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布狄倫:媒體上的討厭鬼老是吹捧我為世代喉舌,去它的
文/巴布.狄倫;譯/吳貞儀
一九六八年,披頭四造訪印度。與此同時,美國則被越戰的怒焰層層包裹。大學生四處破壞汽車,砸毀窗戶。越戰使得美國陷入沈重的鬱悶情緒裡。城市在燃燒,亂棒從天而降。主張使用暴力的工會分子用球棒毆打小孩。那位冒牌唐璜──一個來自墨西哥的神祕巫醫──掀起新的意識風潮,他帶來一種新層面的體認,或稱為生命力,並把它當成印第安大砍刀似的揮舞。有關他的書銷售一空。迷幻藥實驗全面展開,刻正給予人們正確的態度。新的世界觀正在改變社會,一切日新月異──以全速更新。
閃光燈、紫外線或紅外線──那些是吸毒引起的幻覺,未來如海浪一般湧來。學生企圖控制國立大學,反戰人士步步進逼,提出充滿憤恨情緒的交換條件。信仰毛澤東、馬克思、卡斯楚的人──那些左派的年輕孩子們,讀了切・格瓦拉的指導手冊,走上街頭打算推翻資本主義。凱魯亞克退休了,有組織的媒體傾全力搬弄是非,煽動歇斯底里的火苗。如果你看新聞報導,會以為整個美國都在動亂。似乎每天都有新的暴動在不同城市上演,危險一觸即發,變遷就在眼前──美國的叢林正在被清理。曾經黑白的事物,如今迸發為鮮豔的全彩。
我比較像一個牛仔,而不是吹笛人
我先前發生一場摩托車的車禍,不過已經痊癒。其實我想脫離這永無止境的競爭。生養了孩子之後,改變了我的人生,使得我幾乎與一切的人事隔絕。家庭以外的任何事都引不起我的興趣,我看事情的角度也有所改變。就連當時的駭人新聞,譬如甘迺迪、金恩和麥爾坎・X等人遭到槍殺身亡,在我眼裡,不是某幾位領袖人物遭到槍殺,而是某幾位父親遇害造成家庭破碎。出生成長於美國這個自由和獨立的國度,我始終珍惜平等和自由的價值與理念。我一定要用這些理念教育我的孩子。
在此之前幾年,「織布工」的團員朗尼・吉伯特在紐波特民謠音樂節的活動上這樣介紹我:「他來了……請各位收下,你們認識他,他是你們的。」就算是貓王也沒有被這樣介紹過。「收下他,他是你們的!」真是胡說八道!去它的。就我所知,那時候我不屬於任何人,現在也一樣。我愛我的妻小勝過世上任何人。我努力賺錢養活他們,讓自己避開麻煩,但媒體上的討厭鬼老是吹捧我為一個世代的喉舌、發言人,甚至良心。滑稽至極。我所做的只不過是唱幾首坦率正直的歌,表達出新而有力的現實面罷了;我與他們說我為其喉舌的世代之間沒有多少共同之處,我根本不認識幾個那世代的人。我十年前才離開家鄉,我沒有為任何人仗義執言。我是跟隨著命運為我指引的方向;我完全不代表任何一種文化。我在乎的是忠於我自己;我比較像一個牛仔,而不是吹笛人。
世人認為名和利等於權力,而名利會帶來光榮、面子和快樂。也許是這樣,但有時不是這樣。我發現自己被困在烏茲塔克,非常脆弱易受傷害,並且有一個家要保護。然而,媒體對我的描述卻完全是另一回事。那層煙霧厚得令人吃驚。這世界似乎永遠需要一個代罪羔羊──一個帶頭控訴羅馬帝國的人。但美國不是羅馬帝國,也必須找其他自願的人來做這事兒。我真的從來就只是在做我自己──一個以淚水朦朧的雙眼凝視灰霧的民謠歌手,譜寫著幾首飄浮在發光薄霧中的歌。如今事情在我眼前亂成一團,而我飽受威脅。我不是一個表演神蹟的傳教士。誰要是置身於我的境遇中,都會被逼瘋。
