、女性洋服,甚至學生制服。
學生在裁縫課上製作的學生制服,不但可做為自身的穿著,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甚至也可作為贈送給學妹的見面禮,例如:基隆家政女學校畢業的溫金枝就說過,她們學校有個優良傳統,就是一年級新生的校服,全都是三年級學姐親自裁縫、量身訂製、再送給學妹的「全新」制服。因為「裁縫」是她們學校的必修課程,一來可檢視自己的在校學習成果,二來也趁機與學妹們交流情誼。
CoCo知多少──制服的價格
前文提到自行買布縫製是最符合經濟效益的選項,那麼日治時期的學生制服價格究竟如何?這樣的價格對當時的家庭來說,是否為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
首先,我們翻閱陳柔縉小姐在《囍事台灣》一書中,根據報章雜誌所整理、羅列出之日治時期,臺灣部分職業的薪資水準。
以一九三○年來看,初任的女性電話交換生及女護士,若以每月為三十天計,月薪約為十五圓到二十一圓;採茶女若日薪四角,折合月薪為十二圓;初任的臺北巴士女車掌月薪約為三十圓;薪水較高的小學女教師則約四十圓。到了戰爭初期的一九三七年,一般工廠女工的月薪為十二圓至四十圓、百貨公司店員為十二圓至五十圓;至於收入較高的學校教員,月收入則在五十圓至兩百三十圓之間不等。
相對於人民的所得,當時洋服的價格在一九二五年時,一套實用性高、價位中等的兒童洋服日常洋服,要價約十圓,較為正式的外出服則介於十七圓至二十圓。對照同樣的時空背景,一位河川工務部門的員工月薪是四十二圓,可見,洋服的價格顯然不便宜。
再以男士西服為例,辜振甫於一九四○年在日本擔任出納辦事員,月薪為七十五圓,只夠製作三套西服,而一套西服要價高達二十五圓。葉石濤於日治末期擔任小學代課教師,月薪四十二圓,外加戰時津貼六圓,而他在第一次領薪水時,就花了五、六圓訂製一套西裝。
從上述舉例可知,不管是兒童洋服或男士西裝,雖然因為品牌、材質不同而使價格有所落差,但相較於當時一般民眾的薪資所得,洋服顯然十分昂貴。
那麼,日治時期,學生洋式制服的價錢呢?
在男學生制服方面,位於北部的臺灣總督府中學校,在一九一○年左右,一套洋式制服要價約三十圓,包含:帽子、上衣、褲子、作業服、外套及鞋子等。一九一五年創立於臺中的臺灣第一所中學校─臺中中學校,整套學生制服則要價二十圓。
至於南部的嘉義中學校,一九二八年的學生制服要價高達二十八圓九十錢,當中包括:冬季制服一套七圓、夏季制服一套三圓五十錢、帽子一頂二圓五十錢、鞋子一雙八圓、運動鞋一雙二圓、防雨外套五圓五十錢、綁腿一雙四十錢。
在女學生的制服方面,一九二○年代以後,陸續以洋服為學生制服。當時,臺北第二高女的新式冬季制服一套十三圓五十錢,若選擇毛織質料,一套則為二十七、二十八圓。至於當時臺北第一高女的冬季制服一套要價高達十七圓,這樣的價錢甚至引發家長投書,質疑學校企圖從中牟利。
事實上,這樣的言論並非無的放矢,臺北第一高女的制服不僅較臺北第二高女昂貴,與臺北第三高女相比差距更大。當時,由於第三高女的制服為學生親手縫製,完成後的制服包含正式上衣一套、便服上衣二套,加上裙子一件、帽子一頂,布料和工錢合計不到六圓。
以一九二○年代左右的臺灣物價水準來看(貨幣單位為:圓、角、錢,一圓為十角,一角為十錢),看一場電影的花費從二十錢至一圓二十錢不等;一客鰻魚飯要價七十錢;一百斤的稻穀五圓;一本日英辭典售價為二圓八十錢,而學生制服一套動輒十幾、二十圓,幾乎是中等水平受薪階級半個月以上的薪水。可想而知,學生制服對當時的家庭經濟而言,無疑是一筆相當沉重的負擔。
校規處置
學校透過定期、不定期,校內、校外等多重方式,對學生展開服儀檢查。以臺中中學校為例:校規中,就設置了所謂的「週番教官」(類似現在臺灣的導護老師),他們的任務之一就是檢查學生的服裝、儀容與禮貌等。違反服儀規定的學生會遭到處罰,輕則申斥、責罵,重則挨打、體罰,甚至會影響操行分數。
一位臺北第二高女的校友就談到,若有學生刻意不穿制服在街上行走並被同學、師長看到,翌日馬上會被叫到辦公室申斥、責罵,並認為:穿便服外出是不良行為的開端,而學生的操行便往往受到影響。
鍾肇政則回憶,某次老師在課堂上進行服裝檢查時,就有同學因為襯衫胸口少了徽章而遭到老師體罰。
事實上,服裝儀容不符規定,除了會遭到學校老師的責罵、校規的懲處外,有時還會私下遭到學長姐的「照顧」。一位新竹中學的畢業生便在回憶錄裡談到,他就讀新竹中學時,因為服儀檢查未過而遭日本學長打罵,並稱之為「說教」。
雖然學校定期、不定期實施嚴格的服儀檢查,而違規者也會遭到檯面上的嚴格懲處,及檯面下的特別關照。然而,為了突顯自我的與眾不同,並藉此得到其他同學的景仰、欽佩,仍有學生以身試法。一位女學生說道:「學校制服規定裙子是二十四褶數,服裝檢查日當天,穿著下襬較短的上衣、三十二褶的裙子者,受到同學的仰慕。」
當然,更常見的情形則是:服儀檢查後,學生們的穿著就會有所不同,一位女學生回憶道:「服裝檢查每週一次、在固定的日子進行。但檢查結束隔天,逐漸出現學生上衣長度變短,裙子也增為二十褶的情形,且不知不覺漸成流行。」
※ 本文摘自《太陽旗下的制服學生》,原篇名為〈制服的穿著與規定〉,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