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掌握無上權力,卻連官員委派都不能隨心所欲?!
文/文崇一
從西周的政治來說,王權是極大的。封建政治像一個塔,塔底是群眾,塔尖便是王了。可是到了春秋時候,這種權力已有點動搖;戰國,就尤其厲害。原因是諸侯和卿大夫的權力大起來了。表現在一方面是布衣可為卿相,表現在另方面便是有著許多沒落的貴族。
楚在西周時還只是一種部落政治,談不上政治體制,也就無所謂王權或王權之大小了。可是到熊渠封他的三個兒子為句亶王、鄂王和越章王後,情形就可能有點改變。最重要的改變便是他採用了西周封建式的統治的辦法。這時是公元前九世紀末。
過不久,楚武王(740-690 B.C.)開濮地,文王(689-677 B.C.)併江漢間諸姬姓小國,楚的封建勢力就漸次強大起來了。這是公元前八世紀中葉至七世紀七十年代間的事。不過,這種封建的統治,無論在階級分化或宗法組織上,都沒有發展到典型的階段。也因此,它的政治制度與北方諸國表現著諸多不同的地方。比如王權,在楚國就不像在西周那樣具有權威性。即有時候權力很大,有時候卻又很小。大致說來,它有兩種形態。
第一種是王權的絕對性。凡是牽涉到整個政權的支配或繼承問題,楚王似乎有最大的決定權,贊成或反對,他都可以完全照自己的意思去做。如《左》昭十四年:令尹子旗及養氏「求無厭,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平王)殺鬥成然而滅養氏之族。使鬥卒(子旗子)居鄖以無忘舊勳」;《左》昭十二年:「楚子謂成虎,若敖之餘也,逮殺之」;《左》僖三十三年:「太子商臣譖子上曰:『受晉賂而辟之,楚之恥也,罪莫大焉』。王殺子上」;《史記.楚世家》:「成王將以商臣為太子,語令尹子上。子上曰:『⋯⋯不可立也』。王不聽,立之」;〈楚世家〉:「平王謂觀從,『恣爾所欲』。『欲為卜尹』。王許之」。
這幾件事都是直接危害到他的政權,或是對他的政權有過幫助,所以楚王毫不猶豫把他們殺了,或是讓他們過得好些。在一些重要的戰役,楚王也曾使用這種權力,如城濮之戰(633 B.C.)楚敗,成王殺其大夫成得臣(子玉);鄢陵之戰(576 B.C.),楚又敗,共王殺其大夫子反(公子側)。如果這種權力發展到極端,完全不受限制,就將變成王權高於一切的君主獨裁了。
楚國在這方面似乎受到了若干阻礙,這些阻礙使楚國的政治得免於絕對獨裁的大劫。但中原諸國對於楚國王權的受到限制往往是不解的,故當公子圉(靈王)掌握大權的時候,他們幾乎一致的發出預言,認為「王弱令尹強」必將使國家陷於混亂。其實,在楚國,令尹本來就掌有大權,只是有人用,有人不用而已。至於後來靈王弒其庶兄員(郟敖)而自立,那是爭奪繼承權的問題,與大權旁落無關。
反之,在執行賞罰方面,楚王仍握有最大的裁判權,如楚武王四十一年(700 B.C.)令莫敖屈瑕伐羅國,大敗,「莫敖縊于荒谷,?帥囚于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左》桓十三年)。這表示法律是以楚王個人的意志為意志,沒有審判,也無所遵循以為審判,好壞由他一個人說了就算。
第二種是王權遭受限制。一般地說,君主的命令如同法律,臣們是不得違抗的。違抗也可以,結束不外兩條路:死或是貶謫。可是,在楚國,非但不盡如此,甚至根本沒有事。這個,我們可以解釋為在某些場合,楚王的權力是受到限制的,也就是不能充分行使他的絕對的指揮權。
比如《左》莊十九年,楚王堵敖與巴人戰(676 B.C.),「大敗於津。還,鬻拳弗納。遂伐黃⋯⋯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另一件事,如「吳人入楚,昭王出奔,濟於成臼,見藍尹亹載其孥。王曰:『載予』。對曰:『自先王莫墜其國,當君而亡之,君之過也』。遂去王。王歸,又求見。王欲執之⋯⋯(亹曰),臣避於成臼,以儆君也,庶悛而更乎?⋯⋯子西曰:『使復其位,以無忘前敗』」(《國語.楚語下》)。
兩事的本質初不一樣,分析起來,卻有許多相似之處:(1)當楚王戰敗之時,兩人對於他的統治者,君主,都不加以援助,甚至還要諷刺一番;(2)一個鬻拳,用武力威脅他的君主,以強迫君主接受自己的意見,一個亹,用語言警告他的君主,而希望君主改過,手段雖不同,目的卻都達到了;(3)鬻拳死後,國人認為他是愛君,亹在勝利後竟然恢復了本職,結果可說都非常圓滿。
就這些事而論,我們不能說是出於偶然,而是楚國的君主本來就不能那麼專斷,他必需聽聽別人的話。也即是說,王權是有限的。所以靈王為子比所逐,逼得無路可走時,他的右尹曰:「請待於郊以聽國人」,王曰:「眾怒不可犯」。正表示來自部下干涉的力量相當大,如果靈王能用他的權力把局勢改變的話,他不會不一試,因為他的君主地位原來就是用武力奪取的,他不是一個仁慈的君主,更不是一個失敗主義者。
就整個封建體制來說,楚王當然是楚國的最高政治首領。對外代表國家,對內為封建領主,可能還兼為宗教領袖,他主持最高政府機關和重要的宗教事務。不過如上所述,他的權力卻不是全然沒有限制,甚至在委派最高政治官吏──令尹──時也不能隨心所欲。
如楚惠王時,子西為令尹,那時正是白公勝倡亂前夕,子西為了維護白公,曾說:「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左》哀十六年)明顯地表明令尹和司馬,這兩個政治和軍事的最高指揮官,都有一定的委派次序,非楚王一人可以決定。
除此,還有兩種不成文法剝奪楚王這方面的權力:一是世襲制,比如若敖氏、鬥氏都是數世為令尹,楚王無法改變這個由來已久的家法;二是宗教力量,有時令尹、司馬難產,則多半用卜來決定。總之在任何情況之下,楚王對令尹、司馬的產生似都沒有完全決定權。至於平王為了報酬觀從所說的「恣爾所欲」,也只是令尹、司馬以下的官吏,否則,觀從何以不說「欲為令尹」?
本文摘自《楚文化研究》,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