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凝視至親死去的雙眼:無痛覺少年的預謀殺人告白
文/鄧肯.哈丁;譯/蕭季瑄
想當然,關於連恩殺害他姑姑的原因,我思考了很多種可能性。經過多年的普通精神醫學研究,接著專注於司法精神醫學中的犯罪心理,最後專攻兒童與青少年司法精神醫學,我對那天姑姑和姪子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我懷疑,這起攻擊是多種複雜情緒的後果,而其中一種情緒就是憤怒,所以我之前所說的情緒爆發,並非隨意提起。
連恩的雙親經營自己的事業。他們進口並銷售一個精品品牌的女鞋,多年的辛勞工作創造了成功和財富。他們的生活圍繞著高跟鞋、鞋帶、鞋底和鞋面,留給連恩的時間很少。他是這對忙碌父母的獨子,但並沒有被忽視;他父親的妹妹,單身且沒有孩子的喬伊(Joy)姑姑伸出了援手。連恩和她相處的時間,就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一樣多。
他在學校老是闖禍。他的學校生活因為暴力威脅、不當行為,尤其是十幾歲時對女孩子的行為以及霸凌同學而惡名昭彰。凶殺案發生前,他因為GCSE1不及格需要重考,然而他完全沒有認真準備考試的模樣。
他的父母只得選擇極端的作法:他們沒收他的手機。
對於任何人來說,沒有手機都是一件難事,更何況是青少年。對此連恩非常生氣。和父母大吵一架後,他打電話給住在附近的姑姑,表示想要去找她。他爸媽也同意了。
連恩強烈懷疑爸媽把手機交給了史雲妮小姐。事實上,他想得沒有錯。他姑姑被告知,只要他有完成功課,就能獎勵幾個小時的手機時間。顯然,姑姑同意了。她也希望連恩專心在課業上,考個好成績。
但史雲妮小姐更喜歡軟硬兼施、威逼利誘的方法。她按照承諾扣留了連恩的手機,但也告訴他只要通過GCSE的重考,就替他買一輛車。所以那天,當他不肯讀書時,她雖然拒絕給他手機,但也說要帶他練車。那時他們已經上過幾堂課了,但他想要多練習。
連恩把車開到圓塘,那是當地一處人煙稀少的風景區。抵達國家公園之後,他和史雲妮小姐朝著池塘的方向走。到了水邊,連恩用狗牽繩勒死了他的姑姑。
審判之前,我在連恩的拘留室見過他。我們討論他和姑姑之間的關係。他告訴我他們曾經多麽親近,她的死亡讓他非常傷心,彷彿他不必負責任似的。我請他告訴我事發那天,姑姑去世前的情況。他說,姑姑因為他沒有讀書而非常生氣。
「她說想要殺了我。她站在廚房裡,說要用手幾的充電線繞著我的脖子把我勒死。她就站在那邊說出這句話!她真的很想殺了我。」
「你覺得她在威脅你嗎?」
「對!」
「你們有吵架嗎?」
「沒有。我太害怕了。」
「你以前有怕過姑姑嗎?」
「沒有,因為她以前沒說過想要殺了我這種話。她對著我的脖子揮舞手上的充電線。」
那麼,這是一次複雜的幻覺嗎?那是錯覺嗎?是種堅定不移的錯誤幻想嗎?或者,他只是對事實加以渲染,好讓那種他確實經歷過的恐懼感變得更加真實?
為了得知真相,我不只要分析連恩的說詞,還得分析他陳述的方式:言語和非言語的線索、他在房間裡的肢體動作、回憶恐怖事件時的害怕或不害怕心情。在我看來,連恩並沒有感到恐懼,他的回憶中沒有懼怕的情緒。他甚至挺油嘴滑舌的。
至於史雲妮小姐,她是一間大公司的資深人資。我讀過她的個性報告,很難相信她會做出那樣的威脅,且連恩確實沒有向警方、葛拉夫醫師或其他任何專業人士提及這個威脅。所以這起新的事件,似乎是為了我特地加入的。此外,根據我多年來見過的數百起案件來看,這件事是虛構的。
「所以說,」我繼續道,「你姑姑說她想殺了你……然後提議教你開車?」
不知道陪審團聽過之後,會不會跟我一樣難以置信。
「對。然後我們到了池塘,她說要淹死我。」
「去圓塘是誰的主意?」
「她說的。她說要讓我去練車,但是一到池塘邊,她就說想把我推下去淹死我,讓我很害怕。」
「到了國家公園後,你有要求拿回手機嗎?」
「有,為了拍幾張池塘的照片。」
「但她沒有給你?」
「她說不在她那裡。」
但手機確實在她那裡,且連恩肯定知道這點,因為他用這支手機報了警。我請他說明如何找到手機,並多說一些當天的情況,但他說只記得這麼多,其他都不記得了。
不記得有憤怒或爭吵,不記得從車子走到池塘邊;不記得把史雲妮小姐勒死,或是把她推落水中。
我去過那座池塘,發現它被樹林和灌木叢團團包圍,幾乎沒有空間能將人輕易地推入水中,更不用說從高處推落了。在我看來,這個地點肯定是事前就選好的,且較有可能是連恩,而不是他姑姑選的。
