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們對惡魔的想像,出於人對人的殘虐
文/顛顛
每隔四年的二二八後面,都會多那麼一天,才會讓人突然想起,今年是閏年。
雖然我們都知道,這是為了完善節氣與曆法之間的規律性而有的做法,但放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卻有那麼一丁點的不同。如同幽靈鬼魂般,出現在眾人面前嚇醒,回想起一些忘記或已埋沒的記憶。
日前從凌宇出版社那裡,收到了一本《審判魔鬼:康乃狄克州附身殺人紀實》,希望我能讀一讀這本書。
這本內容主要講述在1981年,美國康乃狄克州布飛鎮的一樁「惡魔附身殺人」,辯方以此為訴求要求被告無罪的兇殺命案,是美國司法史上最詭異的案件。《厲陰宅3:是惡魔逼我的》的電影原型,就是從這樁命案改編而來。
而美國所著名的驅魔師,華倫夫婦也有參與此事,進行調查與協助驅魔,華倫夫人後來與本書作者共同訪問與編寫,寫出整個案件的報導經過。
只是有點不太確定,對方希望我讀了這本書後,會有什麼感覺。
因為我滿腦子只有:
「欸,希望我可以看一看後說出魔鬼的來源嗎?」
「還是說,希望我可以提供讀者如何自行驅魔避邪的做法???」
#我好怕出版社對我的期待太高啊啊啊
#我沒有強大到可以跨文化跨國際理解他們的驅魔術啊啊啊
「但畢竟都收了,拿起來翻翻看,看看會有什麼感想吧⋯⋯」我也只有嘆氣這樣告訴自己,打開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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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翻閱的時候,並覺得沒有怎麼樣,就只覺得是平鋪直述的報導文學;然而越往後看,越有一種奇特的感覺。
因為書中有幾段的敘述,包含「指甲插進眼睛」、「瘋狂敲門以及撞擊聲」、「只有特定人才能聽得到的聲音」、「惡魔要黛比幫他X交」、「用各種低俗的語言羞辱女人」⋯⋯
這些怵目驚心的行為,稍微冷靜看待,就會發現:比起說是惡魔作祟,更像是一種人對人的殘暴虐待。
但再深入看下去,則讓我開始出現不適感:惡魔的形象與表現,太像人類了。彷彿惡魔在模仿人類過去歷史當中,對其他族群的同類,所犯下慘無人道的暴行。
而這讓我想到了另一種情形:十九世紀初的美國,仍是個黑奴時代。白人奴隸主底下有一大群黑人奴工,與其他奴隸主交易買賣健壯、好用的黑人,在當時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不會有人懷疑有什麼問題。即使南北戰爭結束、黑奴解放被解放,但由於經濟產業結構並未更動,多數黑人仍活在原奴隸主底下工作,權利仍未有實質提升。
在美國社會的集體意識當中,黑人仍不能算做是「人」。
也因此,在1916年爆發了駭人聽聞的「傑西·華盛頓私刑事件」。一位名為傑西·華盛頓的非裔少年僱農,在德州的威科被控姦殺白人雇主的妻子。雖這起案件沒有目擊證人,但經警長審訊後,少年認罪,也供出兇器的藏匿地點。
他在法庭以謀殺罪名受審一小時,當庭認罪與宣判處死後,被旁聽者直接拖出法庭,在威科市政廳面前遭私刑處死。按照相關描述,有上萬人圍觀處刑現場,像是「慶祝活動」的氣氛,甚至還有學童在午餐時間前來觀賞。
整個私刑過程,用「人間煉獄」可能都還不足以形容:黑人少年被切斷手指末梢及私處,想抓住鐵鍊也無法抓緊,被其他人拉回原地凌遲;吊起來用大火燒兩個小時,從木柱上掉下來後,還將他繼續上下抬起,讓火勢變得更旺;在火勢熄滅後,已經燒焦到無法辨認的大體,民眾拖著它遊街示眾,部分大體還被切割下來,當成紀念品販售。
