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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8歲起「被消失」長達十幾年,施虐者沒有半分愧疚

文/張娟芬

研究王信福的案子未久,我便知道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冤案。「前所未有」,意思是,他和我們熟悉的冤案樣貌,都不一樣。

我們熟悉也期待的冤案故事是:清白的人被判有罪,經過一番努力,通常包括律師運用法律技術、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人權工作者運用社會影響力,合力改正了錯誤,沉冤昭雪。就像一個數學習題起先算錯了,後來加加減減重算一遍,得到正確答案。

前所未有的冤案

王信福案不是這樣,而且幾乎不可能是這樣,因為我們熟悉的冤案故事裡總是要一個「水落石出」,一個可靠的「真相」。王信福案卻因為原判決僅依賴證詞,而證人已經死了大半,活著的也因為時間久遠,無法評估正確性了。因此,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此題無解。

但我們不喜歡「此題無解」。人喜歡確定性,無論學術訓練如何違反直覺地訓誡我們,確定性是一個虛幻倒影,我們心底還是有著頑強的渴望,「那真相到底是什麼?」

一個不一樣的冤案,催生了不一樣的作法。我藉由王信福案摸索著發展出證據結構分析法,把他的判決徹底解構一番(見「延伸閱讀」)。然後,我想繼續往下寫,但知道不可能寫成像《無彩青春》一樣,也不可能寫成像《十三姨KTV殺人事件》一樣。因為王信福就是一個不一樣的冤案,也因為,我不太能夠容忍一個寫作者不斷自我重複。

我反覆細讀王信福的卷,很快有了構想:這個案件應該放在更大的社會背景裡頭來看。像史景遷,比如說。他在《婦人王氏之死》與《胡若望的疑問》裡,都表演了這樣的技法:在宏大的畫幅裡,描繪一個小人物。這種寫法的困難在於:如何讓個人的小歷史與社會的大歷史聯繫起來?

歷史裡的大人物與驚天動地的歷史事件之間有直接的關連,比如毛澤東想很有規模地打上一架,於是就出現了一場戰爭。大人物操縱歷史。即使不是唯一行動者,他的行動仍然明顯可見。

但小人物不是這樣,小人物即使被歷史操縱了,也幾乎不著痕跡。小人物在歷史裡不會留下紀錄,在他自己的回憶裡,也不會用大歷史來當作切分點。大歷史與他何干?

這時,我因緣際會看了王攀元的畫。王攀元是臺灣畫家,他畫枯山水、枯樹,主題是孤獨。但他畫了一隻小狗,抬頭在看那棵枯樹。整幅畫是大孤獨,那隻狗是小孤獨;大歷史跟小歷史的關係可能就是這樣。

王信福與那個時代的關係,就是小狗與枯樹的關係。若沒有一隻小狗注視著他,枯樹便不存在。我恍然大悟。

《流氓王信福》裡,「阿玉」最適合扮演這個既有關、又旁觀的角色。所以我在阿玉身上用了一些虛構的技巧,借用她的疑問或感懷,把小人物與大歷史縫合在一起。這個作法有點類似拍攝歷史紀錄片時,以戲劇方式重現當年;雖然不是即時拍攝、不是當時的事件實景,但虛構是為了呈現真實。例如香港反送中運動紀錄片《時代革命》,部分訪談就由演員取代真人演出。我訪談阿玉時已經向她說明這個作法,書成之後請她看過,心裡難免有點忐忑。結果阿玉看了兩回,兩次都哭了,她帶著鼻音,卻笑著說:「我也不知道我怎麼回事。」我才放下心。

非虛構寫作是有倫理底線的

既有的流氓研究不算多,以警政系統、法制史角度者為大宗,據以分析的資料多半是法令規章、執行成效、法律條文變遷等等,偏向政府的「前臺」。然而近年許多國家檔案陸續公開,《流氓王信福》受惠於此,得以在舊檔案中尋找線索,了解政策制訂時的討論過程、參照點、各方不同意見等等,猶如鑽進政府的「後臺」窺見真正的決策過程。許多文獻很可能是第一次有研究者使用,希望本書可以引起更多深入鑽研的興趣。

《流氓王信福》是非虛構寫作,而非虛構寫作有它的倫理要求。人的眼睛想看新奇的物事,過去大家喜歡去馬戲團看奇形怪狀的人,近年則流行奇觀式的人物採訪,潛入別人的人生,看他起高樓又看他樓塌了,以佻達的文字華麗地揭露各式各樣的心理奇癖。這或許真的能夠滿足讀者 ── 偷窺慾也是人性裡很真實的一部分。別人的秘密當然好看,掀別人的被窩當然有快感,受訪者最好都不設防,或者我們一起來突破他的心防吧!

