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美的男人 vs 我愛的男人
文/瑪莉蓮.亞隆;譯/何穎怡
親愛的艾比:我與一位很棒的男士訂婚逾兩年,卻無法決定結婚日。他愛我與我九歲大的女兒,他一肩挑起所有洗衣、洗碗與打掃工作,並視我女兒如己出。他身兼兩份工作,確保我們不虞匱乏。
聽起來十分完美,對吧?
問題是,我不認為我愛他。我嘴巴上說愛他,卻感覺不到愛。他具有女人渴望的一切丈夫條件,但這是否足以取代愛?還是我讀了太多浪漫小說了?
他希望及早結婚。我現年二十九歲,從未結過婚,覺得女兒需要一個爸爸。我也擔心再也找不到一個像他這麼愛我的男人。
我能找到一個我愛他、他也視我女兒為己出的男人嗎?還是我該嫁給一個我不愛,但是會是個好丈夫與好父親的男人?
無論更好或更壞
親愛的「更好」:如果你明知自己不愛這個男人還嫁給他,那就是大大傷害自己與對方。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擔心自己找不到可以愛的男人而出賣自己,你得一輩子面對自己,而一輩子是很長的時間。放他走吧。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舊金山紀事報」
人類史上泰半時間,你不可能看到這樣一封信。不僅因為多數女人無法讀寫,也因為她們對選擇丈夫幾無置喙餘地。如果她們發生婚姻外的性關係,尤其是非婚生子,會遭到極大侮辱,在某些社會甚至還會被處決。早年的清教徒美國社會,因「私通」(無婚姻關係的兩人發生性行為)被判有罪者通常會遭到罰款與公開鞭笞。未婚生子的女人承受嚴重污名,以致她盡一切可能不讓新生兒曝光(包括殺嬰)。如果未婚媽媽不捨得與孩兒分離,唯一能被社會接受之道就是找個丈夫。
今日,未婚媽媽不必再承受過去的公開責難。她可以像信中的女主角一樣,拒絕一個積極求愛的男人。這個男人光是愛她、視她的孩子如己出、身兼兩份工作供養她們、洗衣洗碗打掃樣樣來還不夠。信中女主角有所堅持──她要找一個她可以愛的人。而大眾道德仲裁者艾比吉兒‧范布倫(Abigail Van Buren)也支持她的決定。
這封信透露許多時下女性對婚姻的態度。它顯示單親媽媽毋需被迫結婚,而是希望以愛──一種多數成年男女曾經體驗過、性與感情的迷醉結合、無法定義的東西──之名結婚。從前,女人之所以結婚是因為其他理由:經濟支持、鞏固家族結盟、生兒育女、對抗寂寞,或者加入其他女人一國。一度,女人視「妻子」頭銜為榮譽徽章。成為教區牧師、糕餅師傅或醫師的妻子,形同大聲昭告社會她已履行其「自然」宿命。在一個眾所周知對老處女極不友善的世界,妻子的頭銜代表了正當性與保護。不管一個人婚姻是否幸福,婚戒就其本質而言就是女性價值的評量。
今日,「妻子」二字傳達的訊息不再如此斬釘截鐵。它不再代表做丈夫的會供養老婆(如昔日的中上等家庭)。它也不再是享受性愉悅與居家快樂的唯一合法途徑,因為現在未婚同居比比皆是。它甚至不是成為人母的必要階段,美國嬰兒中高達百分之四十是非婚生子。
對今日的職業婦女或商場女子而言,結婚可能好壞參半。有些妻子可以利用丈夫的人脈;有些妻子則發現淡化已婚身分才是權宜之計,尤其她的同僚或上司希望她把忠於公司擺在第一優先時。越來越多已婚婦女選擇不冠夫姓。當美國離婚率幾乎高達百分之五十,妳很有可能改回娘家姓,又何必冠夫姓?既然妳不需要丈夫才能擁有性生活、經濟支持、共享住處,甚至生兒育女,又何必結婚?
※ 本文摘自 《太太的歷史》,原篇名為〈【序論】妻子是瀕臨絕種動物?〉,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