「為什麼現場會有牽繩?我知道你喬伊姑姑沒有養狗。」
「她把繩子放在車裡,因為有時候會替鄰居遛狗。」
「但你為什麼要把繩子帶到池邊?」
「姑姑帶去的。走到池邊後,她說想把我推下去。她手上拿著牽繩,令我想起她揮舞充電線,威脅把我勒死的時候。我覺得她要用繩子勒死我了。」
「所以你不得不把繩子搶過來?」
他聳聳肩,低下頭。他的臉型削瘦,顯然經常在監管處的健身房運動,所以和壯碩的上半身相比,他的頭似乎小得很奇怪。
我這麼問:「為什麼你要在勒死她後,又將她推入水中?病理學家說她已經死了,你大可將她留在原地。」
再一次,連恩無助地聳聳肩,彷彿那天自己根本沒有去到池塘邊。
「若你只記得這一些,那你是否想過其他人可能也做過相同的事?」當然,缺少DNA證據,代表警方排除了第三方參與的可能性。但我對連恩的回答很感興趣。
他毫不猶豫地說:「我知道肯定是我。因為那裡沒有其他人。」
我個人的理論是,儘管還在學習,但作為司機的連恩擁有車鑰匙,這讓他在那片荒地握有某些權力。我猜他要求拿回手機,但被姑姑拒絕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威脅她,但我敢說,她肯定不認為心愛的姪子,一個對她來說幾乎是兒子的男孩,會拿出牽繩並把它繞在自己的脖子上。
病理學家從繩子的痕跡中得知,襲擊者在她死亡時站在她面前,因此能看見她的雙眼凸出,皮膚變成紫色。
一個人需要有鋼鐵般的殺戮決心才有辦法目睹這一切過程,而不會鬆開繩索。
我擔心連恩是預謀犯案,並選擇了武器和地點,如此便能確定要是沒有勒死姑姑,就能把她淹死。或者,他可能原本就打算要淹死她,看到車裡的牽繩後才突然改變計畫。
我不相信他的行為是精神病造成的。在池塘邊找到一個能把人推下去的位置,而且還帶著牽繩;這一切都需要井然有序的事前計畫,精神病是一種混亂的狀態。
作為專家證人,我必須審查事實並公正、清晰地向陪審團提供我的證據,以便讓他們做出裁決。無論法庭內的氣氛有多對立,我都提醒自己身為證人要保持中立。但生而為人,我自然也會恐懼、也有直覺。而這些都告訴我,連恩是個非常危險的年輕人。
很多事情都取決於陪審團的裁決。過失殺人會將他送進醫院,他會在那裡接受精神疾病治療,經過短期住院後,或許會被認為是安全無害的。謀殺罪的刑期則較長,在監獄裡,他最好接受心理罪犯計畫(Psychological offender program),以降低犯案風險。對他來說,醫院似乎是個較有同情心的地方,但前提是他要患有精神病,醫院才有辦法降低犯罪風險。
這起案件過了很長時間才開庭審理,現在他已經十八歲了。因此,媒體被允許報導這起案件,而記者們對此津津樂道。史雲妮小姐在駕駛課後死亡,媒體便將被告稱之為「練車殺人犯連恩」(Killer Learner Liam)。
那個週五,陪審團離開法庭,我們所有人起身目送法官離場,隨後眾人在短暫沉默之後,從安靜的法庭模式回到日常生活。律師們收拾好文件,警方拿起筆記型電腦,旁聽席的人們舒展身子,站起身將手機開機,記者們一邊把設備塞進包裡,一邊喋喋不休議論著。
我不能和警方、檢控律師或任何人談論這起案件,因為我仍在提供部分證據。我獨自一人在證人席站了一整天,有一種怪異的孤立感。沒人和我交談,也沒有人看我。
我將書本和報告收進包裡,眼角餘光瞥見葛拉夫醫師悄悄離去。接著,我走出了證人席。
在依舊感覺自己很赤裸的情況下,我離開了法庭。一離開便遇到了連恩的家人,他們正站在走廊上,緊靠著彼此。其中幾個人看向我;其他人看到我這位控方證人時,刻意壓低了音量。連恩的父母只是別開目光。
那時我第一次開始懷疑,他們心中對連恩的真正看法究竟為何,但我沒有說出口。也許,他們對兒子有種甚至無法對彼此明說的恐懼。他們肯定很清楚他在學校多次出現的暴力行為事件。也許他的父母正如我一樣,覺得連恩很危險。在哀悼受害者的同時,他們還得帶著這份認知一同生活下去。而且,他們還得面對這一事實:如果他在殺害深愛的姑姑時,目睹她臉上的驚恐與痛苦卻依然下得了手,那麼他也有可能對他們其中任何一人下手。
與此同時,他是他們的兒子。他們愛他。
搭上回家的火車時,我再次想到為人父母是何等艱難;對我而言,那也是多麽困難的一件事。
NOTE
- 譯注:英國中等教育普通證書。
※ 本文摘自 《少年犯罪者們:是失控犯案,還是天生的壞?權威精神科醫師的青少年犯罪觀察紀錄》,原篇名為〈2 練車殺人犯連恩〉,立即前往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