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he Big Issue&珍.格雷安;譯/謝靜雯 尼爾.蓋曼 Neil Gaiman英國作家二○一七年一月三十日 我十六歲那年是一九七七年,我當時是個龐克。我說服三個中學朋友組了個叫 XXX 的樂團,我是主唱,也負責寫歌。我當時……用「蒸蒸日上」這個字眼來形容並不正確,但我正要擺脫怪咖的形象。…
文/吳明益(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英國作家格雷安·葛林(Henry Graham Greene)有一篇我始終鍾愛的小說,譯為〈純潔的心靈〉。這篇短篇寫的是一個離家多年後的男子,帶了一個在酒吧把到的女孩回家鄉。在進去他讀的小學的時候,他想起了他的初戀,想起童年時那個他投注以熱烈愛情的女孩,帶給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