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子離群索書】歷史小說教我的事
但是後來荊軻會見樊於(ㄨ)期,要借他那顆人頭,作為晉見秦王的獻禮時,說他的計畫是:獻樊於期頭顱給秦王之際,左手拉住他的袖子,右手持匕首刺他的胸膛。而這把匕首,是特製的武器,早經工匠燒紅,浸入毒藥,刺到人體,必死無疑。
再者,從荊軻刺殺秦王的連續動作看來,是要置秦王於死地的,那麼死前講的一番話,不過是自找臺階下吧?
但真的是否這樣,仍然不太明白。直到有一天,讀高陽小說《荊軻》,敘述到這一部分時,小說家借用事發後一群反秦人士的秘密聚會時的張良之口,提出另一種解釋:「張良點點頭,喝了口酒又說:『荊卿死前那幾句話,是一種召喚,告訴後人,莫因他的失敗而卻步;只為了叫此獨夫亡頭,其事不難。』」
也就是說,張良認為,荊軻所以會說出那樣的話,別有深意,是要後人不要因他的失敗而懼怕,因為他失敗不代表行刺困難,而是他不以刺殺為首選,為了活捉秦王,以致失手。後人如果一意謀刺,不難達到目標。
這是高陽的詮釋,他以小說的型態表達,不必考證,不必背書,給讀者自己研判、想像。這是歷史小說方便的地方。
說到高陽,《荊軻》不是他有名的作品,卻是我最早讀完的高陽小說,只因它比較單薄,在讀《胡雪巖》空檔,插花讀荊軻。為什麼不專心讀《胡雪巖》三部曲?說實在的,我對清史興趣缺缺,加上牽涉到經濟材料,且寫作稍嫌囉嗦,讀來吃力無味,只好跳脫讀點其他作品看看。
《胡雪巖》最後看完了,焦點卻擺在和故事主軸無關之處。例如,小說提到鹿茸的採集,我讀得興趣盎然。馬英九如果讀過《胡雪巖》,就不會鬧出「鹿耳朵裡的毛」這類笑話了。你看這段描述:張醫生打開方盒子,方盒子裡是鹿茸。「上面長著細細的白毛,看不出是好是壞。」張醫生隨後介紹給胡雪巖聽:「鹿茸就是鹿角,是大家都曉得的(按:二十一世紀在台灣,有人偏不曉得);不過鹿角並不就是鹿茸。老角無用,裡面都是筋絡;要剛長出來的新角,長滿了精血,像這樣子的才合適。」
張醫生說,取鹿茸有訣竅,手段不高,一刀會把鹿頭砍掉。要這麼幹:「春夏之交,萬物茂盛;驅鹿於空圍場中,不斷追趕;鹿膽最小,自是盡力奔避,因而血氣上騰,貫注於新生的鹿角中。然後開放柵門,……一端有人手持利斧,聚精會神地在等待,等這頭鹿將出曲欄時,看準了一斧下去,正好砍斷了新生的那一段鹿角。要這樣採取的鹿茸,才是上品。」
是了。我專留意這類描寫,長了知識。又好比砍頭,老在電影裡看劊子手手一揚,一刀下去,人犯身首異處。讀《北京法源寺》,另一本囉哩囉嗦的長篇小說,才知道不是這麼一回事。
李敖寫得何其仔細:劊子手「砍頭時,反握刀柄,刀背跟小臂平行,把刀口對準死刑犯頸脊骨軟門地方,以腕肘力量把刀向前一推,就把頭砍下。這種功夫不是無師自通的,也靠祖傳或師傅傳授,做徒弟的,總是先從天一亮就推豆腐──反握鬼頭刀的刀柄,以腕肘力量,把豆腐推成一塊塊的薄片﹔熟練以後,再在豆腐上畫上黑線,一條條照線往前推﹔熟練以後,再在豆腐上放銅錢,最後要練到快速一刀刀朝黑線切,但銅錢卻紋風不動,才算功夫。這種推豆腐,推得出師以後,還要練習摸猴脖子,摸出猴子第一節和第二節頸椎所在,從而推廣到人體結構。」
我愛挑細節看。歷史小說難寫,一半原因在細節。光有故事,沒細節,氣很虛。
類型小說裡,歷史小說最難寫。要有知識力,還要有想像力、組織力、判斷力,少了一環,讀起來就不對勁。不是太像歷史而不像小說,就是小說趣味有了,歷史風味不夠。就更別說好的歷史小說還要寫出作者的懷抱、企圖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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