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能的任務」精采,還是「不可能的犯罪」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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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陽一直推】是「不可能的任務」精采,還是「不可能的犯罪」厲害?

「我不能否認,亦不能確認任務細節,除非局長批准。」
──不可能任務情報局探員威廉‧布蘭特在聽證會上的發言

每每看到「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這個系列電影名時,總會讓我想到推理小說常見的事件橋段──不可能的犯罪(impossible crime,或稱 miracle crime)。

所謂不可能的犯罪,大抵是指案件的狀態或人物的行動,在第一時間難以用一般的經驗常理解釋,或直覺認定不可能也不應該發生。

比方說,涉嫌殺害丈夫的妻子,不可能同一時間既出現在命案現場行凶、又同時於一百公里外的電視台攝影棚內接受錄影採訪;這是銅牆鐵壁般的不在場證明。被害者因失血過多倒臥在自己房間內死亡,房裡卻找不到取其性命的凶器以及痛下殺手的罪犯,緊閉的門窗也無法從外部自由開啟;這是傳統密室(locked-room)謀殺設計。

然而,這類推理小說接近尾聲時,讀者們終會明白這絕非天譴神啟或外星人下的手等超自然力量使然,或是人證物證皆遭消抹一空、無懈可擊的完美犯罪,翻頁閱讀時總會試著畫圖列表、前後查核,絞盡腦汁地想搶先凶手(其實是作者)一步,察覺思考的盲點、找出遺漏的線索好推敲出真相。就算一路壓抑挪至最末幾頁偷看結局的衝動、心不甘情不願地豎白旗認輸,但在獲得合情合理卻又出人意表的破案解謎瞬間,其實還挺痛快愉悅的。

這樣的趣味,在《不可能的任務》系列電影中也看得到。

雖然走的不是古典神探風,要阿湯哥啣菸斗拿放大鏡在斗室中聞聞嗅嗅,最後還把相關人等叫到跟前展開一段煎熬凶手的即席演講,不過,「不可能任務情報局」(IMF, Impossible Missions Force)自接下任務、召集完小組成員的那一刻起,就得接連挑戰攀上不可能行走的世界最高塔侵入電腦機房、前往不可能入侵的自家總部下載機密人員資料、複製不可能取得的核彈發射密碼、脅持不可能綁架的世界領袖查出敵人的弱點云云。

同樣都是要解開「不可能」的停滯僵局,解謎推理小說靠的是相對靜態的動腦思考與鬥智,《不可能的任務》賣的則是先進科技結合俐落拳腳所主導的懸疑動作冒險(action)。前者求的是不可能的「因」,透過拆解詭計與探尋動機,從已知的一票嫌疑犯中找到該為犯罪事件負責的真凶;後者則要取得藉由完成任務而得到的「果」,揭穿反派歹角的惡質陰謀,才能結束滴答作響的毀滅倒數,將少數人甚或一整個世界從末日邊緣救回。

高風險的任務極容易損兵折將,危機成功解除之餘有時反倒揭開了另一場更大更慘烈災難的序幕,哪怕經歷頭兒反叛、組織靈魂人物重傷死亡、整個行動小組乃至於不可能任務情報局被迫解散裁併,以伊森‧杭特(Ethan Hunt)為首的情報人員們為何依然堅持鏟除邪惡、完成任務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