我對此終究是有意見的。公眾人物與鎂光燈共處,他們犧牲隱私換取名聲,也將計就計地把私事包裝成他們的「親和力」。他們懂得公關操作,這對他們是個划算的買賣。但是小人物呢?他們訴說人生故事往往只是不懂得算計,單純地在一個友善的人面前掏心掏肺,而沒有預想自己將以什麼樣貌出現在別人的筆下。他的不設防,也許是他沒有想到要設防,而不是他有神功護體不會受傷。文章登出來了,公眾人物如果不高興,就從記者、總編輯一路告到社長、發行人,官司輸贏事小,真正的用意是警告他們以後小心點,別來招惹。小人物如果不高興呢?至多弱弱地說一句:「我保留法律追訴權」,然後被法律系的嘲笑說哈哈哈沒有這種東西。小人物不會因為成為奇觀就「爆紅」、獲得什麼利益,但他的真實人生卻可能必須承受這個後座力。

《流氓王信福》是在這樣的考量下寫的:抗拒著讀者的「想看」、「想知道」,不追求戲劇性、衝突性,不追求「別人問不出來,只有我問得出來」的內幕。我認為非虛構寫作就是「無菜單料理」,不能點菜的,端上來什麼,就吃什麼。不能在冬天強求要吃龍眼,即使夏天也不能強求一定要吃到龍眼。不可以寫的原因有很多,有時候連原因也不可以寫。牽涉到司法與犯罪的題材,尤其不能迎合讀者的「想看」、「想知道」,而必須處處畫下界線,不越雷池一步。

所以這書裡有「空白」,因為我相信那是倫理上的必要。我對自己說:素淡也是滋味,不要追求濃油赤醬。安靜也是聲音,呼吸也是動作,不要追求一些不重要的東西。

採訪、營救之艱難

《流氓王信福》的採訪非常困難。王信福關在臺南看守所,通常會面的時間大約是二十分鐘。採訪需要熱身,二十分鐘等於才剛寒暄完,就要說再見了。如果辦「特別接見」則須勞師動眾,走另外的程序。無論哪一種,看守所的接見場地大約像一個加了透明隔板的郵局櫃臺,談話內容也在所方監控之中。阿玉熱情健談,但是王信福和阿玉差九歲,這個差距落在七十歲與六十一歲是無所謂的,但是十八歲與九歲就差很多了,十八歲少年在外面遇到什麼好玩事,回家才不會告訴九歲的妹妹。十八歲以後的王信福不常在家,等到他三十幾歲重獲自由,阿玉又已經結婚;兩人「動如參與商」,難怪阿玉對王信福知道得很有限。

與案件相關的諸多人物,有的已歿,有的不知去向,有的不願意接受採訪。寫《流氓王信福》感覺如同無米之炊,每一條路都是死巷,每一扇門都敲不開。如果這書只是寫好玩的,我早該放棄了。但這是死刑案件,又是一個威權餘緒陰魂不散的例子,平反王信福,有著司法改革、廢除死刑與轉型正義的多重意義。於是這書便與案件的救援一起,充滿挫折地繼續下去。

可以說「雖然充滿挫折但繼續下去」,也可以說「雖然繼續下去但充滿挫折」,兩種說法都是真的,要說哪一種,就看那天心情好不好,天空藍不藍。平反王信福的困難度很高,而一件困難的事情,很難叫大家來支持。大部分人都會趨吉避凶,所以成功的身邊總是簇擁著群眾,而失敗就只有他自己。

不容易中獎的彩券沒人要買,何況也沒有幾億彩金作為誘因。

大部分人看到事情便衡量其中的利害關係,據以決定要不要投入;只有少數人思考其中的是非,而且重視它,超越利害關係。因此,我特別珍惜在案件早期就投入的人:林欣怡、王怡今、高烊輝、許玉秀、錢建榮、李佳玟、陳欽賢、盧于聖、張譽馨、鍾鳳芝、黃芷嫻、顧玉玲、王盈勛、錢翔、羅士翔、高涌誠、王健壯、邱顯智、DK,感謝一路同行。連失敗也不害怕的人是最強大的,謹以此向王信福救援大隊的同伴們致意。

威權施加不義烙印

值得一記的是,管訓的這一段過去,是威權國家不義的高壓統治,在少年王信福身上烙下「壞人」的烙印,以後一路不回頭;這個觀點,是我訪談與閱讀史料之後的看法,不是王信福向我推銷的觀點。我認為他並沒有這樣的觀點。

就像許多被欺壓的人一樣,他吞下了自己的命運並與之共存。像許多經歷威權統治的人一樣,國家濫權因其全面、強力、無法抵擋,已經被當作正常自然,一個人不會向天抗議地震與颱風。像許多弱勢者一樣,他沒有足夠的資訊知道整部機器的運作。像許多被烙印的人一樣,威權烙印已成為他自我認知的一部份。

自二○一一年以來,王信福對律師、我或其他探視者,不曾主動提過以往遭受的不公平對待。直到二○一九年,我與其他志工探視時問及王信福的生平,才陸續知道管訓的事情。管訓記錄在法院前科列表裡並不存在,因為管訓不經過法院審理,所以法院沒有紀錄。是的,國家把這人從十八歲起關在指定的地方做苦工,接受「人人考核、時時考核、事事考核」長達十幾年,全不經過法院,只由警察局、警務處、警總認定。勞動現場沒有安全規範,工殤沒有賠償;逃走?刑法脫逃罪。

在這一切發生之前,王信福是木工學徒,家住平等街,狹長房舍裡有包容的媽媽與天真的妹妹,後院種滿花草。十八歲以後,就在一個又一個外島之間漂流,真的成為「流」氓。他是暗影以外的暗影,流向島外之島,困坐牢中之牢;漫長的漂流裡,他心之所繫,無非是:重回平等街。

※ 本文摘自《流氓王信福》後記,原篇名為〈重回平等街〉,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