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馬關條約正式生效

圖為台灣畫家陳澄波的作品「嘉義街外」(Photo from wikipedia

 第一條:中國確認朝鮮國為獨立自主國家,朝鮮對中國的朝貢、奉獻、典禮永遠廢止。
 第二條:下列地方之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永遠讓與日本。一、遼東半島。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群島。
 第三條:兩國各選派官員依據粘附本約之地圖,共同踏勘並確定遼東半島之劃界。
 第四條:中國支付日本賠款2億兩白銀(約3億日圓)。
 第五條:割讓土地的居民能自由賣掉所有不動產及遷移,條約批准2年後該地的居民將被視為日本國民。

1894年,朝鮮東學黨之變爆發,中國與日本受朝鮮政府之託,同時派兵進入朝鮮平亂。亂事評定後,中日雙方展開撤兵交涉,但雙方皆不願放棄在朝鮮所獲的利益,同年7月,日軍率先攻擊中國的運兵船,一個月後,中日雙方正式宣戰,為甲午戰爭揭開序幕。

九個月後,中國戰敗,1895年4月,中日雙方簽訂洋洋灑灑共有11條的馬關條約,在1895年5月8日正式生效。但由於《馬關條約》中規定將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該約簽署6天後,受到俄、法、德三國干涉,日本被迫同意歸還遼東半島,但清朝政府須繳付3000萬兩白銀作為補償。

上述史料在《發現台灣》一書中皆有詳細記載,該書以台灣三百年政經發展史為經,將台灣史劃分為三個階段:(1)明清統治時期(2)鴉片戰爭到馬關條約時期(3)日治時期,娓娓道來這片土地上不停更迭的海上政權,以及許多漸漸被遺忘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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