失去隱私的生活,乞丐、流浪漢蜂擁而至
一開始,烏茲塔克對我們來說是個好地方。我在搬到那兒住之前很久就知道它。有一晚我表演完,從雪城離開,我向經紀人說起烏茲塔克。我們正要開車經過它。經紀人說他也在找地方想買一棟鄉間別墅。我們開車在烏茲塔克鎮上繞,他發現了一間他滿意的房子,當場買了下來。不久,我也買了一間;然後,入侵者前仆後繼闖入這間房子。緊張氣氛立即升高,再也不得安寧。這地方曾經是一處避風港,如今不再。
全美國五十州一定都張貼了前往我家的路線圖,提供社會邊緣人和毒蟲檢索。乞丐像朝聖似的從加州遠道而來,暴民在夜裡不分時間闖進我們家。剛開始只是流浪漢非法闖入民宅──看起來無害;但接下來蓄意滋事的激進人士開始上門來找「抗議王子」──那些個裝扮無法形容的怪胎、長相怪異的女孩、衣衫襤褸的人、想來狂歡的流浪漢,突襲我們的食物儲藏室。
我的民謠歌手朋友彼得・拉法吉給了我一把柯爾特單發手槍和一把連發手槍,我自己有一把溫卻斯特彈夾式強火力步槍,但我一想到這些東西可能造成的後果就覺得難過。有關當局和警長(烏茲塔克差不多有三名警察)告訴我,假如有人不小心被射中,甚或只是警告性的開槍,要坐牢的人是我。不僅如此,萬一哪個賊在我家屋頂飛簷走壁摔了下來,我都得上法庭。真夠令人擔心。我很想放火燒了這些人。這些不速之客、鬼鬼祟祟的傢伙、擅自侵入者、煽風點火的人,擾亂著我的家庭生活,而我想到我不能趕他們走,否則會吃官司,真是覺得火大。每一天每一晚都困難重重,一切都是錯誤,世界真荒謬。我被逼退到角落,連親密的人也無法給我安慰。
在仲夏的狂亂之中,我有一次和吉他手羅比・羅伯森一同搭車。他的團後來叫做「樂團」。我覺得自己應該活在太陽系的另一個地方。他問我:「你想你會把它帶往何方?」
我說:「你說的『它』是指什麼?」
「你知道的嘛,我是說整個樂壇啊。」整個樂壇!我把原本搖下一吋空隙的車窗整個搖到底,感覺到一股強風吹在我臉上,並等著他說的話散去──我好像是在應付一個陰謀。沒有一個地方夠遙遠。我不知道大家的夢想是什麼,但我的夢想是可以過朝九晚五的生活,在行道樹圍繞的街區擁有一棟圍著白色籬笆的房子,後院種著粉紅色玫瑰。這樣就好,這是我最大的夢想。一段時間後,你會了解到隱私是你能販賣卻買不回的東西。
烏茲塔克變成一場夢魘,一團渾沌。如今該離開那裡,去尋找困境中的一絲曙光。於是我們走了。我們搬到紐約市住了一陣子,想要隱居,但情況好不了多少,甚至更糟。示威者找到我們住處,在屋子前遊行,大聲歌唱叫囂,要我走出家門,帶領他們去個什麼地方──他們叫我不要逃避,叫我要扛起責任擔當一整個世代的良心。有一次街道被封鎖,我們取得市政府許可,用火把圍住房子,示威者開始鼓譟。鄰居討厭我們,他們一定覺得我像是從某個嘉年華會出來的──奇幻宮裡的展示品。他們看到我時會瞪著我,如同盯著一顆鬼頭或是一隻叢林大老鼠。我假裝不在意。
最後,我們往西部搬──住過幾個地方,但記者總是很快又來探頭探腦,想挖出一點祕密──以為也許我會坦承我做過什麼壞事。我們的地址會被印在地方報紙上,然後同樣戲碼會重演。就算我讓這些記者進了家門,他們會發現什麼?很多東西──套圈的玩具、推拉式的玩具、兒童桌椅──大紙箱──科學玩具、益智玩具和玩具鼓……我不打算讓任何人進來。我們家的規矩不多,孩子們想在廚房裡打籃球就隨他們打,假如他們對鍋碗瓢盆有興趣,我們就把鍋碗瓢盆放在地上。我家裡面和屋子外頭一樣混亂。
