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家安不要偷懶了】解放乳頭的言論自由:社群網站開放多元討論的社會責任
今天早上打開臉書,發現被登出了。輸入帳密後臉書告知我,我上傳了一些違反裸露標準的內容,已經被刪除,並要我承諾最近上傳的照片當中沒有裸露內容,才能登入。我登入後檢查牆,發現昨晚上分享的王立柔在風傳媒的澄清文章〈王立柔專文:當女體遇上媒體〉消失了,可能是因為連結的 preview 是解放乳頭照吧。
我把被刪文的通知截圖下來,想貼上臉書討拍。在圖說附上王立柔的文章連結,送出之際,臉書賞給我這個警告:
「你想要分享的內容涉及保全系統偵測為不安全的連結,請移除再分享」
這已經不是審查「在臉書上出現的裸露內容」,而是審查言論了。
臉書正在審查言論
上個月曾有一波新聞,說臉書在和幾個新聞網站接洽,想要讓它們的內容直接出現在臉書上,使用者不需要跳轉就可以閱讀。有些人認為臉書有很好的理由這樣做,因為花在 loading 上的每一秒,都在損害使用者體驗。但更好的理由馬上就被指出來:對於內容和廣告的進一步控制。
技術上,這些控制對於使用者來說不見得都是壞的,例如我相信大家都曾經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轉貼新聞連結時,被下面臉書推薦的其它連結即時打臉。然而我們也都從臉書動輒封鎖帳號的紀錄知道:它並不是那麼在乎言論自由。
這次解放乳頭爭論的事件,證明了若臉書想要審查言論,該言論資料是否存在於臉書主機上,根本就不重要。現在我們已經無法在臉書上分享〈王立柔專文:當女體遇上媒體〉的連結,甚至有人回報說,就連縮網址之後的短網址,或者該篇文章在 google 搜尋結果的網址,也都無法在臉書分享。
當然,臉書並不會阻止你提到〈王立柔專文:當女體遇上媒體〉這串字,但這篇控訴台灣媒體扭曲報導的文章,已經無法藉由網路最便利的途徑──超連結──在臉書上流通。我曾經期望,在媒體崩壞的現在,社群網站可以成為補救措施。但在這個例子裡,臉書應對的方向完全倒行逆施。
我們需要更友善的「社群守則」
有種說法是:分享含有裸露照片的文章結果被刪、被禁止貼該文連結,這有什麼大不了,臉書只是依照守則行事,而我們每個人註冊的時候,也都勾選同意臉書的守則,不是嗎?這些互動,就等同於臉書和用戶簽訂的契約,若契約表示臉書有權利刪文和禁止發表,臉書就有權利刪文和禁止發表。
不過,堅持臉書有權利決定什麼內容能刊登的人,常常忽略了一件事情:當臉書管制別人的發言,他同時也是在管制你的閱讀。我們都有各自不喜歡看到的內容,例如我就不喜歡看到內容農場的文章,而臉書應該要讓使用者自己決定自己要看到哪些東西,而不是用自動的保全系統把奶頭擋住。
再者,抱怨和抗議臉書刪文,其實並沒有侵犯臉書刪文的權利,因為我們的抱怨和抗議並不會自動變成電腦病毒,跑去破壞臉書的情色保安系統(請注意這段話並不是在許願)。即便我們純粹以客戶和商家的關係來看使用者與臉書,也可以很容易把人們對臉書的抗議理解成憤怒的客訴信,呼籲臉書改變社群守則,讓它提供的服務更符合使用者的需求。
身為主流溝通平台,臉書有責任開放多元討論
此外,以宏觀的角度,我認為身為人們交換意見的重要場所,臉書有責任盡量開放,以維持多元的言論生態。公共討論的普及散佈對民主政治來說是重要的,我們必須知道,並不是只有在國會裡面或政論節目、報紙媒體上的論戰才叫做公共討論。像臉書這樣的場域,也是各種言論交集的場所。當人們已經習慣在臉書上討論事務,而臉書卻阻擋某種價值觀的言論出現,這就是歧視與言論箝制。
當然,要不是臉書提供這麼方便的分享和討論機制,許多討論都沒有機會出現,並且臉書也沒有拿槍逼著我們用它的平台進行討論。但是臉書的強大依然奠基在所有使用者以溝通為目的而貢獻的內容上,考慮到溝通對民主的重要性,我認為,協助人們建立更完整多元的溝通,是臉書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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