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反對中止懷孕(墮胎)、勸告懷孕者不要中止懷孕,因為中止懷孕傷身體。然而依照婦產科醫師的說法,懷孕到足月並且生產平均而言比中止懷孕有更大的風險。考慮到這些,比較合適的說法應該是顛倒過來:生小孩傷身體,而墮胎則有機會避免這些傷害。 如果懷到足月並生產的風險比中止懷孕大,為什麼這沒有反映在一般人對這…
先說我的結論:可以,因為就算假設男人擁有受精卵,他們也不擁有「懷孕服務」。 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最近有人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第9條關於「中止懷孕」的但書。以現行條文來說,若不是因為疾病、生命危險、因強暴懷孕等理由,已婚女人若要中止懷孕,必須取得配偶同意。提案人認為這剝奪女性身體自主,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