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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心有忌憚,所以收回地方軍權,結果⋯⋯

文/黃寬重

宋朝立國以來,為了扭轉唐末五代驕兵悍將、地方權重的弊端,藉著各項制度的建立與實施,以漸進的方式,將原屬於地方藩鎮的軍政、財政與民政權收歸中央,此後,對將帥的防範和猜忌,成了趙宋恪守不渝的家規。這種政治傾向,在兵制的設計上最為明顯。

在軍隊指揮上,將軍隊訓練、調動和征戰分由三個不同部門負責,落實以文御武、將從中御的政策;而在軍種的區分上,將強悍能戰的禁軍劃歸三衙掌管,為中央正規軍,廂軍在地方上負責畜牧繕修的工作,鄉兵則選自戶籍,或土民應募,負責維持地方治安,此外,西北沿邊地區則由少數民族組成的蕃兵,以捍衛鄉里。

在中央權威不斷強化的過程中,禁軍的數量逐漸增加,相對的,地方性軍隊如廂軍、鄉兵則增加有限,如太祖晚年,全國共有軍隊三十七萬八千人,禁軍有十九萬三千人,占一半以上。太宗末年(995-997),全國軍隊有六十六萬六千人,禁軍占三十五萬八千人。

英宗治平元年(1064),有禁軍六十九萬三千三百三十九人,廂軍四十八萬八千一百九十三人,總計一百十八萬一千五百三十二人。王安石變法時,禁軍數比英宗時少十萬,各地廂軍則有二十二萬七千六百二十七人。哲宗元祐七年(1092),禁軍五十五萬,廂軍三十餘萬人。從禁軍與廂軍增加的比例,可見宋代強幹弱枝的政策相當落實。

這一連串的設計與措施,強化了中央的領導權,而壓制地方勢力與武人的地位。不過,這種以中央集權為中心思想的軍事體制實有其弱點。一方面,中央正規軍以拱衛京師及邊境布防為主要任務,其他的地區則只能作點的部署。以至內部發生盜賊或叛亂時,常形成禁軍疲於奔命而無法迅速敉平亂事的現象。

另一方面,禁軍採消極性的防禦部署,且以更戍的方式,輪調到各屯駐地區,調動頻繁,對地理形勢認識不足,難以發揮因地制宜的主動攻擊力,影響作戰成效。因此,宋廷面對內亂、外患時往往窮於應付,這是採行強幹弱枝政策所衍生的困境。

正規軍既不足以完全應付軍事上的需求,宋廷乃另尋輔助力量:將地方上一定戶等以上的百姓組成弓手、土兵等職役的角色,賦予某些武備與法定地位,藉由軍政與民政並行的指揮體系,擔負起維護基層的治安工作,添補正規軍的不足。

此一措施,顯示宋朝雖然自締建以來,即積極推動強幹弱枝的政策,但也同樣了解地方武力在現實環境中的重要性。弓手、土兵設置後,各地的治安得以維護,而且鄰近強敵的陝西、河東等地區,部分由弓手轉型的弓箭社,在捍衛鄉里時,發揮了因時因地制宜的機動性,在對遼、夏的戰爭中,也獲致了一定的成效。

雖然地方武力在維護基層治安,乃至對抗外侮,都有實質的貢獻。但從唐末五代以來,地方藩鎮對中央政權威脅的陰影猶存,宋廷對地方武力的戒心仍在,雖偶而用之,卻不敢過於倚重。王安石雖欲實質改變軍事體制,卻隨著他的罷政而中輟,未能有效組織地方武力。

況且自宋與遼、夏議和以來,邊境無事,正規軍既怠忽訓練,戰力明顯低落,地方武力的戰鬥能力也日益消沉,兼之力量分散,敉平亂事之力猶有未逮,更遑論以之禦敵。因此,當宋與金由聯兵滅遼轉而兵戎相向,爆發一連串的軍事衝突後;除了少數地方武力據險抗拒外,宋軍屢戰屢敗,華北州縣迅即淪陷,終演成徽、欽被俘,宋室南渡的慘局。

本文摘自《南宋地方武力:地方軍與民間自衛武力的探討》,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