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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私觀點】人為何要殺人?人為何變成女人? ──陳栢青讀平路《黑水》

文/陳栢青

謀殺不只是畫下一個句點。他往往開啟一個問號:

「人為什麼殺死另一個人?」

我想知道為什麼。我們都想知道。一種好奇必然是來自於窺私探隱的渴望,追求官能或精神上的刺激,想目睹奇觀。但也有一種是,我想知道,人作為一種存在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人為什麼殺死另一個人?」,那是對對於我們的精神面未及探勘處一次探底,有時我以為在裡頭以為看到自己。又怕在裡頭看到自己。

但事實是,我們永遠不知道「人為什麼殺死另一個人?」。縱然法院宣布了,縱然兇手自白了,但真相真的如此嘛?

平路小說《黑水》以 2013 年轟動一時的八里雙屍案為骨,添肉加膚血敷陳為小說。縱是姑隱其名,把人事物隱去,但據其描寫(流域地理位置、案發現場、人物模組與關係)之對位召然若揭。事實是,正因為該事件之後遺效應太強,其案件所涉及──「嫌疑犯被捕後,共說出 4 種犯案版本」竟比陳屍流域其下之伏流或植物根莖擴展更甚:「不倫戀」、「下藥侵犯」、「叫唆合謀」、「搭順風車殺人」,情節開展儼然由報紙社會版進入推理小說頁面,此中開展出之倫常糾葛、性的張力、金錢與慾望之糾葛,那是我們台灣社會長久以來的黑暗之心了──這一事件烙印在我們心中,成為台灣一代人裡時空的烙痕,小說家甚至不必多勾勒案件,他專注寫事前事前,但我們都知道中間發生了什麼。他沒寫,我們幫他補完了。他也不用寫,他一落筆,我們都知道,最恐怖的事情已經完了(人已經被殺)。而我們期待,平路寫出,更恐怖的事情。(所以,「人為什麼殺死另一個人?」)

事件不過經過一年餘,查詢 wiki 百科,上頭提出對原案件的審理,關於小報謠傳或審理中疑犯控訴之性與畸戀等都不見了,身體被移除,還原在資料頁面上是「謀財害命」以及「恐懼奪財罪發而加害」 ,這就是「魔女」的成因。而在《黑水》中,小說家顛倒過來,閱讀至小說後半後來便越能理解,透過殺人者與死者之一身為妻子的受害者敘述,讀者將看見,這不是殺人者與被殺者的關係而已,男人始終居於主控地位,小說前半鋪陳殺人者過往,童年時父親身死而深懷戀慕、對物欲和幸福的渴求、成長過程中遭遇男子性侵犯、誘姦,乃至小說尾聲指證來店光顧的老人其實設計了他,騙取身體與信任,甚至要其加盟殺妻計畫,「我只是順勢將他原來的計畫加工而已」、「從一個變兩個」,再輔以同為死者的老人之妻過往補白:「被丈夫欺騙了」、「青春被辜負了」、「不愉快的婚姻」,至此,我們看到,人為何變成女人,階級地位、社會的慣習、力量、慾望的不能自主、人生被掌控,女人被製造出來,處於弱勢。於是,人為何要殺人?小說家一反法院判決,給了我們另一個答案。

但真的僅只如此嘛?

我想從倫理與技術上來討論。

1.倫理的技術,或小說的身體

開玩笑的說一句話,就我閱讀經驗看來,平路創造了台灣小說史上死最久的女人。從小說第一頁這名老先生的妻子被刺殺放入黑水開始,整本小說就是他漫長的死亡過程。

上一世紀八零年代駱以軍〈紅字團〉以一則新聞開場:「兩國中女生陳屍國小教室/雙手遭綑綁慘遭兇徒勒斃」 ,小說家則在在尾聲寫道:「你有沒有發現,再偉大的作品,那些筆下的悲苦的人,其實都是作者自己的化身,你如何真正去感受那些沈淪中人內心的苦痛?」

上一世紀不遠,但我們好像已經走的很遠,我們經過後現代的洗禮,我們熟知後設等技術,我們探究小說的本質,我們討論虛構,質疑寫實,我們還在倫理與書寫的拿捏、介入與旁觀的平衡上走索,我們如何因應現實,既對當前反應有互動,又必須操作小說此一「作意造奇」、「有頭有尾有中腰」以因果律構成之封閉敘事於其中作手。小說好像走很遠。但之於我們讀者,也許只是比較滄桑而已。看多了,但不見得解放。

