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要微醺卻不想喝酒?那就嚼檳榔吧(!)
文/林富士
至於佛教要求僧人不能無故「數食檳榔」的原因,可能和檳榔具有令人微醺,產生類似酒醉的經驗有關。我們知道,不可飲酒是佛教最基本的「五戒」之一,但是,為何不能飲酒,要禁什麼酒,其他會「醉人」的飲料或食物是不是也要禁,其實佛教內部還有過一番討論。
例如,婆藪盤豆(Vasubandhu,或譯世親,西元第四世紀人)所造,南朝陳的真諦(499-569 AD) 所譯的《阿毘達磨俱舍釋論》(梵文:Abhidharma-ko?a)便說:飲酒「是性罪」,「是身惡行」,是「放逸依處」。因為,酒類「能令醉、量不定」,「若過量數習」會「由此入惡道」,因此是「一切惡行所依」,故「一滴亦不許飲」。不過,並不是所有「令醉」(能醉人)之物都不能飲食,他還特別舉例說「檳榔子及俱陀婆穀,亦能令醉」,但這排除在禁戒之外。後來,玄奘將此書重譯為《阿毘達磨俱舍論》,大意不變,但針對「酒類」及「令醉」的問題,有更精確的界說,其文云:
如契經說窣羅、迷麗耶、末陀放逸處,依何義說?醞食成酒名為窣羅;醞餘物所成名迷麗耶酒。即前二酒未熟已壞,不能令醉,不名末陀。若令醉時,名末陀酒。……然以檳榔及稗子等亦能令醉,為簡彼故,須說窣羅、迷麗耶酒。
這是將酒分成三種:一、窣羅酒(醞食所釀);二、迷麗耶酒(醞餘物所釀);三、末陀酒(前二種酒在釀製過程中敗壞,但會醉人者)。但是,也會醉人的「檳榔及稗子(俱陀婆穀)等」不能歸為酒類。
針對《俱舍論》中的這段文字,玄奘的弟子普光(627-664 AD) 在《俱舍論記》進一步闡述說,窣羅是用米、麥等物加麴?所釀之酒;迷麗耶是用植物的根、莖、葉、花、果汁等,不加麴?,醞釀而成;末陀是指蒲桃(Syzygium jambos) 酒,或是前二者「未熟」或「熟而已壞」卻能令人醉酒者。至於檳榔及稗子等物,雖然也能「醉人」,但因只會「令少時為醉而不放逸」,因此「許食」,不禁。
佛教這樣的說詞似乎有點問題,因為檳榔子的確具有醉人的成分,唐代的林邑以及宋代之時南洋一帶的闍婆、三佛齊、注輦等國之人,都能利用檳榔汁或檳榔渣釀酒。而宋代李綱(1083-1140 AD)〈檳榔〉一詩說:
當茶銷瘴速,如酒醉人遲。
宋代姚寬(1105-1162) 的《西溪叢語》也說:
閩、廣人食檳榔,每切作片,蘸礪灰以荖葉裹嚼之。……初食微覺似醉,面赤,故東坡詩云:「紅潮登頰醉檳榔」。
可見,嚼食檳榔可以產生類似醉酒的感覺。而且,有些品種還能令人「醉」得相當嚴重。例如,明代葉權(1522-1578 AD)《賢博編》書後所附的〈遊嶺南記〉便說:
檳榔別有能醉人者,外江人不慣此物。誤食之,則昏悶如醉,茶頃始醒。
不過,一般來說,吃檳榔和飲酒所造成的「迷醉」經驗和程度畢竟不同,絕大多數的檳榔,即使多吃,「醉人」的程度也很有限。宋代羅大經(1196-1242 AD) 的《鶴林玉露》便說:
嶺南人以檳榔代茶,且謂可以禦瘴。余始至不能食,久之,亦能稍稍。居歲餘,則不可一日無此君矣。故嘗謂檳榔之功有四:一曰醒能使之醉。蓋每食之,則醺然頰赤,若飲酒然。東坡所謂「紅潮登頰醉檳榔」者是也。二曰醉能使之醒。蓋酒後嚼之,則寬氣下痰,餘酲頓解。三曰飢能使之飽。蓋飢而食之,則充然氣盛,若有飽意。四曰飽能使之飢。蓋食後食之,則飲食消化,不至停積。
根據羅大經的經驗,嚼食檳榔的功效相當神奇。醒能使之醉,醉能使之醒;飢能使之飽,飽能使之飢。可見,此物既能令人有放鬆的微醺感覺,也具有提神醒腦的功效。既能充飢,也能幫助消化。
此外,清代屈大均(1630-1696 AD) 也說:
暹羅所產曰番檳榔,……雜扶留葉、椰片食之,亦醉人。……當食時,鹹者直削成瓣。乾者橫剪為錢。包以扶 ,結為方勝。……內置烏爹泥石灰或古賁粉,……入口則甘漿洋溢,香氣薰蒸。在寒而暖,方醉而醒。既紅潮以暈頰,亦珠汗而微滋。真可以洗炎天之?瘴,除遠道之渴饑。雖有朱櫻、紫梨,皆無以尚之矣。
倘若這種經驗具有普遍性,那麼,佛教不禁止吃檳榔似乎是正確的選擇。但因具有「微醉」的效果,多吃恐怕有代酒取醉之意圖,因此,佛教並不主張「數食」檳榔。
本文摘自《紅脣與黑齒:綜觀檳榔文化史》,原篇名為〈禁戒之物?〉,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