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差點貸不到──什麼是「三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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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差點貸不到──什麼是「三角簽」?

文/Tody 陶迪

我第一次買房的時候,雖然買到低於市場行情的破盤價,卻沒想到在貸款這一關,差點翻車!

下斡之前,我的仲介就幫忙詢問了熟識的銀行專員先做初步估價,由於這間房子開價就低於市價,所以銀行的估價也高於開價,仲介自信滿滿地說,放款超過9成的機會很高。加上房子位於台北市蛋黃區,光是土地價值就已經接近開價,所以我實在一點也不擔心貸款的事。

沒想到,簽約完成後送件申請貸款,四家銀行中有三家都拒貸!唯一願意承作的銀行,條件超爛。

仲介配合的銀行專員,只是尷尬地笑,本來估價9成,變成拒貸,他卻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所以我只好再詢問其他銀行,卻一家家吃閉門羹。

我百思不得其解!位於台北市蛋黃區門牌,當時貸款人是我任職於上市企業的太太,財力條件也不差,如果是房子估值或者信用分數不夠的問題,好歹銀行會給個很低的成數、開出個很高的利率,不至於一口拒貸。到底發生什麼事?我只好拜託銀行專員再去側面打聽,到底是什麼原因被拒絕。

原來,我簽的合約不是一般的房產買賣交易合約,而是一份「讓渡書」。其實這間房子在找到我之前,已經賣給別人,他們也已經走到完稅流程,只差還沒過戶,卻不知什麼原因,買家突然放棄買房,決定違約。但賣家急缺錢,實在等不了重新退稅再跑一次賣屋流程,我又剛好在那個時間點出現,所以賣家決定直接以他們原本簽好的合約繼續走完,而另外加上一份「債權讓渡書」與我簽約,相當於我承接這份交易。

這樣的簽約方式,在銀行眼中,其實就是所謂的「三角簽」。

三角簽通常會出現在投資客以買空賣空形式來賺取價差暴利。找到低於市價的房子,先假裝是誠意買家,與屋主簽了約,但在還沒過戶之前,又另找買家,加價賣出。此時因為還沒過戶,所以回頭以各種理由,要求原始賣家把產權登記給新的買家。他本質上沒有拿出太多錢,還因此規避了因買賣獲利應負擔的交易所得稅,雖然買家與登記人不同是法律允許的,但明顯的炒作行為,如果銀行沒有負起核實交易正當性的責任,也會被有關單位找麻煩。所以,成屋交易採取讓渡形式在銀行眼中是非常忌諱的。

在我的情況裡,賣家並沒有要求我加價購買,我是按照原來交易合約的價格買,他也並無要求我額外支付現金,所以並不是買空賣空的炒作形式,但從結果來看,在銀行眼中卻是一樣的。

該怎麼辦呢?已經簽約了,流程在跑,時間一點一滴流逝,如果我不快點找到願意貸款的銀行,付不出尾款,我就要違約了。

所幸最後太太透過公司財務轉介,終於有一間與他們公司業務往來甚多的公股銀行願意考慮,不僅如此,還慎重其事地派出分行經理與襄理共同接待面談。在公股銀行體系,分行經理其實就是行長,對於貸款有直接審核權的,就是經理和襄理。

兩位重量級人物和藹可親,對待我們這樣年紀的貸款申請人,就像對待自己的孩子,當他們聽到我們是多麼努力才能在台北市買下一間房子,不免產生了同理之情。而太太也極力說明,雖然房子有點老,但是座落在北市精華地段,土地的公告價值幾乎追上房屋總價,是非常值錢的土地!最後,成功地打動他們,不但順利貸到8成,還拿到了最優惠的青年首購利率。

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確認你即將要簽的合約是「交易書」,還是「讓渡書」,千萬不要跟我一樣,傻傻地就簽。

※ 本文摘自 《買房,也買自由》,原篇名為〈「三角簽」貸款驚魂記〉,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