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子離群索書】創作者的紀律與怪癖
《創作者的日常生活》這書有趣,找來看,一是好奇於創作者(主要是作家,偶有音樂家、畫家、學者)的八卦軼事,一是希望有所啟發,得到一些加持。
我發現介紹的作者雖多,生活習慣不同,謀獵靈感、遁入創作情境的方式各有一套,但大致有三不管:
第一個不管,不管是千奇百怪或尋常無奇,各種生活步調、習慣甚至儀式,都是為了進入且維持在最好的工作狀態。
其次,不管私生活怎麼奢靡、淫亂、失控,一旦創作,都竭精殆慮,用盡心力而後已。
第三,不管什麼類型的創作者,幾乎都講究工作紀律。只有極少數例外。(編字典的約翰生博士,為欠紀律、懶散、拖延所苦;托妮.莫里森也好不到哪去。)
說到紀律,我整理了一下書中每位創作者生活與寫作的習慣,雖然各有其道,但幾乎無例外的是,每個人都很有紀律,對工作要求很高,沒有一個想工作才工作,想休息就休息。絕大多數作者,在家如在公司。最誇張的是這一位,安東尼.特羅洛普。此君自述在英國某地的十二年生活,每天清晨五點半起床,開始工作。他認為,對文字工作者而言,三小時足以寫出一定的分量,因此他自我訓練,在三小時間連續工作,他把手表放在面前,要求十五分鐘,至少寫出兩百五十字。依此推算,一天三小時下來,就有三千字了。
這種以碼表計時,分秒必爭,按表操課,工廠作業員般的工作形態,造就他的多產成果,一生推出小說四十七本,以及另外十六本著作。
安東尼.特羅洛普的模式,聽起來很像軍事化,但若依村上春樹的「催眠論」,便不足為奇了。村上春樹寫小說期間,天天保持一樣的作息,「它是一種催眠,我為自己催眠,以求更深入我的心靈。」他說。
紀律,就像史蒂芬.金所堅持的那樣,每天寫,每天寫滿兩千字才會休息。伯納德.瑪拉末的格言:「只要有紀律,怎樣工作無關緊要。」
這樣豈不很累?不過紀律維持久了,就形成規律,習慣成自然,可能便不覺得疲憊。像哲學家康德那樣,四十歲以後,過著機械式的生活,起床、喝咖啡、寫作、上課、吃飯、散步,都有固定時間,忘了戴表的人,看他在做什麼,便知道時間。旁人受不了的枯燥,他甘之如飴,享受這樣的生活。還有什麼比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更美好的呢?
即使整天工作,若做得愉快,不以為苦,又有何關係?論工作狂的代表,非大文豪巴爾札克莫屬,他不分晝夜,時時寫作,他說得何等豪邁:「日子在我手中溶化,就像太陽下的冰塊一樣。」這位靠一天五十杯咖啡提神的作家,活了五十一歲。
書中最好看的部分,是引述某些作者的特殊癖好。例如,這位名叫湯瑪斯.吳爾夫的美國小說家(不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吳爾芙),一九三○年一月一日的夜晚,卅歲的他,寫作不順,決定脫衣上床就寢。他裸身窗前,發呆,突然間精神振奮,疲憊一掃而空,於是回到書前,振筆疾書,竟如行雲流水般自然。事後回想,是什麼因素讓他如有神助,判若兩人?是了,就這動作,他站在窗前時,不自覺的撫弄了雞雞,這是他從小就養成的習慣,習慣成自然而不自覺。這只是簡單的撫摸,不是自慰,沒有情色意味,因為他說,那時生殖器是鬆軟的,並未亢奮,可見純手工撥動,發乎自然,是不至於射的反射動作。或許平日有些傑作是這樣寫出來的而不自知,總之,這天的發現,讓他如獲至寶,他經常善用其寶,激發靈感。這flower(扶老二)寫作策略,可供男作家參考。但境界高,豈人人所能?試想他才三十歲,自摸卻無邪念,能夠保持在平靜狀態展開工作,這就是創作者的能耐。
創作,不論是尋找靈感,或是培養情緒,追求效率,每個作者都會測試各種方法,有用沒用,用了便知道。有些人的方法比較離奇,不可為人道,有些普普通通,老套無奇。總之,自己東西自己用,順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