威科市民包含警長到法官,對他們的所作所為與結果感到相當愉快。但很快地,全美國立刻譴責這起事件,消息也迅速傳到倫敦,驚嚇到整個歐洲。
《紐約時報》上的社論批評此事:「一個人就這樣在大街上被活活燒死,這個城市的居民反而歡欣喜慶,甚至沒有假裝自己是文明人,體現出其野蠻程度非其他任何地方能及。」
雖然南方州報紙辯解「私刑是文明社會的一道防線」等藉口,但他們也清楚知道這種事,是不可能被當時稱作最進步的西方民族國家接受,馬上就被輿論海嘯給淹沒,不敢再有任何說辭。
這樁私刑事件也稱為「威科恐怖」(Waco horror)。在此之後,美國重新檢視司法,不再將私刑視為司法正義的實現方式,而是野蠻行徑。而有色人種的權益跟相關調查,也在這波事件後大力推行,將事件相關報導以及現場攝影師所拍攝的第一手影像大肆傳播,讓支持私刑的群眾氣焰完全消滅。
雖然這位黑人少年好像被眾人們平反冤情,公平正義已然實踐;然而,人們終究是健忘的。
一時地歡騰後也快速地遺忘,在這之後的一百年間,此種假稱施行正義、實則滿足自身嗜血的暴力事件依舊不斷發生,不斷輪迴出現。不得不承認:歷史給予人們的教訓,就是學不會教訓。
即便到了現今,部分市民想要將此次私刑事件立碑給予警惕,依舊未能得到全市市民的廣泛支持,似乎想透過時間遺忘掉這些歷史,當作從沒發生過一樣。
但是,那位被人當作無辜羔羊獻祭、至死都不明白「為什麼我會受到這樣對待」的黑人少年,他能好好安息嗎?
而那些曾參與,或旁觀暴行的威科市民及其後代們,真的能夠完全無視這樣的歷史過往,問心無愧地過完一生嗎?
或許威科發生過這麼多恐怖事件跟都市傳說,根本上的原因,還是人們心中的邪惡種子牽動一切,讓這塊土地上殘留的怨念與悲痛,揉合顯化成魔鬼幽靈,告訴人們:
「我們還在這,我們曾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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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閱讀《審判魔鬼:康乃狄克州附身殺人紀實》時,腦中不斷冒出過往學過的歷史事件,想到《逃出絕命鎮》、《我們》這些恐怖片外皮,實則紀實驚悚片的黑暗史電影,擔心思索著:
「台灣也可能會發生這麼可怕的故事嗎?這個已經超乎我以前看過的案例了。」
沒想到,師父突然在我腦海插了一句:
「不是已經發生不少次了嗎?這也是人們該面對的事實。」
聽懂師父意思的我,無奈地嘆了口氣。
歷史不會跟隨著健忘的人們而消逝,反而會以更可怕的面貌、更驚駭的方式,回歸大眾眼前,使祂們的身影烙印在所有人的腦海中,直到那些該記得的人,永遠記住。
與其把鬼魂幽靈視為無稽之談,不如放下原先的立場觀點,不把祂們視為幻影,而是作為投射現實的鏡子,認真看待鏡子內的我們:究竟是人,還是鬼?
倘若大德對於這本到底寫了什麼,要怎麼閱讀才會比較有趣,建議可以當作一種推理遊戲,從情節片段找尋線索,慢慢拼湊出雛型,可能將能明白,當事者一切的遭遇究竟是無辜受難,還是因果應報?
如在故事的第一章開頭,幽微地介紹此處歷史的同時,也預告了接下來的結局走向:
「早在美國人寫下《獨立宣言》的七十五年前,殖民者就開始占領這個區域了。當地的早期居民大多都是農民,他們非常重視宗教──也就是強調地獄磨難的基督信仰。
最開始定居在這個區域的公理宗清教徒認為,聖經是不容挑戰的上帝救贖計畫,也是不容置疑的人類行為引導之書。他們為那些不接受『福音』的懺悔者建造了手足枷和鞭刑柱。因此布飛鎮在日後變成了善與惡的戰場,或許也能說是不出意料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