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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上帝最複雜且深奧的創造物

文/王世宗

歷史是過去發生的事,如此,歷史幾乎是無所不包;尤其因為未來之事與過去之事在型態上或許不同,但在性質上並無重大差異(此由歷史的探討可知),故更可見歷史所涵蓋者之廣泛,這也就是說歷史是一個周全的知識寶庫或完善的求知工具。

雖然人所關心的事多為與人有關的事,因而歷史事實上常限於「人事」──於是歷史可說是人所特有或專有(故歷史可被定義為「人的故事」,而歷史哲學之正式出現則是在啟蒙運動將人視為哲學思想的中心之後)──而非指一切過去發生之事,但人既是萬物之靈,物質世界乃為「人世」,因此歷史所包含者儘管不是所有的事,也是最重要的事;而與人關係不深的事或次要之事──如叢林中的餓虎撲羊──今人也大多可知,而不消透過歷史學習得知,故實際上吾人可說歷史包括了「所有人應該知道的事」。

更進一步言,歷史通常不討論自然事物或物理現象,確切地說歷史不處理未顯示意志自由作用的事件──所謂「歷史必然性」(historical necessity)乃意味意志之受限而非意志之不存──這表示史學欲「究天人之際」(如討論「英雄造時勢或時勢造英雄」的人力效用),其所重是「人所應當做的事」,故它富有精神意涵;史學評論常充滿道德批判,這一方面顯示歷史研究對象主要是含有自由意志的人事,另一方面則表示史學探討至少達到「善」的層次,而其目的是從論善以求真,或說其職責是以真理評斷善惡,因人間最可反映真理的事務即是道德問題,故具有濃厚道德意識的史學無事不論乃理所當然。

傳統史學是以政治為主題,歷史研究對象的普及乃是歷史演進的結果──啟蒙運動以來興起的「文明史」(history of civilization)研究即強調史學應擴及政治以外一切事務之探討──這表示人類歷史有促使人類自省的作用,而萬事萬物有其通義故應同觀(雖非等量齊觀)的道理,是史學所獨具且得來不易的高深見識。總之,歷史包含一切過去之事,此非理想而是本質,歷史研究雖不能臻於囊括一切往事的理想,並無害於其知識的有效性,因為通貫性是質而非量的問題,而「包含一切過去之事」是歷史知識的本質而非其內容。

歷史本是一切過去發生的事,而一切發生的事皆為上帝所安排,於是可知歷史是上帝的人間計畫(God’s scheme on Earth),而「凡合理者皆真實,凡真實者皆合理。」(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在論證上帝存在的諸說之中,「設計說」(design argument)最具有說服力(如休姆所承認),而上帝的設計其實不止於物理世界,且及人類社會(人文世界),故歷史是證實上帝存在的關鍵性憑據(如阿奎納以史上信奉基督者之眾去證明基督為真神),或說歷史是探究神意的最重要依據──此可謂「以史證道」(然非黑格爾所謂「歷史是天道發展的手段和過程」)──因上帝最複雜而深奧的設計正是歷史。

由此可見歷史意義即是世界意義,人的天性(神性)表現是歷史的內在意義,而上帝為人類歷史設定的永恆目的則為歷史的超越性意義──這表示「人既是歷史的創造者亦為歷史的產物」(Man is the creator as well as the creature of history.)之說實甚膚淺──於是歷史研究相當程度是一種神學探討,而自然主義的歷史觀顯為淺薄之見。歷史幾乎無所不包的情況,正反映著上帝無所不在與無所不能的性質,而歷史發展情況常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故說‘All that a man thinks comes not to pass.’),且不論人如何瞭解歷史之義也無法確知未來──嚴格的「鑑往知來」之說是無神論者與無知者的狂語(其實史學家只是「後見之明的先知」)──這又顯示上帝的超越性。

如此,漠視歷史就是忽視(乃至污衊)上帝,不探索歷史發展之道便不能體會神意,簡單說不知道過去就是無知,而不知歷史卻知其他必為誤解。

本文摘自《真理論述──文明歷史的哲學啟示》,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