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性在中國古代宗教史上曾佔重要地位,但卻在一夕之間⋯⋯
文/林富士
女巫活躍的年代
在中國文明的初期,女性在宗教領域扮演極重要的角色。她們是人類和鬼神世界溝通的主要媒介,生前可以是法力高強、政治和社會地位崇高的巫師與祭司,死後可以是人所敬拜的神祇。在宗教事務上,她們即使不是獨權在握,至少也可以和男性分庭抗禮。
到了周人支配中國的時代,雄糾糾的武士及允文允武的男性宗族長成為社會的主宰者。在政治領域中,祭司集團不再享有先前那般尊榮的地位,而且,由於職務分化及周人重宗法的關係,所謂祝、宗、卜、史這類人物大都由男性擔任,女性在宗教事務上,只能擔任女巫的角色。女巫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陪伴王后或貴婦去弔喪和替她們求子。大旱之時,則以歌舞祈雨,有時候則被剝光衣服曝曬在太陽之下,或被投入火堆之中;若想活命,只好拚命禱告,祈求上天及時下雨。
中國男人認為這樣的祈雨模式是正常而合理的,因為,想要使天「陰」下雨,最好就是用「陰」物來祈雨,以求其同情和感應,所以,屬「陰」的女人只好成為「犧牲」了。無論如何,在這階段,她們總算還在政府的組織和國家祭典中佔有一席之地,尤其是她們「降神」或使神明憑降、附體而言的本領,只有男巫或男覡才能望其項背,因此,統治階級或一般人民,若想和神靈以及自己的祖先直接交談一番的話,還是免不了要和她們打交道。
女巫的噩運──走出宮廷,遁入民間
由於女巫具有交通鬼神、替人祈福去禍、求雨、降神……等神異能力,所以,在秦王朝及漢帝國初期,撇開皇帝後宮的嬪妃和女官不算,她們仍是政府組織中唯一的女性官僚。她們對若干宗教事務,例如祭天地、拜山川、祀高禖等,仍具有實質的影響力和發言權,所能提供的宗教服務,仍被認為無可替代。可是,當以男性為尊的儒家勢力在西元前一世紀左右抬頭之後,女巫便被徹底排除於「體制」之外。當然,儒生也非常公正的將男巫一併掃出政治和國家宗教的殿堂之外。於是,自此之後,數百年間,中國官方宗教的舞臺上便不見女性的蹤影,只見一批批衣冠整齊、行禮如儀的男性儒生和官僚熙攘其間。
一時之間,女性的宗教人物便自國家的公共領域中消失,遁入民間,尋找其新顧客,隱密地在各個角落、各個社會階層中寄生著,遭受著男性官僚們隨心所欲、興之所至的迫害和殺戮,並被壟斷了文字書寫、歷史記載的男性知識分子刻劃成蠱惑人心、散播迷信、欺詐邪惡、淫亂之源的壞形象。從此,「女巫」一詞不再是可以通天徹地、祈福去禍的神聖者的代稱,而淪為中國人心靈中鬼魅一般的汙穢人物。
在這四百多年之間(前221~220),女性的祭司逐漸被排除於「體制」之外,國家祀典所崇奉、祭拜的主要神祇,也大多以經過儒家的神學體系檢查、篩選過的自然神(如天地山川)和男性神(如帝神、戰神)居多。基本上,在儒家所設計的宗教體系中,女性神祇至多只能居於「配屬」的地位,而祭祀的權力則幾乎完全被男性所壟斷。歷代政府之嚴禁婦女拜祭孔廟一事最能反映這個事實(多年前,臺北市的「代民政局長」王月鏡女士因職權而得以「祭孔」,算是儒教史上的一大變革)。然則,在秦漢時期,女性並未完全自宗教的領域退出。例如,當時廣為社會各階層所接受、膜拜的神明之一,便是個道道地地的「女性神」;也就是西王母。
本文摘自《小歷史——歷史的邊陲》,原篇名為〈婦女與婚姻──女性的歷史〉,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