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衝突是為了明白對方底線,尊重彼此的「關係界線」
文/王怡仁
每個人都有自己待人處世的觀念、認知與原則,當一個人以自己的原則看待人與事,並要求人與事都必須符合他的要求時,原則就會成為硬邦邦、死板板的內在律法。他人若無法遵守他的內在律法,將可能因此與他人起衝突,還會感覺憤怒、焦慮、煩憂、悲傷,也會認為自己是受害者。
有些朋友會問:「那麼,如果別人要以他的原則或內在律法來要求我、束縛我、限制我,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認為對方的原則太過分,不願意遵守,或是認為遵守他的原則會讓你感覺委屈,那麼,請劃清你的「關係界線」,堅持你的某些原則。
或許在這個過程中,對方會試圖挑戰你的底線,可能會怒罵你、討好你、跟你冷戰,或對你情緒勒索,看你會不會放棄「關係界線」,遵從他的內在律法。若你想堅持自己的「關係界線」,可能必須向對方動之以情或說之以理,也可能跟對方起衝突。
大多數人都害怕衝突,然而,為了捍衛自己的原則與「關係界線」,適度的衝突有時是必要的,因為你必須讓對方明白「我尊重你,更尊重自己」,有些自己的原則絕不會讓步。
經過說理、磨合或衝突後,對方會更明白你的底線,也更清楚你的「關係界線」。他會更知道自己言行的分寸,為了避免衝突,他將不會再輕易越過雷池。這麼一來,你們就能尊重彼此的原則,關係往往也就能較和諧。
說個故事。一位三十多歲的女性朋友說:「我二十八歲嫁給我先生,結婚八年多,一直跟公婆住一起。我先生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他們都結婚住在外地,只有我們跟公婆一起生活。
「每天下班後,我都會回家做晚餐給全家人吃。公婆習慣早點吃晚餐、早睡,因此我下班後都得趕回家。
「每年過年是我最忙碌的時候,除夕那天晚上小叔一家都會回來,我得準備新鮮美味的食材,料理一大桌菜,讓大家吃一頓美味的年夜飯。大年初一的三餐也是我包辦,就連初二小姑回娘家,也是我做整桌菜讓公婆請女兒女婿。我則是在小姑回家後,才在初三跟先生帶著孩子回娘家。
「讓我心裡不平衡的是,小叔結婚五年來,一家總是在除夕的晚上大概六、七點才回家,擺明了就是回來吃年夜飯的。小嬸從不提早回來幫忙,初一的三餐也不會一起做,頂多就是幫忙洗一下碗。
「我曾經質問先生,為什麼同樣是媳婦,每年年夜飯都是我一個人做?小叔一家就不能提早半天回來,由小嬸來做年夜飯嗎?如果我們可以一起做,或是一人輪流做一年,是不是比較公平?
「先生把我的話告訴婆婆,婆婆很生氣地說:『大過年做年夜飯,讓大家過個好年,不是大媳婦的責任嗎?為什麼你老婆這麼計較?我嫁來你們李家幾十年,當李家的大媳婦,也做了幾十年的年夜飯,我有抱怨過嗎?而且你弟媳學歷比較高,還在市政府工作,忙得不可開交,你老婆就不能體諒點嗎?』
「聽婆婆這麼說,我覺得很生氣也很委屈,依婆婆的說法,我做年夜飯是理所當然的。我當下想想,決定不再忍了,於是跟先生說:『我今年也要跟大家一樣,初二回娘家,至於你們家初二誰來做菜,那是你們家的事,我沒有為你們家招待女兒女婿的義務。
「先生又把我的話轉告婆婆,婆婆更加生氣說:『你老婆真的很雞腸鳥肚,愛計較。既然她那麼愛計較,好,那你們初二就回她娘家吧,我會自己準備,但初二回娘家後,你們就搬出去,以後過年也不用回來了。」
這個故事中的婆婆是在對媳婦情緒勒索,非要媳婦從年夜飯、初一到初二都做菜不可。
婆婆的原則與內在律法是「身為我們家的大媳婦,就得包辦過年期間的掌廚做菜」。媳婦剛嫁進來時,或許是為了討好婆婆,或許是為了得到歸屬感、認同感與被肯定感,接受了婆婆的內在律法,兩人因此相安無事。
但後來她發現同為媳婦,小嬸並不受婆婆這條內在律法約束,於是也不想再受這條內在律法束縛。
如果她決定拒絕婆婆的內在律法,就必須重新劃定「關係界線」,明白告訴婆婆自己的原則,例如「明年開始我要跟小嬸輪流做年夜飯」、「明年開始我要小嬸早點回來跟我一起做年夜飯」、「我以後再也不做年夜飯了,明年開始訂外賣年菜」、「今年起初二我都會跟老公小孩回娘家,不會再留在婆家了」。
當她重新劃定「關係界線」後,婆婆或許會因為內在律法被觸犯而憤怒,並對她情緒勒索,要求她跟往年一樣,從除夕到初二都做菜。但如果她不想再委屈,就必須堅持自己的原則與「關係界線」,可以對婆婆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或適度跟婆婆衝突。
衝突並不是為了跟婆婆決裂,而是要讓彼此明白新的「關係界線」,也尊重彼此的原則。當彼此都明白對方的底線,也尊重彼此的「關係界線」與原則時,就不再覺得委屈。兩人在磨合後,將進入新的和諧關係。
※ 本文摘自 《我是對的,你也沒錯:成為最有彈性也最自在的人》,原篇名為〈37 情緒勒索VS關係界線〉,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