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一條破折號──喜歡句號的人不適合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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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是一條破折號──喜歡句號的人不適合旅行!

文/范俊奇

錯過的,未必更美麗

喜歡句號的人不適合旅行──旅行是一條破折號,當中有許多的按下不表,太多的餘言後續,也有許多的鏡頭切換,更有許許多多的,一人分飾多角。沒有一趟旅行是絕對誠實的,尤其是,當你的身分是一個書寫者的時候。每站到一處新的風景面前,感受和體驗都還是其次,第一個飛轉而來的念頭是如何去敘述,而一旦牽扯到敘述,風景已不單純只是風景,而是自動易位,成為被敘述的題材。於是在同樣一個題材面前,你馬上以相應的技巧,決意呈現出和其他人截然不同的另一面風景,不同層次,不同角度。而到最後,在風景的袒露和遮掩之間,你看見的,其實是另外一個素未謀面的你自己。

因此旅途中最好看的,往往不是風景,而是在風景周圍走動的,以及在不同的場景和你點頭、對視、微笑,然後錯肩,甚少真正留駐下來的人──這些一晃而逝、沒有在你預計的行程,也沒有在你設定的書寫手段中出現的人,他們永遠比風景生動,也比山湖遼闊,比風雪深刻,其實才是旅程結束後,你最值得私藏的一份手信,而且他們也往往是你從旅途中帶回來,第一個急不及待想要寫下的句子。

很顯然地,這一本輕散文集,並不是無微不至的遊記,而是興之所至的隨記。寫的雖然是我走過的城市,到過的國家,散步過的湖畔和河岸,但這十四個國家,廿四個城市,每一個都有它自己的風情和脾性,每一個都在初次見面的時候,已經向我展示它可以被實驗的可能性,可惜我一直缺乏澎湃的書寫動機,一心只想著邊走邊看,邊看邊記,於是留下來的,都是因風景而生,卻又都是躲在風景背後,所遇見的人、所碰見的事、所看見的我自己。

何況大部分旅程的形成,都是我在雜誌界那些年,趁出國公幹之便,任務完成後的自費延長逗留──派到哪裡,就停在哪裡,不外就在著陸的那一個地方多留幾天,或頂多移動到最靠近的周邊城市,看一看人,也看一看風景。因為是個人行程,我總把它當作是緊繃的採訪工作之後,校鬆神經,收緩步調──既然天涯太遠,那就先到海角,一路信步而行,一切率性隨心。順著旅程的遠近和長短,發現敘述的語境,還有處身的場景,不斷切換,經常脫序,從不規律,而這,不才是人在路上的意義嗎?風景如是。人與人之間的因緣際會亦如是。只要在路上,我一點都不奇怪,原來每一個人都會自動成為半個哲學家,對一掠而過的風景與人情,都有著不同的收割與感悟,很多時候,錯過的,未必更美麗,甚至因為錯過而落成的遺憾,也未必不是一份值得感激的禮物,它會在多年以後的夜裡,突然發光,在你最需要的時候,替你儲備好安慰和獎勵。

但我始終是個蹩腳的遊客,到現在都是。一個人,走在陌生的城市,常常迷路,也很享受常常迷路,並且老是抓著手機,或老是掏出一冊小小的記事本,按圖索驥,一看就知道不是個老練的旅行家,一看就知道,對腳底下這塊城市的認識還沒有到家──

因此我有時候站在佛羅倫斯聖十字聖殿前面的廣場中央,不知所措地被潮水一般洶湧的遊客推搡著,遲遲做不了決定:下一站應該先趕著去探一探但丁的故居?還是趁太陽下山之前,登上高原的米開朗基羅廣場,和五湖四海的遊客一起目送充滿文藝復興氣息的夕陽慢慢西墜?有時候我會靠在巴黎的塞納河堤,看著一列深綠色鐵皮盒撐開來的舊書亭,也看著把長髮隨手束成一個髻,英俊得讓人魂飛魄散的年輕二手書商,抽出搜集到的封面硬皮燙金絕版書,莊重地遞給彬彬有禮的書客,而那絕對是我這一生見過的,最美麗也最讓我感動的紙本書買賣過程。也有時候,走得累了,我索性坐在阿姆斯特丹河道邊潮濕的鐵椅子上,看著賞心悅目的情侶,在暮色慢慢合攏的船屋甲板,依偎著等待一壺咖啡慢慢地煮開──所以到現在我還是相信,漫無目的地漫不經心,是認識一座城市最謙虛最誠懇,也最塞翁失馬的一種方式。