原始案件提供框架,《黑水》做了大量虛構,其中寫最活的,就是這個被殺死的妻子,他外強內前,人前顯威風人後悔恨,厭棄老人又不忍離,罵罵咧咧指陳對方生活種種不是,卻又留點餘地。心中且不時懷念年輕肉體,也曾萌生「丈夫的葬禮,才是妻子的婚禮」。這角色很活,但會不會太活了,他有了自己的生命,掙脫了原本的框架,這在小說技術上不成問題,哪有問題,太好了,但這卻正點出倫理的問題,如果人物可以自成一格,脫胎換骨,那何苦套著舊事件的模?這疑問同樣套用在小說中其他角色身上。平路創造了台灣小說史上死最久的女人。但在他於小說中真的死掉以前,他早死了兩次。現實裡於案件中死一次。而在小說中,不只被作者安排殺人者刺殺,他還要被取代,小說裡所建構的過往和身體取代案件中真實的身體。他被架空了。如此看來,真相是不是也同樣被架空?小說家越想告訴我們,真相不只是如此,但小說書寫自身,種種假設與鋪陳過往,也不過是另一種架空。用一種架空質疑另一種架空,是不是也是一場空?但倫理的重卻是實際留下的。

事實是,真相,或者作者的企圖,從某一點之後永遠岔開了。

2.技術的倫理,與小說的身體

卡波提《冷血》的恐怖在於,他不避開眼睛。一個經典事件是,卡波提要去看筆下訪問者囚犯的死刑嘛?你怎樣在書中描述他有罪?你如何看與你建立起關係者之死亡?

若把這事件視為譬喻,《冷血》的恐怖在於,他透過這樁事件看見整個時代,「人為什麼殺死另一個人?」。《冷血》的回答之一是,也許不需要什麼理由,那正是「無必然性之邪惡」的誕生。那是我們這個時代最恐怖的黑盒子,文明進展,對於秩序與階層的維持與追求,所謂尊嚴或自制,人們自豪之演進或人性,卻輕易在《冷血》之前瓦解了。

但在《黑水》裡,我注意到小說家靈巧的閃身。

在死者妻子的自述段落中,小說家不避諱的點出他內心的恨意,近乎殺意了。但又畢竟不忍。那裡頭有進退,有極端,很掙扎,所以很真實,是人性。

但在回到殺人者的敘述段落,小說家讓他控訴:「是老男人設計我」,但那不是核心提問,這會是回答「人為什麼殺死另一個人?」的答案嘛?是不是有一個更核心的答案。但小說家最靠近這提問時的答案,卻還是疑問:

「如果近距離靠近佳珍,輕手輕腳靠近她,如果潛入佳珍的內心世界,或者她想說的是,我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愛,用毛巾幫我搓身體是不是愛?碰觸我的腋窩,撫弄我的小腹,摸那些從來沒有人摸過的地方,是不是叫做愛?世界上沒人愛過我,阿母不愛我,阿爸一早就離開我。油漬漬的腦袋靠近我,骯髒的手指觸摸我,恥辱的氣味跟隨我。如果知道祕密的人都不在世界上,我是不是就可以自由?如果沒有人會發覺過去的事,我是不是就可以有愛的機會?」

老實說,我以為,這不是小說家該提問的。憑什麼你以為可以用這樁真實事件,代替裡頭死者發言(並說老公身體很臭我有時好想殺他), 你讓死者不無辜,死掉也很有問題,你想寫殺人者也不得已,卻無法直面他殘虐一面。他們的生死構成事件,而針對這個事件的尾聲,你只能用疑問句:「如果近距離靠近?如果我⋯⋯」

那是人性永遠的黑洞。小說家這番提問,不需要這本小說,照著八卦週刊的內容,同樣可以發問。但當動用了想像力,生造他的過往,卻依然問出一樣的問題,那是小說家在迴避,還是真的,我們只能如此,小說是有極限的,他只能得出這樣的答案?

這是技術的倫理。但我以為,這可以從小說的構成上來看。