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在丹尼爾.笛福墳前獻上英鎊和紙鈔,因為他記錄了一個經濟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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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在笛福墳前供鈔票,因為《魯賓遜漂流記》就是個經濟人的故事

文/約翰.薩德蘭;譯/章晉唯

虛假的「真實故事」

不如這麼說吧。魯賓遜.克魯索漂流到島上,設法自給自足,這是人類創立經濟系統的過程。經濟學家經常拿他來說明何謂「經濟人」(Homo economicus)。若我們仔細研究笛福的小說,它反映了當時倫敦市的經濟樣貌,包括會計公司、銀行、商店、倉庫、辦公室和泰晤士河的港口。那是個屬於商貿冒險家、資本主義和創業精神的時代。你必須開拓自己的人生,就像白手起家的迪克.威廷頓1。你一貧如洗來到城市中,也許能發現這裡遍地是黃金——也或許不行。中世紀的世界裡,農夫不能以成為騎士為志。但是就複雜的人事體系來說,社會階層流動反而是資本主義的主要特色。城市的小書記會希望有朝一日成為產業的領導者,或是像迪克.威廷頓,一躍成為倫敦市長。

就算從未讀過這本書,魯賓遜漂流到荒島上的故事,大概所有人都耳熟能詳。總之,以下是簡單的劇情大綱。一個年輕人和他從商的父親翻臉,身無分文到海上工作。經歷各種冒險之後,他成了貿易商,商品包括奴隸、咖啡和各種值得新、舊世界交易的物品。魯賓遜是「新時代的人」,生逢其時。

在一次出航前往巴西的途中,他的商船遇到暴風雨,所有船員都不幸罹難,他被迫在一座荒島上度過二十八年的歲月。他開拓了那座島嶼。登陸時,他除了身上的衣服之外什麼都沒有,最後離開島嶼時卻坐擁財富。他是怎麼辦到的?靠創業精神。他利用島嶼上的自然資源白手起家。而且,面對各種挑戰時,他從未喪失對神的信心。事實上,他相信這一切都是造物主的安排,而祂也贊成魯賓遜在島上的所有作為。這是神的成就,也是他的成就。

書首度在倫敦地區上市時,我們從《魯賓遜.克魯索的奇異冒險和人生》(The Life and strang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的封面頁,便能知道小說作為新文學「類型」之所以成功的原因。一七一九年,第一批讀者看到它時,會先看到「魯賓遜.克魯索」這個名字,再往下讀會看到一行「本人親筆所寫」。笛福的名字並未出現。這本書宣稱魯賓遜的航行和冒險故事都是真實事件。許多第一次閱讀的人自然受到誤導,以為真有人叫魯賓遜.克魯索,而他在南美奧利諾科河(Oronoque River)出口處的一座荒島上獨自存活二十八年,並在那裡致富。

從它面世那一刻起,我們頭一次見識到已臻成熟的敘事傳統:寫實主義。這意味著,書中敘述雖然純屬虛構,但我們若不細究,根本無從分辨。笛福的小說令人混淆,大眾不知道這究竟是真實事件,或只是寫得幾可亂真。其實,這本書問世的四年前,曾有個水手意外漂流到荒島上。他當時的紀錄正如笛福的小說,成了暢銷作品。笛福顯然讀過這份紀錄。不過,那位水手在荒島上並未致富,甚至日子過得很難熬。那畢竟是人生,不是虛構故事。一七一九年,天真的讀者乍看封面頁,絕對想不到《魯賓遜漂流記》不是另一個「真實的」冒險家故事。

不知情的讀者看到《魯賓遜漂流記》的開頭段落,會以為這是一本真實的自傳。試讀以下段落,看你能否發覺它純屬虛構:

我在一六三二年出生於約克市,家世算好,但我們家其實不是本地人,我父親的故鄉在德國不來梅,剛到英國時是在赫爾落腳。他靠經商買了塊地,後來離開那一行,定居約克市,並娶了我母親為妻。我母親娘家姓魯賓遜,是當地的名門望族,父母因此將我取名為魯賓遜.古魯茨涅爾。但英國人都亂唸我們家的姓,後來我們家族便被稱為……不,後來我們乾脆自稱「克魯索」家族,簽名也索性改了。於是,朋友也就這麼稱呼我了。

這讀起來像是「真人真事」,主角是一個本來姓古魯茨涅爾、現在姓克魯索的人。隨故事推演,克魯索經歷了一連串刺激的冒險。這也是年輕讀者熱愛這本小說的原因。他差點淹死、被海盜抓住,還成了阿拉伯人的奴隸。他歷經千辛萬苦,最終成為南美的有錢人,擁有農莊(和奴隸)。但後來他為了賺更多錢而再次出航,卻失去了一切,獨自流落荒島。就最單純的敘述層次來說,這故事確實令人難以釋卷。在沒有補給,沒有其他人幫忙之下,我們的主角要如何克服萬難、對抗野生動物和食人族?但我們心底會暗自期待他成功。更深一層來說,克魯索便是如假包換的經濟人。他的故事就是關於財富和創造財富。如同精采情節和冒險故事,這主題同樣扣人心弦。

船難之後,克魯索趁著船還沒全毀、東西尚未沉入海裡之前,數次冒險回到船上。他乘著臨時打造的木筏,拿回了所有他希望未來能派上用場的物品。他鉅細靡遺地告訴我們他搶救了哪些東西,包括他在船長保險箱找到的三十六英鎊。雖然他知道在荒島上錢一無是處,也知道此舉形同偷竊,他仍把錢帶走了。這件事別具意義。什麼最重要?錢。這個事件再次提醒我們這件事。

接下來的二十八年,克魯索用他帶上岸的東西過活,並慢慢開墾島嶼。島上一切都是他的財產。他自立為島嶼之「王」。從這角度來看,我們可說《魯賓遜漂流記》是帝國的縮影,也象徵英國。該時期,英國正在全球不斷擴張帝國版圖。

許多年後,克魯索多了個夥伴,一個從附近島嶼食人族手中逃脫的當地人。克魯索因為是在星期五找到他,便將他命名為「星期五」,並讓他成為自己的僕人。這段情節的重點是,星期五是他的資產,更直白來說,他是奴隸。帝國永遠需要奴隸。

丹尼爾.笛福是英國文學中最令人關注、多才多藝的作家之一。在他漫長的一生中(以當時標準而言),不但寫過評論時事的小冊子,更曾經從商、投資當時還是新發明的股票。他也是政府間諜,還獲公認為「英國新聞業之父」,生前寫過幾百本書、小冊子和報刊。他的生活不曾富裕,偶爾觸犯法律,晚年生活幾乎窮途潦倒——但也是在這時期開創了我們現在所知的英文小說。維吉尼亞.吳爾芙要女人在艾芙拉.班恩墳上獻花,那麼我們便該在丹尼爾.笛福墳前獻上英鎊和紙鈔,因為他記錄了一個經濟人的故事。
NOTE

  1. 迪克.威廷頓(Dick Whittington),《迪克.威廷頓和他的貓》書中角色,最後成為倫敦市長。故事是以現實世界的倫敦市長理查.威廷頓(Richard Whittington, 1354-1423)的形象為本所改編。


※ 本文摘自《文學的40堂公開課(二版)》,原篇名為〈13 旅人的荒誕故事〉,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