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個不像偵探的偵探角色,好像會挺有趣」──專訪〈0037〉作者理想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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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個不像偵探的偵探角色,好像會挺有趣」──專訪〈0037〉作者理想很遠

訪問/犁客;筆答/理想很遠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每年舉辦推理短篇小說徵文獎,今年已進入第21屆。在最後的決選名次公布前,協會照例發行入圍作品合集《0037》,以及入圍作品的單篇電子書。

以下是第21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入圍作品〈0037〉作者「理想很遠」專訪。

問:為什麼會選擇以計程車司機為主角、發生在搭車時的事件?在您自己搭乘計程車的經驗裡,有沒有遇過特殊的事?是什麼?

答:五年前,我在出版社見到一本跟我的小說同期出版的散文集,好奇拿起來看。那本散文集叫《我的你的紅的》,原是教師的作者辭職後,將自己在香港任職夜更的士(即廣東話中的計程車)司機時所遇上的乘客和軼事編寫成書。書中說過計程車是不同社會階層的匯集點,在車廂你可以聽見一整個城市,乘客百態其實亦反映出不同面向的社會問題。

我其實沒有讀完那本書,但我和那本書的作者結婚了。

這是我寫的第一個推理故事,認識不多,所以在開始時也沒有太多想法,唯獨想寫一個不像偵探的偵探角色,好像會挺有趣。這時想起讀者們一直敲碗問我甚麼時候會寫關於計程車的故事,心想以計程車司機作為偵探好像夠有違和感,就決定是它了。特別是在這幾年間認識了不少計程車司機,很多香港人貶稱的士司機為「的士狗」,但我所認識的他們都是聰明又善良的好人,我希望他們的這一面能夠被看見。

搭乘計程車最特別的經驗,應該是他追求我時會在深夜開著計程車到我家樓下,蓋上「暫停載客」牌,載我遊走入夜後的香港各處吃宵夜吧。

問:您旅居西方,但短篇的背景放在香港,而且對於交通時間等細節設定仔細,您用什麼方式來輔助寫作?有沒有遇過哪些麻煩?

答:我在香港出生,在定居英國前一直都在香港居住,然而雖然在香港住了很久,我仍然經常迷路,不會開車也沒有方向感。認識我的人應該很難相信我會寫一個以香港地理為謎題的故事。寫作〈0037〉時我最常使用的工具是Google Map,主要用作計算點與點之間的行車時間和步行時間,我在寫作時偶爾會點進地標的街景圖片,故事提過的地方都是我以前常去的,兩年過去風景已經完全不一樣了。隔著半個地球看熟悉又陌生,但有種感覺和家的距離好像靠近了一點點。然後為了答謝Google Map,在故事的其中一名司機也更名為谷哥。

除此之外,具體的交通細節也有請教真實的計程車司機,確保不會有太大偏差。

與其說是麻煩,我覺得最遺憾的地方是沒法做田野調查,不然我會模仿「DAVE」的路線在相同時分親自走一次,連上打訊息,記錄真實會用上多少時間。

問:當初決定參賽時,是否想過用您旅居的城市當場景,或者乾脆虛構地點?您認為旅居外地再寫香港,與當初住在香港時有沒有什麼不同?

答:反而是離開了香港,才會想書寫香港。

決定參賽的時候,我剛好寫完另一本以二戰前夕的倫敦為舞台的小說,所以沒有打算在短時間內再寫英國。

本來我在思索該用甚麼主題參賽的時候,只考慮「我的第一個推理故事」該寫甚麼。後來想起如果有幸躋身決選,那這還會是「我第一個在香港以外出版的故事」。一想到這點,就得出了要寫一個由背景、線索到詭計謎題都「非常香港」的故事的定案。因為就算我不再回去,我仍然很珍惜「香港作者」這個身份。其實我本來很擔心這個故事會因為「太過香港」,而對台灣的評審老師造成閱讀上的困擾,損害推理故事所著重的公平性。為了減輕這一點,我在情節上也對線索加以闡釋,還有在開頭製作地圖等。很感謝評審老師們願意給予機會,讓一個小小的香港故事走得更遠。

問:您對「正義」有什麼看法?怎樣的標準或行為是「正義」的?

答:正義像光。在明亮的大白天我們不會意會到光的存在,直至走入黑夜,我們才會驟覺周圍都失去了光。只有活於不義之中,方會頓覺世界有需要正義。

正義沒有標準,因為每人都有自己的標準。很多理論中的正義都包含公平,而我所相信的「正義」會抵觸別人眼中的正義,所以在世界的一部分人眼中,我的正義其實是不義的。

所以,絕對的正義是一種既不存在,但同時我們又必須認清並堅信有其存在的信念。

問:您對「推理小說」的定義?必須具備什麼特性或符合什麼規定才是「推理」?

答:無論作為作者還是讀者,我在推理小說中還是新手中的新手。看過只有十來本推理小說,在我的有限認知中「公平性」和「唯一解」好像挺重要。推理小說就像是作者和讀者鬥快找出和揭曉真相的文字遊戲。除了故事本來蘊含的訊息,作者和讀者這種具競爭性又有愛的交流好像比起其他類別的小說都要有趣緊密。

說起我在英國也有一項有趣的發現,「推理小說」原是日本為了避免使用「偵探小說」而衍生的名字,而後來隨著演變和更多流派出現,故事也不一定和叼著煙斗、戴著報童帽的偵探有關,「推理小說」一詞就變得更為適切,然而在英文當中卻沒有完全對應的翻譯。雖說單論英國也有阿嘉莎和柯南道爾筆下赫赫有名的推理小說,但在英語中他們的作品都被統稱為「Detective fiction」(偵探小說)/「Mystery fiction」(懸疑小說),在書店的分類也是在「Crime & Thriller」(犯罪及驚悚)之下。語言有別,在翻譯過程中失義在所難免,每次我和這邊的朋友談起「推理」時都反覆出現這種失語感。但正正因此,才印證了推理小說就是如此獨特的一個存在。

計程車上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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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擁有超能力,我要用來……讀書——專訪《我從前認識的某個人》作者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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