更何況,我的志向從來就不是當一個在宏偉的、鬧騰的、名不符其實的輝煌景點面前像個兵將那樣風風火火衝鋒陷陣的觀光客。我總是臨時起意,總是無意中抄一條幽靜的小徑,也總是從最平民的場景切入,和斯文的流浪漢分坐在公園裡一條長凳的兩端,他抽他從褲袋掏出來的半截香菸,我吃我不澆巧克力只抹杏桃果醬的可麗餅,坐著坐著,也慢慢地,坐看出旅行的另一層奇異的意義。

而記憶裡的風景──其實是一種召喚,看風景的人,一旦和風景對視或會晤,總有點像祭司在宗教儀式上,端起聖物,然後又放回原處,其實已經賦予風景,一層新的、因人而異的意義。有時候,風景所召喚的感受力,會讓風景留下更多的想像空隙,在記憶中就像纏上鎖鏈的木箱,沉落湖底,等待被開啟,有時候又好像很多年前從廟裡求回來的一紙籤條,終於解開籤詩背後溫婉的含義。

但記憶是有局限的,專挑想記的記。它不是不誠實,它只是和人一樣,也有私心,也會偏頗。因此走過的城市,到過的地方,我也難免挑喜歡的記,是不是良辰美景,並沒有太大的關係。記憶可以深入淺出,美好的光景也一樣,可以浮現了又消失。

就好像特別喜歡巴黎,喜歡巴黎的美在任何時候都罩著一暈餘韻,美在一切彷彿剛剛才開始,更美在好像什麼都可以發生,也好像什麼都被允許發生──

這也是為什麼,初識巴黎,是一邊興高采烈地迷著路,一邊興高采烈地,不急著給自己找出路。甚至一段接一段,一巷穿一巷,一直迷路迷到塞納河畔香檳色的月亮都溜出來了,仍樂而不疲。我還記得第一次到巴黎,住在就只有幾間客房的小旅館,我其實並沒有刻意去記住當時的旅館名字和街區,我只記得我用力推開旅館的落地木窗,站到露台上用力把孔雀藍的外套晾出去,似乎在義無反顧地向巴黎宣告,這是我迴光返照的青春最後一場的公開演出,立即驚散了停在露台邊的鴿群,然後從露台往下望,望見巴黎竊竊私語的光影,投射在一張張陌生的臉上,蕩開一大片巴黎的夜色──這樣已經很好。其實曾經這樣,就已經很好。

但寫景和寫人,到底還是有分別的。山水不會破敗,但人會改變會憔悴會凋零。而風景本身就是詩,即便如如不動,也有滾動文字的能力。所以我會詳確記得一條自得其樂的河流,記得一座城府深沉的湖泊,記得一座炯炯有神的城市,記得一條鬱鬱寡歡的街道,它們都是生動的素材,適宜被搬移到不同的文體。但旅途當中更珍貴的,往往是人,往往是和人之間的偶發事件,以及互動行為。你其實猜不著,這些零星碎片,到最後居然增添了旅行的情節結構和戲劇氛圍。結果從旅途歸來,你才發現,最大的收獲竟是意外地替自己開拓了平淡日常以外的戲劇化空間,又幽微又豐饒,讓你產生時空錯覺,掉入解放潛意識自我而臨時搭建起來的虛擬空間──可惜客途遊人與在地居民,大家都只是彼此的臨時演員,互相從對方身上探索對遠方的好奇和嚮往,這樣的相遇與契機,因為太倉促,所以不真實。

名城掠影。小鎮漫遊。風景都只是背景。一個人的旅行之所以稱心,之所以值得回味,全是因為你沿路前行,都只專注地和自己進行輕柔適度的,精神上的指壓和按摩;更因為你由始至終,完完全全就都只是一個人,所以你走到哪裡、停在哪裡、呆怔在哪裡、流連在哪裡,其實都在反映最真實的你自己──包括你潛伏的欲望,你真實的取向,你長久的嚮往,還有你的陰暗的壓抑。而貫穿一整個旅程,和你緊緊嵌拴在一起的,其實也就只有和所有人際關係徹底切斷聯繫,在平日喧囂的孤獨中,完全掙脫出來的你自己,而他一路尾隨,從不走丟,這很可能就是一個人坐十幾個小時的飛機,飛越萬水千山,既不雄偉也不壯麗的全部意義。

真正讓人動容的風景,是意外之外還有之外,是安靜之餘還是安靜──而且那安靜,是地動山搖的安靜。旅人難免自私,會在某個特別被觸動的時刻想獨攬一片風景,我也不例外。因為在這借來的風景和時間裡,平方是你,圓周也是你。


※ 本文摘自 《天涯太遠,先到海角》,原篇名為〈錯過的,未必更美麗〉,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