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偉大多一點的《偉大廣告公司》

文/正好

「廣告人」給人的印象百百種。高中選擇將來科系時,我一度覺得「廣告系」是給那種聰明到爆表,每五分鐘會有五百種點子的人去讀的,駑鈍如我還是不要癡心妄想;誰知後來我的第一份正職工作,不偏不倚正好是廣告公司,回南部跟鄉親朋友說起,大家都非常驚訝:「蛤?啊你這樣一個瘦瘦的女生要搬扛棒,真的可以嗎?」

更後來,我在廣告公司裡親身瞭解,做廣告的意思就是不用租房子直接睡公司不斷的熬夜,不斷的brainstorming,不斷地做稿、被退稿、改稿,不斷在創意、美感、所學、自我期許與預算、時間、客戶要求、大眾接受度之間拔河,尋找根本不可能找到的平衡點。

也就是說,縱使我真的能在五分鐘裡有五百種點子,也可能沒有一個符合以上的各種要求。

離開廣告公司多年,輾轉在許多不同行業裡待過,那段在廣告公司裡半夜搭計程車回家隔天早上還是九點上班的時光,仍然無比清晰。或許是挑燈夜戰客戶無理要求的漫漫長夜,累得任何面具都戴不上,什麼粉底都掉光,那樣的時空特別能夠淘選伙伴吧,在廣告公司裡認識的同事,有許多都轉職為朋友,甚至是密友與室友,而且,應該會一輩子都這麼密切聯絡下去。

而其實一直到如今,即使我們都已經不在同一個辦公室裡,卻還是會為了不同的案子,苦惱著與當年一樣的事,面臨一樣的掙扎。這時候讀到《偉大廣告公司》這樣一本書,看著作者張阿茂以那麼熟悉的白爛際遇進入那麼知名的廣告公司,同樣跌跌撞撞,途中有貴人扶持,有自己摔得鼻青臉腫,努力學著「不要變成同事的麻煩」,努力不要被自己的夢想擊垮⋯⋯

猛然從螢幕裡的字句醒來,才赫然發現,原來,離開廣告公司後,其實每一個工作,我也都在經歷類似的片刻,只是,廣告公司的慣常氣氛,讓所有必經的都變得更加鮮明。

如果你也工作了一段時間,不是滿嘴夢想的小毛頭,卻也還不想把自己的工作只當成一份謀生的棲身之所,那麼這個故事,一定會深深打動你。

Photo from flickr cc by Juhan Son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