被迫發言、代言
瓊・拜雅錄唱了一首描寫我的抗議歌曲,這首歌的播放率很高,歌詞是在刺激我要接受──出面掌控局面,帶領群眾──要我擔任代言人,領頭打聖戰。那首歌在廣播中呼喚著我,有如一則宣導廣告。媒體就是不放過我。我不時需要出面接受訪問,他們才不致於拆了我家大門。通常第一個採訪問題是:「可不可以深入談談最新時事?」「當然,哪一件?」記者不斷丟出問題,而我一再告訴他們,我不是任何事或任何人的代言人,我只是個音樂人。他們盯著我的眼睛,彷彿要尋找酗酒和嗑藥的證據。我真不明白他們在想什麼。稍後,街頭書報攤的報紙會出現標題為〈代言人否認他是代言人〉的文章。我感覺自己像是被丟給狗吃的一塊肉。
《紐約時報》刊登了對我的歌裝內行的詮釋文章;《紳士》雜誌的封面是一頭四面怪獸──我的臉,和麥爾坎・X、甘迺迪與卡斯楚放在一起。這到底是啥意思?我像是身在地球邊緣,假如有人想提供流行音樂的指導或建議給我,我都接收不到。我的妻子嫁給我時,渾然不知她會踏入如此境遇。事實上我也不知道,而如今我們已無路可退。
的確,我的歌詞挑動了從未被挑動過的神經,但假如我的歌只有歌詞重要,那麼偉大的搖滾吉他手杜恩・艾迪何必錄製一張我歌曲的演奏專輯?音樂人一向知道我的歌不只注重歌詞,但大多數民眾不是音樂人。我必須調整我的想法,不再把問題歸咎於外在因素。我必須教育自己,丟掉一些包袱。我並不擁有孤寂時光。不管當前的反文化是什麼,我都看夠了。我受夠了我的歌詞被那樣子推斷,歌詞的意思被顛覆為論證法;我受夠了我被神化為「反叛的老大」、「抗議的祭司」、「異議沙皇」、「違逆公爵」、「寄生蟲的領袖」、「叛逆皇帝」、「無政府主教」、「大人物」。這些到底是什麼玩意兒?都是些可以任意解讀的可怕頭銜,都是「不法之徒」的同義詞。
我很難自由行動──就像梅爾・海格的歌所唱的:「……我在逃亡,以公路為家。」我不知道海格需不需要帶著家人一起漂泊,但我必須。當你不得不帶著家人一起上路的時候,情況會有點不同。被我們拋開的景觀,在我們後面燃燒。媒體不急著撤回他們對我的評斷,但我不能逆來順受,必須勇敢對付困難,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至少得改變大家對我的看法。這種緊急事件的應變方式沒有規則可循,我從沒遇過這種事,也不習慣採取這類的思考。我必須送出若干脫軌的訊息,讓破壞列車啟動──製造一些不一樣的形象。
一開始,我只能做小事,小規格的事,可說是耍一點手段,做點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例如拿一瓶威士忌從頭上往下倒,假裝醉醺醺走進百貨公司;我知道大家會在我背後議論紛紛。我希望消息能散播開來。
我最在乎的是要為家人爭取喘息的空間。光怪陸離的世界最好下地獄去。我的外在形象必須更令人覺得困惑,也更乏味一點。過這種生活很累,會耗盡力氣,首先就犧牲掉了你所珍惜的藝術性的自我表達形式。與生活相比,藝術並不重要,而你別無選擇。
※ 本文摘自《搖滾記》,原篇名為〈THREE|嶄新的早晨|NEW MORNING〉,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