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深記者親歷一九五〇年馬共猖獗的烽火現場
文/陳加昌
英國承認中共政權
一九五〇年一月新年伊始,英國政府領先在西方國家之前宣布,承認剛成立三個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當晚,在新加坡鳳凰園的英國最高行政機關,東南亞最高專員公署麥唐納專員發表文告,解釋「何以英國承認北京」。全文約四百個字。聲明說:「承認毛澤東政府,其意義不過是英國承認共產黨政權在那時已經控制了中國的大部分政務,同時大多數的中國人民已經在他們的管治之下。」
聲明最後一段說:「英國承認北京時,對於此舉之能否給她或中國人民即刻的和多大的利益這一層,並無妄想,然而她總相信對付任何問題的最好辦法,還是由外交來談判,而外交談判的唯一可能性,是在承認和大家互派代表之後才可落成。」
承認中共政權後,中、英兩國於一九五四年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而兩國外交關係正常化,還得等二十二年後美國總統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應邀到中國訪問(一九七二年二月)、《上海公報》簽署後,西方國家對中國關係有所改善,中英雙方才互換大使。英國在台灣淡水設立的總領事館也在同一天降旗閉館。
益和、南益樹膠廠被縱火
英國宣布承認中共政權,助長了馬共的士氣。馬共黨員及其同情者光天化日之下到處縱火、投擲炸彈、劫居民證、恐嚇商家、公開勒索,擾亂社會治安。
四月二十七日近深夜十二點,新加坡總督金森(Franklin Gimson)在快樂世界體育館頒發獎品給業餘西洋拳比賽優勝者,離場時險遭共黨暴徒暗殺。
自二月以來,馬共在新加坡投擲六顆炸彈。電車公司、《中興日報》、中央警署及亞達菲旅館都遭共黨暴徒投擲炸彈。
五月初,中正中學、華僑中學及南洋女中舉行學生作品展覽,陳列的作品遭非法分子塗烏油。
七月二十七日,陳六使位於金泉路的益和樹膠廠遭馬共暴徒縱火,燒毀全廠,存膠五千噸付之一炬。韓戰方興未艾,膠價猛漲,以當時市價,損失約達一千萬元新幣。膠廠燒毀,千餘工人失業。半世紀後,馬共總書記陳平在他的《我方的歷史》回憶錄中,對「英方當時宣稱他們有文件證明這場火災是共產特務縱火所致」沒有異議。另一個晚上,加冷河畔的南益樹膠倉庫也被縱火,但火勢很快被撲滅。
十一月,十七名自稱是馬來亞人民解放軍駐新加坡辦事處的武裝暴徒闖入中華女中,搜劫居民證二百二十一張。他們割斷電話線,演說及散發「粉碎」英帝居民證制度的傳單。十一月初,四間中學(南洋、華中、南僑及中華)有五輛校車分別遭暴徒截劫居民證及散發傳單。恐怖分子在十一月和十二月兩個月內,共劫居民證近兩千張,燒毀十九輛巴士及十四輛英國人經營的德士。
馬共一小時內縱火九輛德士
我記得有一天晚上九點鐘左右,一個小時之內,馬共在市郊不同地點一連縱火燒了九輛英國人經營的黃頂德士,使警方和消防車疲於奔命。我當時年輕,剛入報社,年紀比我大的同事,家有妻兒,多不願晚間擔任外勤。晚上我卻經常睡在編輯部,守候突發新聞,既刺激又可多學習。
馬共縱火燒車是採取「接力」的方式。喬裝乘客的不行動,待車子開到指定的地點,通常是黑暗角落,然後有另一或二名年輕人趕前假裝著要上車時才即刻縱火。有些還冒充年輕情侶,這些都不易引起司機懷疑。
除德士外,馬共(又統稱暴徒或恐怖分子)也選擇性向公共巴士下手。英國人經營的巴士公司旗下的大型巴士首當其衝,其次是激烈反共的《中興日報》副董事長鄭古悅老先生經營的鄭古悅巴士,也是馬共縱火的主要對象。有幾個晚上令到鄭古悅老先生夜間驅車親自出巡。有一次他發現有人準備縱火焚燒屬於他公司的巴士,他急忙下車,拿出隨身攜帶的手槍追趕暴徒。過後鄭古悅獲得英國當局頒發英勇獎章。
取締馬共
面對馬共一連串暴亂活動,新馬政府加強壓制。
二月,新馬政府禁止各報轉載中共廣播。
五月初,警方在芽籠三十三巷破獲馬共祕密據點,搜查到馬共進行謀殺、縱火及煽動工人罷工的計畫,捕獲四名馬共市委及五名嫌犯。
五月底,警方在華僑中學搜獲大批共產主義書籍和非法文件,結果十九名學生與一名教師被逮捕。警方也在南洋女中發現有關政治宣傳物證,如校內有非法社團、壁報刊登煽動性的政治宣傳文章,以及馬共有關聯的《學報》文章。教育局宣布兩校為非法學校。華中董事長李光前代表兩校董事部與政府協商,兩校接受改革校政和加強管理學生活動的條件後,政府才撤銷兩校非法案,華中六十一名學生被令轉學,數名華中及南中教師被開除。兩校被封事件解決,結束了戰後第一次學潮。
九月二十一日,代輔政司布萊斯(Wilfred Lawson Blythe)在憲報頒布命令親共的《南僑日報》停刊。
這一年是馬來亞共產黨武裝叛亂猖獗的一年。翌年,殖民部發表常年白皮書指出承認中國,激勵了新馬共產黨及其同情分子。
方壯璧救記者一命
《南僑日報》被政府勒令停刊前,有兩名記者是我們經常在採訪線上見面的。其中一人就是後來被李光耀總理綽名為「馬共全權代表」的方壯璧,另一名記者姓姚。
政治部每天有兩次新聞匯報,上午九時及下午四時半。
我和方壯璧比較熟悉,他也比較願與我們交談。他和我的大姐在後港新民教過書,大姐教英文,後來我二姐也在那裡教中文,不過時間晚了幾年。新民學校創校初期的主要校董是後港六條石一帶的商人。家父參與葉帆風夫婦創校,但家父要我到離新民不遠的光洋小學上學。二戰勝利後我們一代人都是超齡三年半的學生。
《南僑日報》被封前,一天晚上馬共對加冷橋邊的南益膠廠縱火,火勢即時被滅,損失不大。當時有三名記者,即《海峽時報》的薛仁風、《自由西報》的英阿八及我,站在馬路中央邊聊天邊看火勢。記者的毛病就是採訪新聞時流連現場不走。
方壯璧到來,建議我們還是走到橋欄比較安全。沒幾分鐘,果然不測事件發生。一個喝了酒的駕駛,又無駕照,竟開著車子闖進我們剛走開的馬路中央。險!方壯璧「救」了那晚在場三名記者的命!
另一位跑社會新聞的記者姚某(名字忘了)不大與人打交道。他在工作中被警方以馬共(或中共)分子罪名扣留。滑稽的是,警方發言人克烈奇還為他奔波解圍,以個人身分替他保釋。但姚記者是共產黨員的證據確鑿,姚本人最後也自願要求放逐回中國。
※ 本文摘自 《冷戰與南洋》,原篇名為〈第十七章 新馬頒布緊急狀態〉,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