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這樣結婚,以後要我怎麼教小孩!(咦)

文/正好

伯爾多笨手笨腳爬上瑪麗亞家的籬笆,朝她媽媽大喊:「你想要我當女婿,對不對?」
「我家女兒才不會嫁給懶惰的鄰居!」她朝窗子喊回去。
「總不會想要一個跟妳老公一樣笨的女婿吧?」他說。
_《老爸的笑聲》

十月十日,雖然是我心中的江國慶日,但其實很多人喜歡挑在這個象徵圓滿的日子裡結婚,臉書上滿滿的快樂與幸福,讓入秋的天氣也溫暖起來,同時也看到臉書上許多同志好友為朋友證婚、慶祝的照片與衷心的祝賀。忍不住會想,縱使知道結婚不過一紙書約,幾項法律條文,但在異性戀離婚率這麼高的這個時代裡,同志們還會有人對婚姻這個神聖不再,但仍然充滿責任的制度,有任何憧憬與嚮往嗎?

在這個連異性戀可能都不怎麼想結婚的時代裡,還對這個充滿漏洞的婚姻制度抱得死緊不准同性戀成婚,還真是匪夷所思。

這時候讀《老爸的笑聲》裡〈老爸結婚記〉這一章,感觸特別不同。

故事中的老爸老媽在菲律賓的戰亂中決定組成家庭,兩人吵吵嚷嚷悲歡笑罵地過了幾十年,都已經五十幾歲,兒女成群,有的孩子還成家立業了,才終於在較為穩定的局勢下,正式登記結婚。

這一則故事和其他的故事一樣,有個吵吵嚷嚷根本亂來的開始,老爸老媽找法官證婚完之後發現原來在教堂證婚也是免費的,還在法官的破口大罵下果斷衝出公所,直奔教堂,當天結了第二次婚,然後在找不到酒喝這種橋段裡,吵吵嚷嚷地結束。

結婚是可以這樣的,因為大環境的動盪可以一拖幾十年不被法律承認,因為免費可以屈就比較不喜歡的形式,因為又發現另外一個形式也免費所以可以一天結兩次婚⋯⋯結婚可以這樣的,但對同志不是,至少對台灣的同志還不是。

對婚姻也不是,婚姻必須把白紗弄髒,把西裝弄皺。離開了紅毯上的鎂光燈,每對新人大概都會切切實實體會到,在黑暗裡,只有對方是為彼此點燃燭火,並小心護持的那個人。

回顧前兩天的新聞,黃曉明與Angelababy的世紀婚禮(這年頭世紀婚禮還真的很多)與孫協志韓瑜的離婚消息在同一天傳出,不正合了《老爸的笑聲》裡這個老是有驚人之舉的老爸向來的人生哲學:

⋯⋯欸?有嗎?其實人生根本沒有哲學!

這個會拿女兒來換「十加侖上好紅酒」,偶爾還跟鄰居寡婦「夜半拉小提琴」的老爸,其實不是一個多麼認真看待婚姻這回事的人,他總是瘋瘋癲癲,做事不僅不按牌理,還是很可能隨時把牌桌掀倒走人的那種⋯⋯但這種跳脫政治正確與道德正確形象的老爸,毋寧更貼近我們一般想像的「人」。

我想像,如果問這個老爸:「你覺得同性戀可不可以結婚?」
他大概會兩眼一瞪,抓著我的領子抵在土牆上,破口吼道:「我這種人都可以結婚,還可以一天結兩次,憑什麼同性戀不可以?你這種邏輯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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